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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云凡、田丰、还有大大小小的几十个将领坐在一起,围着锅吃肉。
江云凡笑了笑道:
“派出信使,去后方催促蹇硕将军加速行军,另外到雁门关报捷!
燕云十八骑先别休息,全部前往雁门关,
打探前方地形,看看关内还有没有鲜卑,
传令三军,午后出发,我军今日在雁门关过夜。”
“诺!”燕云十八骑领命而去。
江云凡看向田丰,说道:“元皓兄,能不能麻烦你帮我写一封捷报?我军首战大捷,理应将这大捷火速传回京中!”
“哈哈哈哈!”
田丰大笑,从怀中摸出一张帛书,笑道:“元皓乐意效劳。”
江云凡一愣,接过了帛书。
没想到,田丰竟然已经把捷报写好了!
不愧是顶级谋士,肚子里就是有东西!
江云凡打开帛书一看,不禁小声问道:“元皓兄,这捷报……是不是吹得有点过了?”
田丰哈哈一笑,压低声音道:
“不过,一点也不过!
我军首战,对阵五千鲜卑铁骑!
我军准备充足,有天雷相助,
敌军自大,仓皇应战,战马大惊,阵型大乱!
我军悍不畏死,诛杀贼军三千,未损一兵一将!
至于其他的两千人,
嗯,都被天雷给劈死了,渣都没剩!
这样的话,朝廷方面能多一些赏赐!”
江云凡恍然。
原来如此。
既然是大捷,当然是越大越好!
阵斩三千敌寇,共剿灭五千鲜卑,未损一兵一将。
这可是个天大的功劳,朝廷的赏赐定然小不了。
哪怕国库空虚,分不出银钱,那么加官进爵总是天经地义吧?
江云凡很满意。
钱不钱的无所谓,最主要的是升官。
唯有升官了才能继续招募士兵,扩充自己的实力。
随后,田丰想了想,喊来一个士兵,吩咐道:“尔带十个人,去把鲜卑的左耳统统割下来,装进箱子里,给朝廷送去!”
“诺!”士兵应道,点了十个人,跑去割鲜卑人耳朵了。
割敌军耳朵,是古时记载战果的一种方式。
初时,人们的做法是割首级,不过携带起来太过麻烦,进而有了割耳朵的方法。
就算是汉灵帝怀疑这捷报的真假,但耳朵还能撒谎不成?
一只耳朵,代表一个鲜卑!
对于外族,江云凡丝毫没有心软,默许了田丰的做法。
江云凡从帐篷中拎出了一个大号的鸟笼子。
这笼子里面关的可不是鸟,而是鹰!
没错,这是当初诗会上卢植送江云凡的鹰!
江云凡把帛书绑在了老鹰的腿上,将它放了。
雄鹰展翅高飞,如一道黑电穿梭在云雾之中,没一会就不见了踪迹。
还不错,这鹰虽然一天得喂一斤肉,但至少能当信鸽来用。
而且老鹰的速度可是快得离谱!
从雁门到洛阳,半天的时间就能飞到。
也就是说,这个老鹰最晚在明早就能重新飞回来!
江云凡在主帐中休息了一会。
期间,江云凡不知道的是,田丰已经在军中把江云凡吹成了神仙。
田丰已然认主,自然是要为江云凡考虑的。
从五千斤肉,巨型礼炮,到战死的烈士每人500钱。
一时间,江云凡在军中的威望高得出奇。
士兵们无不交口称赞。
“将军真是大忠大义之人!我等保境安民,驱除鞑虏,与鲜卑血战!将军竟然自掏腰包,为我等买了五千斤肉庆功!”
“是啊!能碰上将军如此重情重义之人,我等三生有幸!就算是战死了,我等父母妻儿还能拿到500钱,省着些用,也能过个三年两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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