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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卷:先秦”易学”评论
——《周易》一书在先秦时期形成的”易学”派别
第一章
由《左传》一书反映人们最早对《周易》的运用,也反映了先秦”易学”流派的雏形
第一节、《左传》一书最先记载史巫以《周易》筮之的筮例
《周易》一书在先秦历史文献里,唯《左传》一书最早记载人们对《周易》一书的运用,而从当今考古上也未曾发现早于《左传》一书对《周易》的记载物证。
《左传》里一共记载有十三个筮例,除去两卦例不是以《周易》卜筮外,其余的十一筮例,则是史巫以春秋《周易》文本所筮卜的筮例。以下我们抄录出这十一筮例,并做简要的筮法说明。
1《庄公二十二年》:“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见陈候者,陈候使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不在此,其在异国;非此其身,在其子孙。光远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巽》,风也。《乾》,天也。风为天于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于是乎居土上。故曰:‘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庭实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宾于王。’犹有观焉,故曰其在后乎。风行而著于土,故曰其在异国乎。若在异国,必姜姓也。姜,大岳之后也。山岳则配天,物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及陈之初亡也,陈恒子始大于齐。其后亡也,成子得政。”
此筮例“观之否”里的“否”,是春秋《周易》文本里《观》中的第三“繇题”,也叫“繇称”。《观》里的第三“繇题”与“繇辞”是:“《否》,观国之光,利于用宾于王。”史巫占出《观》时,通过揲蓍数,已知《观》第三揲蓍数是个“变”数,也就知道第三繇辞是个用来断筮的“繇辞”了。史巫就会说:“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的这种解筮说法。并通过这句已被改称为”繇辞”的话,去类比、联想、附会所卜问的人事吉凶结果。
(如知《左传》里记载春秋时期史巫如何用春秋文本《周易》卜筮,请参阅”《周易》哲学解读”一书里的”《周易》卜筮说”)
2《闵公元年》:“初,毕万筮仕于晋。遇《屯》之“比”。辛廖占之,曰:‘吉。屯固比入,吉孰大焉?其必蕃昌。震为土,车从马,足居之,兄长之母,覆之,众归之,六体不易,合而能固,安而能杀,公候之卦也。公候之子孙,必复其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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