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平爱吃肉肉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七十三章 鹿灵王,疯批修仙,主角祭天,平平爱吃肉肉,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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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他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与自己缔结了夫妻之誓的人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修,甚至连灵根都不纯粹,当时也就是觉得这个莽撞的小女修还有些机灵,有几分意思,便戏称她为“小炉鼎”。

可是在后来的相处之中,他逐渐发现了颜灵的坚韧不拔以及与其他那些自称正道的修士们不一样的地方,才逐渐产生了其他的感情,不再在意为什么是她了,只觉得是她才最合理。

只不过这些感情他从未说出口过,也没有向颜灵表现出来过,因此导致在颜灵的心里,云弃天对自己的感情还停留在刚开始的那般。

“夫妻之誓?!”

作为灵族公主的鹿呦呦当然听说过“夫妻之誓”四个字,这是魔族特有的一种契约,缔结了契约的两人便为生生世世的夫妻,而且从此以后还会共用一副躯体,也就是同生共死。

可是这种契约,一般是在经过了两方的一致认可之后才可以缔结的,天哥哥怎么会跟这个人界的女修缔结了呢!

“怎么可能,天哥哥明明是和我有婚约在身的!”

这四个字对鹿呦呦来说无意于晴天霹雳,她不可置信地抬起云弃天的手,观察着他手上因契约留下的纹路。

果真是夫妻之誓!

鹿呦呦不干了,嚎啕大哭起来。

这句话听得云弃天也是云里雾里的,他何时跟这个小丫头有过婚约了?

他在不周山诞生,幼年是曾跟着灵族之王修炼过一段时间,也就是因此结识了她这个灵族公主。

因灵族之王对云弃天有恩,因此云弃天一直把这个恩公之女当做是自己的妹妹看待。

这两三天来,颜灵一直对鹿呦呦哭闹的声音最为敏感,生怕这个娇贵的小公主又不高兴了,可是眼下,她就像是听不到鹿呦呦的哭声似的,因为她的脑海里,还一直在回荡着云弃天方才的那句话——

“她是和本尊缔结了夫妻之誓的妻子!”

他说的是“妻子”,不但不是“婢女”,更不是“炉鼎”!

彼时,鹿呦呦的闺房之外,传来了一个浑厚而有力量的声音——

“呦呦,别闹了!”

这是颜灵第一次听到这个声音,不过只是听上去,便可以确认这声音的主人修为不凡。

果不其然,话音刚落,一个和鹿呦呦一样头顶鹿角的中年男子便出现在了三人的面前,他就是灵族之王——鹿灵王。

“父王!天哥哥欺负我!”

见鹿灵王过来,鹿呦呦像是看到了靠山,立马撒开了云弃天的手,扑到了她父王的怀里。

鹿灵王先是惊异地看了里面的颜灵一眼,而后立刻将视线移到了自己女儿的身上,宠溺而温柔。

“你天哥哥怎么欺负你了?”

“天哥哥说卿颜灵是他的妻子,可是您曾经说过,要将我嫁给天哥哥的!”

倒也不是鹿呦呦认死理,只是她从未踏出过鹿灵塔半步,在情窦初开的年岁,接触过的异性除了自己的父王和那些鹿灵塔内的侍卫之外,也就只有云弃天了,自然而然的,就错将那种亲情当做了儿女之间的感情。

看着鹿呦呦那执拗的神情,鹿灵王就知道,这次的事情很棘手。

不愿将外人牵扯到自己的家事中,鹿灵王朝着云弃天和颜灵使了个眼色,示意他们先行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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