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青虫二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32章节 一审判决,爱的选择,咸青虫二,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divid="tet_c">翠花产生这个阴谋论的观点,并非胡乱臆想,是她将一连串的事件合并、串联起来分析的结果。
西方之狼,是她早就暗中判定的神秘人的内线,而由他带来的陌生人,在推倒老人致死后,便杳无踪迹,不值得怀疑吗?
现在就要查证这个人,到底去了那儿?受谁指使?更重要的是:北方之狼听令于谁去蹚这趟浑水。假如这二件事查清后,便能找出幕后真凶了。
假如从北方之狼这儿入手,查清是谁指使他进行强拆,便能寻找到调查的突破口。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北方之狼对于受谁指使,三缄其口。
糊涂啊,北方之狼为何如此呢?翠花不明其背后原因,但这个突破口,显然是不成立了,翠花必须另寻办法。
既然无法通过北方之狼寻找突破口,翠花便打算通过调查到底是谁推倒老人并致死的这条线索进行调查。
又谈何容易呢?
当时的场面非常的混乱,而初步调查的结果是,此人是西方之狼新招募的手下。正去向西方之狼求证吗?
似乎这条路未走通,西方之狼矢口否认。
调查再次陷入困境。
从何处着手继续调查呢?翠花绞尽脑汁。可是,时间不等人。
也许是神秘之人在暗中推波助澜的缘故,法院在证据还存在众多疑点的情况下,以打击黑恶势力必须从严、从重、从快的名义,对这起强拆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的事件,提起了公诉并进行公开审理。
受害人的家属与亲友团到场了十多位,声泪俱下,悲痛欲绝;多家新闻媒体亦到场进行旁听。
这样的阵仗,很显然,对案件的审理,带有一定的偏向性,于小黑虎及北方之狼极是不利。
案件陈述时,小黑虎很执拗地不采纳香江律师团的合理建议,当庭亲口承认了这次强拆事件,是自己指挥实施的;而北方之狼同样也当庭承认,这次事件是自己亲临现场指挥实施的。
有了二位当事人的亲口承认,再加上家属、亲友团的群情激奋,案件的判决便顺理成章。
当然,香江律师团提起的案件疑点、以及小黑虎有不在场的证据等等,在这样一边倒的境况下,显得是如此的苍白无力,而被人们所忽视。
至于实际的推倒老人的罪犯,因在逃而未归案,反而对案件的审理显得并不太重要了。
经过短暂的审理,法院作了如下的判决,大致内容为:
1、小黑虎是本案件的主要组织者,是主犯,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北方之狼是本案件的亲自指挥者,是主犯,有鉴于认罪态度良好,有自首的表现,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导致老人死亡的凶徒,因至今在逃,缺席审判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在全国进行通缉,在捉拿到案后进行死刑的执行;
4、对本市最大黑帮团伙的总部——兴欣公司进行查封,清算,所有不法收入在清算后,给予没收。
法院当庭宣判后,出一了件非常意外而搞笑的事件。
法官向小黑虎提问:“服从本案的判决吗?”
小黑虎答复道:“服从判决。”
翠花以辩护律师成员的身份站了起来:“我反对……”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