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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煜没想到明玥竟然是担心这个,索性与她坦白道“其实吧,是我自己要做这些,我雇了宋大哥做总管,他的铺子我给租金,所以你担心的这些问题其实并不存在。”主要没敢告诉明玥自己做东家,是担心明玥细问银钱的来路。

也不得不说,他的担心是对的。这会儿明玥一听,惊得捂住小嘴,随后一脸防备地压低声音朝他凑近问,“那玉,真这么值钱?是古董么?”

不是古董,但比古董要值钱。“我也不清楚,可能是因为足够大吧。”

这么蹩脚的借口,明玥居然信了,还自言自语道,“难怪和氏璧能换城池。”于是她觉得沈煜可能亏了。

不过转头一想,吃亏是福,算了算了,不计较这个。但一想到原本紧巴巴的又忽然变得有钱,还是忍不住有些激动,“爹知道么?”

“嗯,知道。”沈煜看着明玥这短时间里连翻变化的表情,竟然觉得她比软萌萌的女儿们还要可爱,忍不住想要伸手掐了一把她才长了些肉的脸颊。

但最终还是忍住了,恰好女儿们又闯进来,一下将明玥给围了过去。

他们一家子就在这城里住下,买房子的事儿沈老爹十分上心,第二天寻到合适的,第三天就给谈下来,当天一手交钱一手拿地契房契,第四天明玥就带着孩子们搬了进去。

沈煜则带着鹿哥儿回乡下收拾行礼。

这一折腾,家里安顿好,竟然就要出正月了。天气逐渐变得暖和起来,城里湖边还没冒芽的柳树上,几只早莺争相择址搭窝,便是明玥家这新房屋檐下,也有燕子来筑巢。

沈老爹看了十分喜欢,“这是好兆头,往后年年岁岁必然是平平安安的。”

明玥打算把这院子墙根下收整起来,趁着过两日第一道春雨落下,就种些菜。这会儿正买了锄头归来,听到沈老爹的话也抬头望去,“是呢。”

只是沈老爹转头见到她说里拿的锄头,顿时就虎着脸给抢了过去,“你这底子差,还没养回来就这般折腾,那药就这样好吃么?”

明玥觉得自己现在已经好了啊,虽然月事还没恢复,但身上没有一处疼了,而且脸也有了血色。不过她的身体差,这倒是不假,那逃难过程中大家吃喝一样,孩子们没事,很快就养得珠圆玉润,唯独是她这不对劲那不舒服的。

实在不敢想象,若是没进城遇着沈煜,只怕自己这会儿身子已经彻底垮了。

没准,不在了。

想到这里,她也就没去夺锄头,只是看着那空荡荡的墙根下,“可这地总不能闲着。”

“那也不要叫你操心,阿煜那么大的个头闲着作甚,等他回来我叫他翻,每日挖一点,总能挖完的。”沈老爹说着是叫沈煜动手,但下午些他自己就在墙下翻地。

于是鹿哥儿和灼云煌月也加入,不知道何处借来的小锄头,跟着一起翻地,便是杜子规那脚不怎么方便,也跟着捡杂草什么的。

年纪最小的耀光则给他们倒水。

这样明玥反而成了活脱脱的一个闲人了。

二月二龙抬头,春雨如约而至,今年看起来果然是个好年头,明玥的菜种子挨着下地儿。

隔了几日就在春雨里冒芽,温暖的太阳冒出头,一眨眼柳条抽芽,明玥墙角的菜苗绿油油的,待吃上的自家种的菜时,竟然已经是二月下旬了。

街对面也私塾开了,温先生是个秀才公,只不过是去年旱灾逃难的时候,伤了腿,一瘸一拐的,是不能再继续考功名了。

于是就开了这私塾,专门收这城中稚子,替他们开蒙。

明玥正是听说了,便与同沈煜商议,“咱们这手里也算是有些余钱,不若把鹿哥儿和子规送去温先生那里吧?”她其实是有些担心的,怕沈煜不同意。毕竟送两个孩子去私塾,少不得是要花些钱的,若是自家骨血就算了。

可是两家长辈对自己都是有恩情的,明玥觉得有条件,也不能叫两个孩子一辈子做睁眼瞎,自己是识字,但总不是个合格的先生。

她一面偷偷看沈煜,见他没表露出不满的表情,就继续说道“总不能叫他们整日在家里闲混着,便是要送去宋大哥那里做学徒,年纪也小,而且多认识几个字,往后也能走远一些。”

沈煜是能看出明玥的小心翼翼的,越是长久相处,他就越是发现,明玥的每一次提议,都正好中了他的下怀,就是那种很默契的感觉。

甚至连这种担心对方不同意的心情,和自己都是一样的。

他本来今日也是要和明玥提起此事的,只是可惜这朝廷律例多少是有些毛病,对于女子限制诸多,以至于那私塾里不收女学生。

不然他也是打算让女儿们读书的。他可不觉得他沈煜的女儿们会比男孩儿差。

自家的女儿没机会,他却要送别人家的儿子去读书,他也怕明玥心中有想法,认为他重男轻女,所以一直在找机会开口。

没想到明玥和自己想到一处去了。

当下便笑应道“孩子本就该去上学,多长知识。只是城中无女学,得委屈咱们的女儿们,待我寻着合适的先生,再请家里来。”

女子是不能上学,但大户人家的姑娘们,还是会去请女道,或是那种识文断字人家的寡妇,再有条件好的,会请宫里出来的嬷嬷们。

而且沈煜不但是要教女儿们读书写字,还要给她们找那骑射的先生。

他沈煜的女儿们,一辈子就该像是她们本身的名字一样辉煌如光。

明玥一听,心中尽是欢喜,“那样再好不过了。”

当日晚饭后,沈煜本是要和鹿哥儿和杜子规说上私塾的事情,只是宋家那边找,他抽不开身,明玥只能把两个孩子喊到跟前来。“今日你们早些休息,明日将体面的衣裳都穿上,待中午你们叔叔回来了,领你们去拜见温先生。”

两人见明玥神情严肃,还以为是出了什么大事,又或者要将他们打发到何处去?哪里晓得竟然要他们去拜见温先生……

这是要让他们读书么?

