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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周易》思维方式的诗性特征——比喻说理

第十八节:《周易》一书《中孚》至《未济》文里的比喻说理内容

六十一、《周易》第六十一篇《中孚》文,为君子讲述中正爱民,和谐共享的政治道理

(原文)

“()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

虞,吉,有它不燕。鹤鸣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月几望,马匹亡,无咎。有孚挛如,无咎。翰音登于天,真凶。”

(译文)

“六十一、中正爱民,即使用小猪和鱼献祭,一样的吉祥,更是利于事业成功,利于未来。

事先有谋划,有准备,吉祥。相反,若发生了意外,就没有了安逸。仙鹤鸟在树荫下鸣叫,而它的小鹤鸟在一旁应答,‘我有好酒,愿与你一同分享’。战胜敌人,有人击鼓欢庆,有人停下休息,有人为胜利高兴得热泪盈眶,有的人欢呼高歌。月亮圆后就走向亏蚀,马匹走失,也没有什么怨咎。正是有了爱,才能连结人心,没有害咎。山鸡高飞且鸣叫,后果就有了凶险。”

(解读)

“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

“中”:不高不下,适合之。“孚”:爱民如子之意。“中孚”:中正爱民。“豚”:小猪。“豚鱼”:小猪和鱼献祭。”利涉大川”:以涉大川大河比喻有利事业的成功。

本句内容就是本篇的题目,即立论内容。本句的意思是“中正爱民,即使用小猪和鱼献祭,一样的吉祥,更是利于事业成功,利于未来。”这是以“中孚”为命题,倡导的是“中孚”原则,即爱民原则,也就是《周易》里构建的民本思想。让君子爱护其统治下的百姓,即使薄祭,一样的吉祥,这正是理性的人文思想。

“虞,吉,有它不燕。”

“虞”:意料,预料;(又)谋划好,事先有准备。“它”:别,其它的,意外事故等意。“燕”:通宴,安逸,安闲之意。本句意思“事先有谋划,有准备,吉祥。相反,若发生了意外,就没有了安逸。”这是强调要有忧患意识,要居安思危。

“鹤鸣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

“鹤”:仙鹤鸟。“阴”:树荫。“好爵”:好酒。“靡”:共。本句意思“仙鹤鸟在树荫下鸣叫,而它的小鹤鸟在一旁应答,‘我有好酒,愿与你一同共享’。”本句是运用比兴手法,也是一种拟人化的写作方法。老仙鹤与小仙鹤的一唱一和,表现了作者所表达的思想,寓意“共享”的思想。即“君子”与“小人”应共享社会成果。也寓意着“君”与“民”和睦“一家亲”的那般情景。“孚”是《周易》构建的政治理念,即民本思想。无论先儒与后儒的政治观,均是体现让统治者爱护其被统治者,像家长爱护其子女那样。中国先秦的民本思想,本身与宗法制度是个血肉相连的关系。这正符合马克思主义者所论述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理论。正是那种宗法制度里,只能产生“民本”思想,根本不可能产生出民主思想。“家长制度”与“民本思想”能够”血肉连体”,正是所谓“亚细亚生产方式”所决定。《周易》首先构建了“民本”思想,整部《周易》贯穿着“民本”思想。

“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

“得敌”:战胜敌人。“罢”:停止。

本句意思是“战胜敌人,有人击鼓欢庆,有人停下休息,有人为胜利高兴得热泪盈眶,有的人欢呼高歌。”这是描写取得胜利后的情景,表明胜利来之不易,这也隐喻着取得胜利是爱民与谋划的结果。

“月几望,马匹亡,无咎。”

“几望”:既望,指月中十五。“马匹亡”:马儿走失。本句是用自然和生活中的现象来象征事物的转化。如月亮满时开始亏蚀,马儿会迷失。这里是寓意事物会相互转化,所以,就应更好地把握事情,也就没有什么怨咎。

“有孚挛如,无咎。”

“挛”:联系,牵手。

本句又是紧承上句之意,而强调爱民(有孚)是根本,爱民才是消弭事情向坏处转化的根本。本句意思是“正是有了爱,才能连结人心,才没有害咎。”

“翰音登于天,贞凶。”

