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毛贝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三十二章 怪盗竟是我自己?,天道侦探社,金毛贝,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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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姜尘平时也的确经常出入各种案发现场。

第九区的治安官们对他早就熟得不能再熟,自然是打死也想不到他竟然会吃里扒外。

然而视频里的那个人并不是姜尘,凛花可以百分百保证。

因为就在这段监控录像显示的时间段,姜尘虽然离开了宴会大厅。

并且独自一人来到了一个僻静且没有摄像头的角落,导致没有不在场证明。

但是凛花却可以协助证明姜尘根本就不可能犯案。

因为当时的她,就在跟姜尘通着电话。

别忘了,那场义卖开始的时候,姜尘便接到了凛花的电话。

然后他走出会场跟凛花聊了一段时间,一直聊到拍卖快结束才回来。

这段时间,也就是视频里的“姜尘”进入仓库的那段时间。

这么看来,那段通话的录音完全可以作为姜尘无罪的证据。

因为监控录像里的那个“姜尘”手上并没有拿着电话,走路时嘴巴更没有动过。

所以无论如何视频里出现的都不可能是姜尘本人,那时候他还在跟凛花通话中。

想到这里,凛花立刻拿出手机朝众人说道:

“关于这段监控录像里的那个贼人,我有证据可以证明他并不是……”

但还没等凛花把话说完,姜尘便伸手拦住了她。

被拦住后,凛花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等等,难道说姜尘有什么别的方法可以自证,不用出示这段录音也行?

谁知,姜尘却只是摇了摇头,笑着说道:

“目前我没有证据证明在监控录像拍摄期间我没有去过仓库,所以按照程序,你们现在可以逮捕我了。”

……啊?

此言一出,凛花惊呆了,鲁米诺惊呆了,其余所有治安官都惊呆了。

片刻过后,鲁米诺才用难以置信的语气问道:

“姜大……姜尘先生,你确定真的没有任何可以证明自己无罪的证据?人证物证都可以啊?”

其实鲁米诺刚刚虽然已经亲眼看到了监控录像里的姜尘。

但他心中却始终认为这是某种特殊的犯案技巧而已,比如伪装或者变装之类的。

毕竟姜尘即便真要偷东西,他也不可能偷得这么蠢。

直接光明正大的当着几个治安官的面跑到仓库里去偷。

偷完了还跑回来装出一副什么事都没发生的样子,这不是把人当傻子吗?

如此愚蠢的偷窃手段,真的说出来都是在侮辱“怪盗”这两个字。

那么姜尘既然是无辜的,这位大侦探自然会找到一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可谁知……姜尘居然什么证据都没有。

他甚至还摆出一副破罐子破摔的样子,让治安官们来逮捕他?

这……这也太离谱了吧?

堂堂名侦探,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子啊?

然而,就在鲁米诺这边被震惊到头皮发麻的时候。

一旁的凛花却似乎有点明白了姜尘的想法。

难道说……他是打算将计就计?

利用自己被以怪盗奎因的身份抓捕这点,来将这起事件推上新的高峰?

凛花虽然并不完全能理解姜尘此时在想些什么。

但两人配合多年,多少也还是有些默契。

于是就在这时,凛花便果断地下令道:

“鲁米诺治安官,现在立即将姜尘先生以偷盗事件第一嫌疑人的身份逮捕归案,先押送回治安局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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