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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直解”是对起卦方法的解释,所谓的交、重、单、拆,实际是以钱代蓍的起卦方法。用铜钱如何起卦呢?谁要问卦,谁就把三个铜钱合在双手里摇,这就是摇课说法的来历。问卜者在手里摇一摇撒在卦师的面前,这种摇法,一共摇上六次。每一次摇后撒在算卦先生的面前的三个铜钱落地时,会有背还面朝上的不同结果。这算卦先生会一一记着的,现在无论是用笔记,还是用上现代化的手提电脑记都一样。算卦上规定是,若这三个铜钱有一个背朝上的就是单(为爻画的单画,即阳爻)。记作“/”,若出现是二个背面朝上为拆(为阴爻画),记作“//”。这“单”与“拆”不就是“直解”里出现的说法吗?若摇上一次,而落地的三个铜钱的背面皆朝上,这就是“重”,要记作“o”,也就是称为老阳爻,这就得“变”。若出现的是三个正面朝上为“交”,记作“x”,这称为老阴爻,老阴爻也是变爻。前面所举的变卦,就是通过起卦时出现的老阳或老阴爻所变出的卦,称变卦。当然摇出“o”时还记作是主卦的阳爻画,摇出“x”时,还是主卦的阴爻画。只是要通过老阴爻变阳爻画,老阳爻变阴画符号,就得出“变卦”了。这“交”、“重”的来历也有了。
那“直解”里的“单”、“拆”、“重”、“交”之意也就理解了。起一卦要摇六次,因为一卦里有六爻。起卦的方法掌握了,就是断卦了。若不会装卦,就从全卦的纳甲表列中看就行了。接下来就是断卦了,问财的看财爻,再结合世应所在爻位的五行生克,就这么的简单。这算卦有何难,至于能管用不?有没有道理呢?如“直解”里不是把“动”字当作一个“极”,所谓发动,发动的爻然后才有“变”。这不是说出了道理么?不是用“物极则变,器满则倾”来旁论博引么?古人从社会实践中总结出的社会经验不无道理,一些生活中取得的事物理论,并也符合事物的发展规律,从感性上升到理性,成为经验智慧,便于对社会人生的启迪。然而把经验智慧,即某些符合事物发展规律认识思想,不是用于社会人生,而是用到筮术中,做为筮术理论,这是比类不当。所以从社会实践总结认识的事物规律,不意为引用到八卦筮术上,就意为八卦筮术有其合理性,即就能从八卦筮术中推算出人事上吉凶的发展结果来,实是一种错位认识。
既使在阐述“八卦”或“八字”术上有多么深奥的一番“道理”,可使用的对象错误,那些理论就失去了意义。正如这“直解”里把“动”当作一个“极”字讲,也用了不少生活中很有道理的事物以此来做比喻。为何“动则变,不动则不变”(指老阴与老阳爻)的道理。而把生活的道理引用到一种虚妄的“八卦”筮术模式里(即五行生克出六亲),再反比类到人事上,就认为这是有道理的。你看“物极则变”谁不认为讲的有一定道理,所以“动”就是“极”,动爻就得变爻,不也就有了道理吗?恰恰是生活中得的认识道理,而用在了假对象上去了。用那些假设的对象又比类到现实的人事上去。这假对象(即五行生克)是如何起了中间环节,要起桥梁作用,而通向人事的吉凶上呢?说白了即假对象(即抽象的概念“五行”)有吉凶,那么真对象(即所问人事)就有了吉凶。那么这假对象(即五行)又是如何做功到真对象上去的呢?如财爻的五行若是“木”,若问妻子吉凶,就看财爻的“木”了,若“木”受到冲克,就是凶,若“木”遇到“死墓空绝”之地(卦术中的术语),则是大凶,那么所问卦主人的妻子则大凶,会被说成有死亡之象。这卦中的“木”如何联系到问卦之人的妻子身上呢?是“场”?是“能”?是“气”?这分明是认识上的错位,是牵强附会的比类思维,但从来没有人认为中国的术数上的比类思维是错误的,也没有人从理论进行揭示与批判。倒有一些人一句话“封建迷信”,想解决“算卦”,“八字”,看“风水”这种社会现象,显然是不可能的,需进行思想上的启蒙,从理论上揭示算卦的社会根源与筮术上的愚昧性。而现在还有人为算命术而张目,以“信息、气场”论替代“天人合一”、“天人感应”的鬼神巫术理论,以做当今算命术的理论支撑,不过这同样是一种谬论。
但无论如何,那“五行”只是抽象的东西。如五行之一里的“木”,是把自然中的“树木”、“草木”之类抽象为五行之属。说什么“木”旺于春,死于秋,这岂不是从大自然中的树木、草木直觉而得出的说法,却运用比类人事吉凶上,岂不是风马牛不相及么。那木能怎能与人相比呢?人生命运虽受其自然地域的影响,自然规律决定了人的生老病死,这是无法改变的,也许这就是“定数”。但社会与文化,对人生命运越来越起着重要的影响,这就是“变数”。而社会是可以有人来改变的。而树木是自然属性,并无社会属性,而人即有自然的属性,又有社会属性,所以不能把“木”与人来类比。故无论“总断”与“直解”里的道理多么动听,都不足以将卦术里吉凶比类到人事头上。要么只有一种解释,就是“神启”的东西,即巫术的东西。这《黄金策》与《千金赋》直解就点到为止。
而《卜筮正宗》二卷最后第十篇里又附文三章,是“何知章”、“妖孽赋”、“搜鬼论”,这无疑是鬼神迷信。如“阴阳宅,鬼神”中讲:“或犯井神,水在初爻遇鬼,或干司命,火监二位逢官;若在门头,须犯家堂部属;如监道上当求五路神袛,四遇世神,鬼必出门撞见;六逢日合,神须远地相干---水鬼临于初爻断井神,火鬼临于二爻断司命,如鬼临三爻断家堂,如临五爻断路头五圣,临四爻断出门撞崇,临六爻断远处染邪”。
如“何知章”:何知人家出鬼怪?腾蛇白虎临门在。
如“妖孽赋”:乾蛇鬼,已冲刑,蓬头赤脚夜惊人,化猪化马作妖精,多拮据,宅不宁,匿钗懒镜损人丁……。
通过这些说法表明“八卦筮术”无疑是巫术的一种形式而已。
《卜筮正宗》最后是第三卷,其内容是问答和附占验。一共有十八问,是解答十八个类似疑难问题。每问后又附有若干卦例。我们将最后一问抄录如下:
“第十八问:诚明不验
问:卜者心诚,断者精明,亦有不验,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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