“翰”:天鸡,锦鸡。“翰音”:飞向高空的声音。“登”:由低处向高处。本句是说“山鸡高飞且鸣叫,后果就有了凶险。”这是用山鸡高飞且鸣叫,隐喻着居其高位,而名不副实,一定会带来凶险的后果。这是从相反的一面教育君子牢记爱民是根本,否则就会招致凶险。

本篇以“中孚”为篇名,为命题,更进一步体现《周易》所构建的“有孚”理念,即“民本”思想。古今把《周易》里的“孚”字释为“诚信”,是不符合“孚”在《周易》里的意思。《周易》一书里共有二十三篇中出现了“孚”字,共出现了三十四处,并且还有以“中孚”为题目而专列为一篇文章内容出现。可见《周易》一书对“孚”这一理念的重视与重要。《周易》之前没有这一理念,“西周文”里没有构建出“孚”这一政治理念,只见“德”的思想,不过那只是“以德配天”的思想,还是天命神巫的观念。而《周易》却建立了一个全新世界观,即理性地,辩证地看待这个世界。《周易》构建出新的政治理念,即“孚”的政治理念,为“君”制社会树立起一种全新的标杆,即“爱”这一普世价值观,是“以爱配民”的全新理念。打破“以德配天”的神话,而构建出政治上配合民众意志的新理念,这正是哲学的突破。

本篇的“中孚”是中正爱民之意,“孚”不当“诚信”讲,《周易》里的《无妄》篇则是讲诚信内容的。《中孚》的中心是讲“爱民”,犹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治思想。当然,《周易》里的“孚”体现在政治上是让君子(有国有家者)去体恤关爱其治下的百姓,所以,有了“爱民”的行为,薄祭一样的吉祥,归根到底“爱民”才是根本。本篇用拟人化的比喻,“老鹤鸟在树荫下鸣叫,而它的小鹤鸟在一旁应答,‘我有好酒,愿与你一同分享’”,这诗意般的比喻,是“中孚”思想的核心表现,也体现了《周易》一书思想内涵。

“孚”在前头已讲过,甲骨文字形似手抚爱小子,《说文》解释为“禽鸟伏卵”。《周易》正是借“孚”之意,而寓意到政治上,让君子爱护其百姓。正如本篇通过仙鹤鸟拟人手法,诠释了“孚”这一政治理念。通过这美如诗画的表现,仿佛呈现在人们的眼前是多么美好和谐共享的社会景象。鸟是不会喝酒的,通过鸟儿问答来比兴,引出的是作者所要表达的“理想国”。“我有好酒,吾与你一同共享”,这就是《周易》所向往的和谐共享的理想社会。

本文中的比喻内容:“鹤鸣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兼之”,这是拟人化的象征。即象征着建构和谐、美好、共享的社会。

“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这是用战争的情态作比喻。

“月几望,马匹亡,无咎”,使用自然现象作比喻。

“翰音登于天,贞凶”,这是用山鸡鸣叫高飞,徒有虚名,作比喻。

《中孚》文如诗的句子:

鹤鸣在阴

其子和之

我有好爵

吾与尔靡之

得敌

或鼓或罢

或泣或歌

月几望

马匹亡

有孚挛如

翰音登于天

六十二、《周易》第六十二篇《小过》文,是为君子讲述“小事超越,大事不可”的政治道理

(原文)

“()小过,亨,利贞。

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飞鸟以凶。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

(译文)

“六十二、小事超过,胜过,亨通,利于未来。

适合小事超过,而不适合大事去超过。正如飞鸟死前留下惊叫声,高处不胜寒,适宜栖息在下面,则是大吉大利的事情。飞鸟向上强飞,会有凶险。超过了祖父,是遇合了祖母,没能比得上君王,是遇合了做臣之道,没有过失。不要太超过,要防患于未然,放纵与心术不正,都会遭到凶险。对待过去的错误,必须戒除,不要施行,永远遵守正道。密云聚集在西边的天空上,却没有下雨。诸公用带绳的箭射猎,却获取了藏在巢穴里的猎物。若是不懂礼遇,而刚强过了头,就像飞鸟投入罗网,大祸临头;这正是不知天高地厚而造成的灾祸。”

(解读)

“小过:亨,利贞。”

“过”:胜过,超越。“可”:可以,适合。“小过”:指小的事情可以超越胜过。

本篇是立论“小过”,从本篇内容来看,体现了保守主义思想,也就是后封建社会里总结出的“人怕出名猪怕壮”,“枪打出头鸟”,“露头椽子先朽”的专制文化里的世俗价值观念。

