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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人起已无战意,而四大行营也渐成合围之势。战事到了这个地步,已经不用萧煜过多插手什么了,毕竟他是主君不是主将,若是事事亲为,他养这么多都督是干什么吃的。

主君的日常诸事,说多也多,说少也少,全看这个主君的自律程度而已。若想做一个日理万机的“明君”,就算是一年到头三百六十五日不眠不休,也有处理不完的政事。若想做一个纸醉金迷的“昏君”,就算是数年不理政事也是无妨的,大不了将自己的家产败光嘛。

萧煜不想做败国亡家的“昏君”,但也不想做那种累死累活的“明君”。

“人生一世,有权当好,但却不要为了一个权字,顾此失彼。若有闲暇,也不妨学学那些名士做派,及时行乐。”这句话是萧煜外祖当年对他所说,当时的萧煜似懂非懂,直到今日,回想起来方觉其中意味。

萧煜不顾形象的坐在冰冷石阶上,透过天井望向头顶那一片高远的天空。小时候,他觉得天不高,似乎伸出手就能触及,但是世界很大,怎么走也走不完。现在,他觉得天很高,不管是站在中都还是站在天下第一峰都天峰,都是触及不到的,但是世界很小,放眼天下,何处不可去?

天还是那片天,世界还是那个世界,它们都未曾变过,唯一变的只是萧煜而已。

有人说萧煜善变,实则不然,其实是萧煜从青涩走向成熟的必然过程。没有谁从一开始就能运筹帷幄,智珠在握。也没有谁从一开始就心如止水,不生涟漪。只是经历的多了,才能拿起,然后放下。

骤然富贵会被富贵迷眼,那时的萧煜心比天高,一声声王爷让他有些找不到北,曾经高不可攀的魔女青眼于他更是让他飘飘然,而妻子的强势则让他感到厌恶,他觉得自己不应该再是萧驸马,而应该是堂堂正正的西北王,他在那时迫切地想要摆脱林银屏的阴影,证明自己不是靠着一个女人才能登上大位。但时日渐久之后,那份浮躁渐渐消去的同时,他成功地将西北握于掌中,完成了一个落魄世家子到实权藩王的转变,他开始沉下心反思自己,于是他逐渐理解妻子的苦,不再意气用事,即便别人称呼他一声惧内王爷,他也只是一笑置之。即便有人劝谏他子嗣为重,他仍旧是不置一词。曾经的高不可攀的懵懂感情,随缘而已,曾经那些荒唐事,缘来缘聚,缘去缘散。

男子立世,先要撑起一个家,才能谈撑起一个国。

正如圣人言,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萧煜低下头,视线随之回到院内。院角处本有一株腊梅,只是随着天气转暖,已经凋谢,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

女子不知何时找到了这里,悄悄走到了萧煜身后,看她的样子是想学萧煜坐在台阶上,只是现在的她身子已经略显笨重,只能是一副不甘心的纠结表情望着萧煜。

早已察觉的萧煜站起身,回身扶住她,柔声问道:“外面冷,怎么出来了?”

林银屏嘟起嘴,“慕容走了,你也不在,没人陪我,觉得有些发闷。”

看到妻子的小女儿神态,若是以前的萧煜怕是会觉得厌烦,现在却是觉得格外暖心欢喜。

男人厌恶一个女人时,她说话是错,沉默也是错,她活着是错,死了还是错。但是当男人从心底里喜爱一个女子时,这个女子就是完美的。

萧煜轻拥着她,道:“怎么不去睡会儿?”

林银屏靠在萧煜的胸膛上,“再睡就要变猪头啦。”

萧煜的双臂环住她的腰,双手在她的小腹上合拢,就像把她和两人的孩子一起揽入了怀中,轻声道:“想不想去东都,看看那儿的繁华美景。”

林银屏想了想,似乎是想起了什么事情,脸上露出很多笑意,道:“想!”

她顿了顿,又补充道:“不过得等咱们的孩子出世才行啊。”

萧煜没有松手,反而“得寸进尺”地把头埋进林银屏的头发里,“那是自然。”

林银屏用掌心覆盖住萧煜的手背,轻声道:“可是公公那边不会欢迎我们吧?”

萧煜在她耳边轻声道:“是咱们的,谁也拿不走。”

背靠萧煜的林银屏闭上眼睛,没有说话。

萧煜感慨道:“早年屹立中都望中原,中年深居东都坐天下,晚年终老江都葬西湖。江南的确是个好地方,山好水好人也好,上次江都之行太匆匆,以后咱们应该再去看看,甚至长住一段时间。”

林银屏睁开眼睛,同样看到了那株已经凋谢的腊梅,轻声道:“我生在草原,对于我来说,南边就是中都,再往南就是中原皇帝的东都。江南实在太远了,咱们这儿的梅花都败了,那里的梅花才刚刚盛开,我不习惯。”

萧煜愣了一下,笑道:“那就不去了。”

过了许久,林银屏忽然道:“萧煜,我不开心,还有你哄我,如果你不开心,怎么办呢?”

萧煜想了想,认真道:“把那个让我不开心的人杀掉。”

林银屏道:“如果是我让你不开心呢?”

萧煜哑口无言。

两人都看着那株腊梅,良久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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