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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发现《周易》不能与“算卦”(八卦、六十四卦)相提并论

第五章、《左传》一书记载的由原创《周易》文本被篡改后的春秋《周易》文本进行的八卦取象卜筮方法

第二节:《左传》所记“以《周易》筮之”筮例(算卦)的算卦方法(续)

我们继续接着往下看周太史的那些“推论”。“风从天上吹到地上,这就是山,山上的木材物产,又都受到天光的照射,这就生长在土地上了。所以说‘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

细想这种联想推理,也是符合自然中眼见的现象。风是从天上刮过来,一刮就刮到地上,风吹着沙土,漫漫变成了沙堆,土堆了吗?漫漫不就变成山了吗?古人那里能懂得这山,是通过“造山运动”产生的呢。古人就是仰看天,府察地,所眼见的那些东西,只是直观经验而已。

周太史是通过“光”、“风”、“天”、“土”这些卦象来进一步论证陈完日后要成为“王的上宾”这一神启出的占辞的“真实性”。既然用通神的蓍草通过那么复杂的十八变而得的神卦,那么神卦里的卦辞不就是神启示的结果了吗?光看那句卦辞“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不就知道陈完日后是要当君王的上宾了。还费那些事,又通过八卦里的取象,再进行煞有介事的论证一番,以此证明陈完做君王上宾的依据。这实在是让人想不通,并且这种“推论”谁跟谁沾边吗?总之这种算卦法,现在看来,形同儿戏。从“光”说起,是从外地照耀过来,光亮确实能照耀的很远,特别像太阳光。是从很远的地方照耀过来的,要是一小堆火光就不一定从远处能照过来。而周太史说的就是太阳光的“光”了,这“光”最终落脚点上是对山上的木材进行照射,才能生长。“风从天上刮起来,一刮到地上,又成了山,山上长着木材,又受到阳光的照射,才能生长。”这能说没有道理吗?虽然这些现象符合逻辑,但无论如何也转不到“出国受聘,利用宾于王”这种人事上去呀?这种联想不也太非凡了吧?总之天上刮风,到地上成山,山上长着木材受到阳光的照射与陈完日后作君王的宾客之间没有可比性,也没有因果关系。也许周太史推论的前后,都围绕着“光”说,自然联想到“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这事情。那个时候,虽然诸侯们很重视卜筮,并设有专职人员。但估计那时候也没有“国标”,同现在也一样,没有制定国家标准,凭算卦先生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是了。

周太史又接着说:“庭实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宾于王’。”周太史这话讲给谁听呢?自然是让陈侯听的。陈侯给自己的儿子算卦,是想知道儿子长大能有多大出息,周太史自然要给陈侯一个满意的说法,要显得“推论严密”。在诸侯面前,让其感觉从周天子那里下来的大师,卜筮的水平就是不一般,而且还能得到一笔丰厚的润金。所以周太史进一步“论证”陈侯的儿子陈完日后做王的上宾不是虚假的“卦示”,而是有根据的。周太史的根据就是从“卦象”中破译了暗藏的“天机”,才说了那段话。用现在的话说是:“庭中陈列的礼物很多,另外进奉束帛玉璧,天上地下的美好东西都具备了。所以说‘有利于做君王的上宾’”。这周太史又是如何寻找出做君王上宾的“证据”呢?自然是从卦象中来,要让陈侯听起来是心服口服,不亏是京城下来的大师。周太史要结合事实来论证“做君王上宾”的这一“神示“的根据呀。即从卦象中解读了所认为的这些事实根据。

