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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的在于,此番王雱的利益和“大宋华尔街”捆绑在一起,叶庆华那个政治流氓、布衣宰相在京城帮小屁孩造势。</p>
“这些唯恐天下不乱的贼子,小人得志,左右民意,左右朝堂,真希望你们能永远蹦跶下去!”</p>
就此司马光非常气愤的大骂道:“当年庞恩师瞎了眼,竟是抬举出了他叶庆华那样的白眼狼。恩师离京去了郓州,这茶都还没凉呢,他们就见利忘义的闹这么欢,伪君子!”</p>
其后,司马光把他们两群鲨鱼的丑事,写成了文章发表出来了。</p>
话说这个孩子时候就会砸缸的家伙是真有粉丝和名气的,于是现在的汴京欢乐了,到处是文人的骂战。</p>
“司马大人说的有道理啊。”</p>
“是啊这些小人,原来他们才是最坏的,奸商和神童蛇鼠一窝了。”</p>
“司马光威武!敢说话,敢作为,敢揭露!”</p>
“王雱和叶庆华是超级蠢猪,鉴定完毕。”</p>
“说错了他们是鲨鱼,专门吃猪的,你才是蠢猪。”</p>
“总之坚决抵制樊楼!”</p>
“你这话有个卵用,你儿子最喜欢去樊楼,你家离不开他们。”</p>
“打倒奸商!”</p>
“打倒奸商……打倒奸商!”</p>
这些口号持续下去后,进行了升华,一些奔放的家伙发动了属于文人的游行,史称——占领大宋华尔街行动。</p>
他们以为这叫自由的话,他们就大错特错了。</p>
叶庆华什么风浪没见过,甚至不需要派流氓打手进去搞事。叶庆华只请了几个反装忠的文人,混迹在这些扬言要“占领”的家伙群体中,带头扔了几个石头,打伤了几个樊楼的小厮。</p>
有人带头就有人跟随,其余的家伙一动起来后,包拯的律法铁拳怎是省油。</p>
听说“占领行动”中,包黑炭亲自带队,捧日军都出动了,把全部参与游行的家伙抓起来查水表。</p>
真正带头扔石头的人已经偷偷溜走了。</p>
至于其他参与“占领”的家伙全部背了“打砸抢”黑锅。</p>
发起人司马光都被包拯请去喝茶了。依照包拯的逻辑和证据链,被抓的几百人都说是受到了司马光影响,那么包拯认为司马光是真有罪的。</p>
蛋疼的在于大宋律对文臣不适用。真正能审判司马光的机构是选官院(吏部),加上御史台。而不是大理寺和开封府。</p>
所以司马光的问题包拯处理不了,只能记录在案,把这个差评呈交吏部进行罚酒三杯。</p>
至于其他“打砸抢”的秀才,此番百多人被包拯割除功名身份,三十几人发配西北边境在种鄂麾下效力。依照大宋的规矩,这些人会累死在种鄂军中。所以更具历史,将后来司马光就会非常恨种家的将领,整的他们死去活来的。</p>
这个案子换范仲淹来处理的话,不明真相的秀才不会有事,但叶庆华不死也要掉层皮。</p>
换张方平处理的话,他会把秀才们和司马光的脑壳一起抽肿,然后警告叶庆华“你悠着些,否则老夫整死你都不要理由”。最后全部人散了洗洗睡。</p>
但包拯总体就是这么执法的,用律法铁拳群体性判决,他是真敢的。因为他的信仰不是“民”而是大宋律,就像文彦博的信仰也不是“民”而是士大夫。还像范仲淹的信仰是“民”而不是其他。又如张方平信仰的是“政治正确”。</p>
他们都是有信仰的巨人,只是立场不同。</p>
至于此番事件中的叶庆华,没证据表明老叶有错,所以包拯问都不问叶庆华。</p>
这就是此番“东京之战”的结果。司马光被记过处分,一群秀才哭瞎,“大宋华尔街”名扬天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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