“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小事”:指日常生活中的事情。“大事”:如军国大事。“飞鸟遗之音”:指飞鸟死前留下惊叫声。“不宜上,宜下”:小鸟不该向上强飞,向上飞会受到猛禽的袭击,就会遭遇不测。这里是比喻来寓意道理。本句的意思是“适合小事超过,不适合大事超过。正如飞鸟死前留下惊叫声,高处不胜寒,适宜栖息在下面,则是大吉大利的事情。”本句是对“小过、亨,利贞”的补充说明。

“飞鸟以凶。”

这是以小鸟向高处飞来隐喻高层政治的凶险,以此提醒君子,高处不胜寒,高处有凶险。《诗·菀柳》“有鸟高飞,亦傅于天。彼人之心,于何其臻。曷予靖之,居以凶矜。”这里的“飞鸟”就是比喻高处政治的凶险。本句的意思是“飞鸟向上强飞,就有了凶险。”这里是以“鸟”来比喻“不宜上,宜下”的为政之道。

“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妣”:祖母。“臣”:指男性nu隶,又指做官的人,官吏。“遇”:相遇,相待,遇合等意。这一句也是隐喻,有历史所指。

本句意思是“超过了祖父,是遇合了祖母,没能比得上君王,是遇合了做臣之道,这样就没有祸患。”这里所讲的可超过祖先,但不可超越君王,是说功业威望不要超过君王,犹功高盖主之意。这也是政治原则问题,又是君臣之道问题,否则,其结果就不是“无咎”,而是“凶”。

“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

“弗”:不,表一般的否定。“防之”:提防出现过错。“从”:纵,纵容。“戕(qiang腔)”:《说文》:“戕,枪也。他国臣来弑君曰戕。从戈,爿声。”《玉篇·戈部》:“戕,杀也。”《小尔雅·广言》:“戕,残也。”“戕”的意思是指残害,残杀。本句意思是“不要太超过,要防患于未然。放纵与心术不正,都会遭到凶险。”

“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

“遇”:相待。“往”:过去。“往厉”:以往错误行为。“必戒”:必须戒除。“勿用”:不要实行。“永贞”:永守正道。本句意思是“不要太超过,要防患于未然;过去的错误,必须戒除,不要实行,永远遵守正道。”本句还是强调别胜出,坚守一种准则。

“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公”:本义为公正、公允、无私,等义。也是古代爵位名,春秋时代为诸侯的通称,“弋(yi义)”:《说文》:“弋,也,象折木锐著形。从厂,象物挂之也。”《玉篇·弋部》:“弋,缴射也。”本篇的意思是指系有绳子的箭射猎。“彼”:第三人称代词,相当于他、他们、对方。“穴”:本义为土室,引申为洞窟、穴居、穴藏等义。“密云不雨,自我西郊”直译的大意是:浓云密布在西郊的上空,就是没有下雨。“公弋,取彼在穴。”此句直译是“诸侯用带绳的箭射猎,却获取了藏在巢穴里的猎物。”

本句是运用比喻,来隐喻着事理。虽然看到天上有了乌云,但却下不来雨。然而在地上打猎,看似猎物逃走,可通过带绳子的箭在巢穴里的获取了猎物。本句还是隐喻着“宜下不宜上”的道理。

“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离”:假借为“罹”,即遭受,罹难。“眚”:本义为眼睛生翳,引申为人为的过失、灾祸、灾害等义。本句依然是以飞鸟来隐喻事理,其意思是“若是没有礼遇,而刚强过了头,就像飞鸟投入罗网,大祸临头,这正是不知天高地厚而造成的灾祸。”

本篇是围绕着不要太过,所作的论述,其核心体现的是“中庸”思想。

本篇中的“飞鸟遗之音”,“飞鸟以凶”,是形象的比喻。隐喻着人不可太张扬,若越过自己的本分,就带来了凶险。篇中还有“过其祖,遇其此,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密云不雨,自我西部”,“公弋,取彼在穴”,“飞鸟离之”均是比喻。

《小过》文如诗的句子:

飞鸟遗之音

不宜上

宜下

飞鸟以凶

过其祖

遇其妣

不及其君

遇其臣

弗过防之

从或戕之

弗过遇之

密云不雨

自我西郊

取彼在穴

弗遇过之

飞鸟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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