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洛弗尔,是你小子把教授引到这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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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心而论,迪米特教授这么一把年纪还如此激动失态也是可以理解的。对他而言一直坚守在霍格沃茨教学岗位上的动力,除了邓布利多的挽(威)留(胁),也就是剩下每月发下来的那笔极为丰厚的薪水了。
结果这钱刚到手还没捂热乎就没了,换谁谁心态不崩?酒吧这种人来人往的地方,丢了东西没第一时间找到,再找到的概率比会员购一发入魂的概率还低。
再考虑到迪米特扫把星的体质,他都已经做好工资打水漂的心理准备了,然后这钱就这样轻飘飘的失而复得了!
没有什么艰难险阻,也没有重重障碍,就是一只漂亮的小狼蹲在他面前,用尾巴轻轻一扫,钱袋就出现在他眼前了。这对迪米特这种倒霉蛋而言,和神迹也差不多了。
激动的迪米特下意识的想去抚摸一下洛弗尔以示感谢,但却被洛弗尔闪开了:笑死,你是谁,凭什么让你摸我的头?为什么要奖励你?
“看看钱还在吗?”罗斯塔默夫人比较细心,她觉得依照世界线的走向,事情可能不会那么简单……
迪米特脸上的笑容僵住了:不至于吧,不会这么倒霉……吧?
他猛地拉开钱袋的束绳,然后就看见那些金灿灿的小可爱还静静的躺在钱袋里。
一分钱都没少!
迪米特差点哭出声:这简直就是梅林保佑,没想到他迪米特也有走运的一天!
罗斯塔默夫人扬了扬眉毛,对此也有些诧异。
她掩着嘴笑道:“您可把钱包看好喽,下次就没这么好的运气了。”
听得迪米特教授连连点头,觉得罗斯塔默夫人说的非常有道理。他从腰间抽出魔杖,冲着钱袋一点,解除了钱袋上的反飞来咒。
做完这些,他又想起了钱包失而复得的最大功臣,于是他又从钱袋里摸出了两枚金加隆,朝洛弗尔递了过去。
洛弗尔:?
我要这个干嘛?我连你钱袋都懒得收,怎么可能会收下这些碍事的东西呢?
见洛弗尔一副兴趣缺缺的样子,迪米特教授挠了挠头:也是,自己把钱塞给一匹狼有什么用?看它的模样,似乎还嫌金加隆硌得慌呢。
货币是是品交换的产物,是在商品交换过程中从商品世界分离出来的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地球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在使用信用货币,也就魔法界这帮巫师还在违背时代潮流的使用贵金属铸造钱币。不过可能是学精了的缘故,金加隆里面的金子含量也在逐渐减少,掌握了铸币权的妖精们暗中发了一笔横财。
货币天然是黄金。这句话说明黄金走到哪里都是被当做货币的,可仅限于人类社会。在狼的世界中没有货币的概念,连肉都不能算狼的货币——一匹母狼是不会因为公狼叼来了几斤鲜肉就和公狼交配的。
所以金加隆对洛弗尔没有任何吸引力。它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我没碰过钱,我对钱没有兴趣,它最快乐的日子就是在格兰杰家每天吃五块牛排,晚上和赫敏睡在一张床上的日子。”
“小狼狼,这些东东可以拿来换肉肉,能换很多很多的肉肉,够你吃一个月的。”罗斯塔默夫人低着头看着洛弗尔,轻声告诉它钱的好处。
“它的主人在哪儿?我把钱交给它的主人吧。”迪米特现在心中充满了感激之情,
当然,罗斯塔默夫人和迪米特教授都是自说自话,根本没指望洛弗尔能听懂。可洛弗尔听得懂,不止听见了,还听得很清楚,这两个黄色的小圆片可以换一个月的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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