春秋时出访诸侯国,都不是空手去进见诸侯国君的,是要进献礼物的。进见诸侯国君的礼物,要陈列在庭中。那不过是好吃,好玩的东西。什么丝帛,玉器之类的东西,这些好理解。可周太史所说的“天地之美具焉”,是什么东西呢?周太史还是从“八卦”取象中得来的说法。“八卦”取象虽主要是八种自然物象,而从《左传》的筮例中看,已不单是八种物象,“八卦”里的每卦象已出现了多种取象。在《说卦》里“乾”卦不但取象为天,还取象为“君”、“义”,还象征玉、金、良马、老马之物。“坤”卦取象为“地”、“母牛”,还象征“布”。周太史说的“庭实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这“玉”与“帛”物,就是天上地下的天地之美物了。“玉”是《乾》卦里的物象,《乾》又取象为“天”。“帛”是《坤》卦里的取象,《坤》又象征“地”。所以“玉帛”就是“天地之美具焉”,天地之美都具有了,陈完能不做为君王的上宾吗?周太史是从卦象中进一步“证明“陈完“利用宾于王”的。这让陈侯听起来也符合现实,卦里已神示出了玉、帛、金银,良马这些宝物,有了这些东西进献,还能不为君王的上宾吗?周太史说的陈完日后当君王的宾客岂能有假吗?但好事还没有完,可不是陈完光做一个国家里君王的上宾一事,还有大事情在后面呢。

周太史又进一步联想发挥起来,“犹有观焉,故曰其在后乎,风行而著于土,故曰其在异国乎。”这句话的意思说:“这就如”观”是观看的意思,所以说是他的后代吧!风刮到土地上,所以说这事情发生应在异国吧。”

周太史算陈完能为一国君王的上宾,是通过“光”字联想并串起《观》与《否》卦画的“八卦”取象,煞有介事的论述一番。而到此又转到“观”字上联想发挥到陈完的子孙身上要发生的事情。从一个“观”字,怎么能转到陈完的子孙头上要发生的事情呢?可能周太史认为的“观”,就是观看的很远,不光是陈完自己一生的事,一“观”就能观看到陈完子孙的事情来,这就是从“观”字推论出“故曰其在后乎”的逻辑吧?

在史巫眼里已被篡改的《周易》是筮卜书,《周易》里的繇辞都蕴藏天地生命的基因密码似的。在史巫眼里《周易》一书中每一个字都蕴含着“天机”密码,看如何去解读了。而现在看来,春秋时期的史巫用《周易》卜筮而推论人事吉凶,算是什么思维方法呢?这不是望字生意吗?实在是荒谬至极。从一个“观”字转到陈敬仲的后代上,未免太牵强附会了吧。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神秘“八卦”术,迷信了国人几千年。现在还有那么多的大师抱以如获至宝当“预测”之书,不知是自身愚昧无知,还是有意愚弄愚昧无知者。

周太史不但从“观”字联想到陈完的子孙头上,而且又通过“风”,进一步的联想到风一刮起来就刮到土地上,又从土地上一刮刮到外国,就得出“故曰其在异国乎”的结论来。这种联想现在看起来,感觉是十分可笑。刮风,无论刮到多远,也联系不上与陈完子孙日后的事情吧,这两者之间既无可比性,也没有因果关联性。刮风能刮坏土地上的农作物或其它东西,但一个人日后的命运,岂能与刮风一事联系到一起预知吉凶吗?这是那跟那的事。周太史可不这样认为,史巫用“八卦”卜筮时,就是这种联想法,类比法,通过这种比类、联想到人事头上,就认为起到了作用,这也就知道了“天机”。各现在看来那种说法者不是脑子灌水了吗?可那时的史巫们在为人卜筮,感觉是神圣的一门先知天地玄机的深奥学问。所以周太史在“推论”上似乎是很有逻辑的。从风刮到地上,而得出的结论是事情要发生在异国,而不是陈国。单从刮风现象来看,一刮就刮过楚国进入陈国,还会刮进齐国。春秋时诸侯国林立,一场风刮起来能刮过很多国家的。所以周太史就会从刮风上“推论”出风一刮就刮到异国去,而联想到“其在异国乎”的结果来。这种“推论”能说没有根据吗?不是学问么?一般人有这种联想吗?周太史就是一肚子学问,一联想,就能从“观”字上联想到陈完的后代,又能从“风”上联想到“异国”。按这些”推论”不能不让陈候听起来信服啊!

接下来周太史的说法就更加神奇了:“若在异国,必姜姓也。姜,大岳之后也,山岳则配天,物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

风一刮就刮到异国,这异国是那一个国家呢?是姜姓的国家。算卦连姓氏就能推断出来?可让人不好理解的是,这周太史怎么得出是姜姓的国家呢?

