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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发现《周易》与“八卦”不能相提并论
卷前语
《周易》原本是一部政治哲学,而“八卦”本质是卜筮的产物,是由《周易》一书所用那套排序符号而衍生出的卜筮内容,故两者本不是一回事。但古代春秋时期(《左传》记载)史巫曾用改造后的春秋《周易》文本以八卦取象卜筮,现在人们就习以为常认为《周易》能算卦,把八卦混同于《周易》,是让《周易》背上算卦的黑锅。
《周易》不等于“八卦”,八卦也不能说成是《周易》。无论”八卦”或六十四卦皆非《周易》的专利,八卦(本是卜筮工具的六十四卦组成内容)与《周易》比,是《周易》后出的东西,也是另起炉灶的东西。
由笔者对《周易》文本考证和《周易》符号考证,及《周易》一书政治哲学解读成功。已知《周易》一书是产生于西周后期的一部曾借用前人创立的记事序数(商代已经使用)“六十四画符号”(被后人篡改用之和称之的“六十四卦画”)为题序而编写出六十四篇文章所组成的为“君子”(周天子血统的诸侯、贵族)们讲述“修身、齐家、治国”的道理书。按现代哲学分类,应属政治哲学书。
原创《周易》是一部政治哲学,后被史巫逐步篡改成繇题式《周易》(即春秋文本《周易》),和卦爻式《周易》(即今本《周易》)。
《周易》不等同于“八卦”,更不等于“八卦筮术”。八卦筮术在先秦有《左传》一书记载是以”八卦取象”筮法,而帝制至今天则是”八卦纳甲”筮法,“八卦筮法”不是《周易》一书里的内容,与《周易》没有任何关系。
我们现在耳熟能详的“易经八卦”,或“周易八卦”称法,实乃是由帝制时期传承下来的一个错误称法。主要是由西汉时期把解释今本《周易》的《系辞》并归于《易传》内容,一并将《周易》与《易传》上升为”经”的地位,而成为西汉帝国里尊经与注经里五经之首,自此,《易传》成为《易经》不可分割的组成内容,又成为解释《周易》的圭臬。
因《易传·系辞》曰:“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
《汉书·艺文志》言:“《易》曰:“宓戏氏仰观象于天,俯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至于殷、周之际,纣在上位,逆天暴物,文王以诸侯顺命而行道,天人之占可得而效,于是重《易》六爻,作上下篇。孔氏为之《彖》、《象》、《系辞》、《文言》、《序卦》之属十篇。故曰《易》道深矣,人更三圣,世历三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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