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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蒙蒙亮,从村子远端传来鸡羊的叫声,晨风在水面上吹起一圈涟漪,随后飘飘然上了岸,带着浓郁的泥土气息席卷整个村落。(_)
村里人不比城里人,即便不是春耕秋收的农忙时节,家家户户也贪得早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习惯使然。可和往常又不一样,今个一大早圆井村的男女老少都顾不上扒两口饭,纷纷装模作样的向村头探去,站在槐树下抄起袖筒看向村门口的精致马车,指指点点,满脸艳羡。
“安老烟家那娃子还真是好命,救下人家女掌柜,依俺看,啧啧,以后定少不了好吃好喝。”
“好什么命!哼,不就是从药斋的伙计变成客栈的伙计,你看安老烟前几年风光的,到头来还不是竹篮子大水一场空。”
“伙计怎么着?你还甭小瞧人家客栈的伙计,咱村里有几个娃子能有这好运去县城当伙计?”
乡亲们叽叽喳喳的议论着,有的不屑,有的羡慕,感慨连连。三年前安家两口还是李员外的佃户,短短三年时间竟摇身一变,从佃户变成了仅次于李员外的大户人家,家中有三间大瓦房,有猪羊牛,即便不种地也够他们安安生生的过一辈子。亲眼目睹了这一切的圆井村人自然又羡有嫉,好在村里人大多朴实,即便嫉妒也挂在脸上,说上两句发发牢骚也就罢了,没人会在背地里捣鬼,再加上安家两口子发了财也还是从前那副老实巴交的模样,与人和善,因此日子过的也算太平。
大伙都知道,安家的发达是安娃子一手导致,若非安娃子前些年走大运当上浮云斋代掌柜,也不会隔三差五的给安家寄钱。今次安娃子被匪徒所害,大难不死反被那位年轻漂亮的掌柜看中,昏迷期间几乎是一日一探,眼下更是要接安娃子去县里的客栈,高头大马精致车辆,乡民们口头或不屑,却打心底里羡慕。
去县城当个被器重的伙计,过两年学点记账的本事,未尝没有可能当上客栈的掌柜。
圆井村民们的盼头到此为止,一个可能成为掌柜的伙计便令他们羡慕得满村出动,倘若知道安伯尘的真实身份,也不知会吓傻几个人。
“那掌柜的还真是个急性子。”
说话的是安氏,口里虽在埋怨,脸上却是喜多过忧。娃子刚刚大病初愈,第二天便被那位俏掌柜唤到县里,虽是好意,可总有点不近人情。
当安氏陪着安伯尘快到村口,看见那辆已来过许多回的马车,以及车窗后隐隐绰绰的人影时,心中的想法一下子全然改变。
那位俏掌柜对自家娃子还真是窝心,不仅天天登门探望,今个一大早就来接自家娃子......是不是有点好过头了,莫非真让自家男人说中了?
偷眼瞥向身旁抽着烟枪双眼眯着一条缝,似笑非笑没个正形的男人,安氏连忙将那个念头收回肚中,暗骂自己太贪心。
“娃子啊,这馍馍是娘刚热的,一会上车吃。记住,去县里要小心,掌柜的待你好,你可别惹坏了掌柜......”
一遍一遍的叮嘱着安伯尘,安氏抬起头,就见那个俊俏的年轻掌柜从车里走了出来,隔着老远向自个儿招了招手,面纱后脸蛋上隐隐含笑。
心头一热,随即暗叹口气,安氏复杂的看了眼面色微窘的安伯尘,越看越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头,明明就是自家娃子,昨日还没看出啥来,今个儿却觉得自家娃子似乎哪里有些一样了。至于哪儿不同,安氏一个不识字的妇道人家自然讲不出一二来,还好自家男人有点见识,开口提醒。
“你个婆娘就不能少说两句,娃子大了,什么做得什么做不得他自个儿知道。”
原来是娃子长大了......
安氏欣喜的看向安伯尘,把放着白馍馍的麻布卷好,递给安伯尘,却不知说什么好。
“爹娘你们先回去吧,反正县城离村子近,娃子有空便回家。”
安伯尘好说歹说,将依依不舍的娘劝回,辞别爹娘后,在村里人的目送下走向马车。
“身体可好点了?”
也不管安伯尘介不介意,司马槿硬是搀着安伯尘的手,将他扶上马车,却让安伯尘微微脸红:“伤势估计差不多了,只不过......”
话到一半,安伯尘忽地止住,目光落向坐于长辕上的那名车夫,不经意间皱了皱眉。
那车夫虽戴着宽大斗笠,却掩饰不住他鼓胀的太阳穴,以及肌肉饱满有力的双臂,虽刻意隐藏气息,安伯尘却能感觉到,那人的修为约莫在天品。
一个天品境界的车夫?
转过头,安伯尘不解的看向司马槿,司马槿心领神会,笑了笑刚想说什么,就在这时,只听得远处传来一阵呼喊声。
“安娃子?安娃子快留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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