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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那里捕鱼,王六见他无所事事,就拿出根鱼杆,说道“你要是感到无聊,可以钓钓鱼。”
“我钓鱼的本事不行,还是不钓了。”
杜云摆摆手,看向旁边的一根鱼叉说道“我用鱼叉就行,我是猎人,虽然不会钓鱼,但鱼叉还是会使用。”
王六没有说什么,将鱼叉交给他。
在鱼叉的后面拴着一根长长的绳子,只要叉到鱼的身上,就可以通过绳子将鱼拽上来。
杜云站在船头举着鱼叉,颇有种当年闰土刺猹的感觉。
呃,这个形容,他总感觉有点不合适,反正就是很厉害。
透过平静的海面可以看到海中一条条鱼游来游去,等鱼游到小船前,杜云就将手中鱼叉扎下扎在鱼身上。
等抓上来的时候,鱼虽被插中身体,但依旧活蹦乱跳。
这一幕看得王六一愣,忍不住竖起大拇指。
“行啊,小杜,你这叉鱼的本事不错。”
“没什么,不过是条鱼而已。”
以他的学习能力,若是连条鱼都插不中,那还能干什么。
在海里辛苦一天,等到他们将船舱装满,这才驾着小船返回。
现在海里的鱼货远不是以后那么稀少,虽只是普通的小船,也没有什么现代化科技,但捕到的鱼不少。
更可以看到一些是价值较高的鱼货,让杜云大为心动,趁着他们不注意,将一些价值较高的鱼货收入空间。
这都是活蹦乱跳的海鱼,等吃的时候拿出来,依旧是最为新鲜的那种,而不是已经死掉放置一段时间。
搞的王六盘点收获的时候很纳闷。
“我记得还有一条金枪鱼的,怎么没看到?”
“对虾的数量好像也有点少。”
杜云微笑不语,这种事不好解释。
等停下船的时候,后面那只那条鲨鱼早已被拖得筋疲力尽。
你说这算什么事,我不就是在你这里吃点鱼,怎么就成了俘虏,还被一路拖拽,几乎到了奄奄一息的地步。
想逃跑都没有力气。
王六拿出刀要杀掉鲨鱼,杜云劝阻,让他们直接这样运过去就行。
王六见此自然不会反对,将鲨鱼依旧拖在船尾,等送货的时候再将它放下。
这样能最大程度保证它的新鲜。
但杜云对鲨鱼的喜爱,搞得王六纳闷不已,不过是一条没人喜欢的鲨鱼,杜云怎么会喜欢。
却不知在这个连肉都很少见到的年代,有吃的就行,谁还管你好吃不好吃,能填饱肚子才是第一位。
现在农村甚至有人等到玉米收割之后,专门寻找田鼠的洞穴挖掘。
不是为了抓田鼠吃。
好吧,有些地方田鼠的确是美食。
特别是那刚刚出生的小老鼠,被称为三吱儿,受到很多人追捧。
但这等美食,不是每个人都有钢铁肠胃能够吃下。
他们最主要的目的是弄老鼠洞里的粮食,这可是好东西,带回家清洗一下,就是一顿美食。
有些牛人,一个秋天能弄大半麻袋粮食,极大的缓解家中粮食压力。
更别提鲨鱼肉。
这好歹是正常的肉食,放到四九城,有的是人想吃。
再说别人做不好,何雨柱还做不好。
身为扎钢厂食堂大师傅,谭家菜传人,何雨柱做菜的手艺没得说。
要不然也不会在嘴臭无比屡屡得罪领导,还天天往家里带剩菜剩饭的情况下,依旧稳坐轧钢厂食堂大师傅的位置。
后来甚至成为食堂主任。
他是真正的凭手艺说话。
做菜的手艺堪称一绝。
等他们将鱼货整理完毕,照例是放在远离渔村的海滩上。
杜云与他们依依惜别,十天时间眨眼即逝,这次是他最后一次前来收购。
回去以后,在想前来,就不知哪年。
王六等人有些不舍,但还是预祝他以后生活越来越好。
等他们开着船离开,杜云笑呵呵的将鲨鱼也收进空间,这才前往船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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