两人相视了一眼,皆是那难以置信的表情,最终还是杜子规垂头看着自己那裤腿下去的木头腿,“小婶,我,我这样,也可以去私塾么?”可是朝廷律例,身体不全之人,是不可参加科举的。

他读书,这不是浪费么?

“怎么不能了?”明玥说罢,察觉出他的顾虑是什么,便道“读书又不是只为了科举,而且出人头地有很多种方法。更何况读了书,丰富了你的内心和思想,开拓你的视野,于你总是有益无害的。”

她说罢,又朝鹿哥儿看去,“你也没什么意见吧?带子规早些休息,明日也精神些。”

杜子规虽然有了那么一条假腿,可终究是不合贴,走路一颠一跛的。

鹿哥儿哪里有什么意见?他是想报恩,但是他想过了,不识字一辈子只能打杂,这能给大家带来什么?那肯定还是得读书,出人头地,这样没准自己运气好,能挣来功名,往后给杜大德修大坟,给明玥讨诰命。

当然,也能给爹娘修大坟,讨诰命!

对了,还要给杜子规讨个媳妇。

他们俩是住在一个房间的,本来有多余的厢房,但鹿哥儿执意要和杜子规在一个房间,这样方便照应他。

后来明玥想,这样也好,杜子规那腿终究是被生生斩断了,天气变化之时,疼得他那张小脸都扭在一处,鹿哥儿和他住一间厢房,也方便些。

因此便多铺了一张床。

如今两人躺在各自的床上,都有些激动得睡不着。少不得也敞开心扉开始说些知心话,杜子规也是第一次和鹿哥儿提起他父亲杜大德。

明明是同一个人,但是杜子规眼里所认识的父亲,从来都是懦弱胆小没有主见的。

可是在鹿哥儿的眼里,杜大德就是个绝世英雄,两次救自己的性命,也和明玥一样,没有在那最短缺食物的时候把自己推出去。

也正是因为这些恩情,哪怕他比杜子规年纪小,但他仍旧愿意做为一个兄长一样,来照顾着杜子规。

两人是聊到半夜被起夜的沈老爹发现,拿拐杖敲着窗户训斥后才睡着的。

翌日起来多少是有些精神不济的样子,又让沈老爹数落了一回,不过老头子虽是说他二人的不是,还是在他们跟着沈煜出门的时候,给整理衣裳又弄头发的,就指望他们俩看起来精神爽朗些,让先生多几分喜欢。

按理说,这也不是去白嫖,先生开设私塾就是为了赚取束脩养家,既然交了束脩,先生没有不收的道理。

但很奇怪,明玥和孩子们都很紧张地等着结果。

加上只隔了一条街,他们去了将近两个时辰,明玥就更担心了,忍不住想出门打探。

正巧这个时候沈煜带着孩子们回来了,鹿哥儿和杜子规看起来都十分兴奋,显然是先生那里收他们了。

可是明玥却总觉得沈煜不对劲,只趁着孩子们在沈老爹跟前说拜先生的事,便借着给沈煜递水的机会问,“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事情?”

“我瞧见杜鹏他们了。”沈煜还以为,这家人死绝了。

明玥一怔,也没想着他杜鹏居然还活着,不过旋即宽慰着沈煜,“既然还活着,没准往后能找人打听你的身世呢?”当初沈煜就在这雍城出生的,只是二十多年前的陈年旧事,很难查了。

而且那位大人已经去世五六年了,当时那夫人的事儿他也有意瞒着,所以即便是寻到他府上去问旧仆们,也很难打听到。

更何况这些人如今都在上京呢!如此一来,还真的只能从杜家这里入手了。

不过沈煜对于他自己本身的身世没有那么大的期望,他更倾向于帮明玥找回明玥的家人呢!若是她被害,自己就替讨回公道。

至于当前,最担心的还是杜子规,那杜子宝等人对杜子规来说,仿佛恶梦一般,更何况那几个孩子是骨子里的坏。

但这事儿,沈煜并没有打算自己去处理,杜子宝几人是杜子规的梦魇,那就该他自己想办法拔出这梦魇才是。

转头又见明玥皱着眉头,显然是为此事担心,便转过话题,“听说朝廷的调令出来了,一个月后新任的知府大人就来了,是名声不错的卢之翰卢大人。”

这位卢大人明玥也是听说的,曾经好像是在益州做知府,任期满的时候,还有老百姓送万民伞。

于是也很期待,“若是如此,商队的事情倒是好办得多。”一心为老百姓办事的官员,自然会十分赞成有老百姓开拓市场。

两人的话声这会儿不小,沈老爹听到了,也起身走过来,“听说上京那方向的来人说,朝廷要将西北大沙漠里的人迁过来?”

澜州除了这雍城之外,吏下县城几乎无人烟,空荡荡的不说,那些个良田也无人种植,朝廷肯定是要从别处迁移老百姓来此。

但并未听说是西北大沙漠那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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