其实当太史真得有学问。太史就是史官和历官之长,不仅懂历史,还要懂历法,不但要上知天文,还要下知地理。有了这些学问,才能做周王室的卜史。上古的卜巫是在世俗权力之上的身份,是代表着神权,要发号施令的。

那么周太史是怎么推算出是姜姓的呢?“姜,大岳之后也”,用白话文说:“姜姓是太岳的后代。”“大”与“太”字在古代是通假字,可以通用的。“太岳”本是一个山名,在今山西霍县东南。查姓氏渊源,姜姓是神农的后代,生活在姜河(陕西岐山县西),以河为姓。而周初的开国名臣,姜尚就是这支姜姓的后代。周初分封诸候时,姜尚分封到山东北部,为齐国的开国君主。周太史说的“姜,太岳之后”,可能是个更古老的传说,姜姓与太岳这个地名有关。周太史才能从卦象中联想到姜姓与“太岳”而“推论”出陈完的后代“代陈有国乎”的,就是那个姜姓之国。在春秋时那个姜姓之国,肯定无疑就是齐国了,但周太史并没有直接说是齐国,而是绕了个弯子。

“山岳高大可以与天相配,但事物不可能两者一样大。”这“山”与“天”,都是八卦卦中的卦象。周太史通过卦象,而联想到“太岳”与姜姓之国(齐国)。周太史进一步“推论”的“事物不可能两者一样大”,这是从自然现象中看到的事情,而联系到人事头上,来比附出陈完的后人在姜姓之国发达了,那么陈国就得衰落。这有点阴阳转换的观念,陈国走向衰亡了,陈家的一支后人在外国就昌盛起来了,这也许是周太史的“逻辑推理”吧。不知周太史卦算到这等地步,当时陈候心理是个啥滋味。请来的天子高参为自己的儿子卜筮命运,而结果是算出自己的陈国要灭亡,没有了国家,而到别国的是陈完一支后代还有一线希望,只是到了八辈子后,还能“代陈有国乎”。但是无论后代怎么发达,可对眼前的陈候来说,是件不痛快的事情,毕竟自己的陈国结局是没有了,那不是断出个国破家亡的一卦了吗?有这种断法吗?谁又会遥望远不可及的八代以后那个“代陈有国乎”的事呢?搁现在不说不给润金,还要骂个狗血喷头。就连齐国若是听到周太史为陈完算了一卦,八代以后,齐国亡于陈完的子孙手里,那肯定会找到周太史多多给钱,让其想想办法给破一破。也许齐国他们不知道这算卦的事情,不过这可是写在《左传》这一正史里。要是战国前期人写的《左氏春秋》。那么齐国没有亡于陈完子孙手里之前应能看到这回事的,这确实让人非异所思。周太史区区一卦,为陈候的儿子算了几辈子的命运,并且接下来都真的都“应验”了。

《左传·庄公二十二年》最后记载:“及陈之初,亡也,陈桓子始大于齐。其后亡也,成子得政。”

周太史为陈完(敬仲)卜筮一事是记载在《左传·庄公二十二年》里,是插叙出的一段内容。《左传·庄公二十二年》先记述的是:“二十二年春,陈人杀其大子御寇。陈公子完与颛孙奔齐。颛孙自齐来奔。齐候使敬仲为卿。辞曰:羁旅之臣,幸若获宥,及于宽政,赦其不闲于教训而免于罪戾,驰于负担,君之惠也,所获多矣。敢辱高位,以速官谤?请以死告。《诗》云:‘翘翘车乘,招我以弓。岂不欲往,畏我友朋。’使为工正。”

而《春秋》史里的“庄公二十二年”,只简单的记述了有关陈国的事情是:“陈人杀其公子御寇”。到了《左氏春秋》里记述“庄公二十二年”里发生的事情就相对详细了。就是上面那段记述,陈国人杀了太子御寇,而陈公子完和颛孙逃亡在了齐国。这是记陈国发生内变,太子被杀,而公子陈完逃亡到齐国。到齐国后,齐候本来要让陈完做卿,而被陈完辞谢掉,最后当了齐国工正(管百工的官)的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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