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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庭内,一件故意杀人(未遂)案正在庭审中。
这是一起因夫妻矛盾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本案被害人系被告人的丈夫,因为被害人希望在被告人受到刑事处罚后再提起离婚诉讼。刑庭主审法官考虑到被害人要另行提起离婚诉讼,为方便下一步及时处理好有关离婚案件,便特意邀请东方思义作为合议庭成员参与这件刑事案件的庭审。
东方思义一边翻阅着案卷材料,一边抬头看向被告人。坐在被告人席上的是一个年轻的女子,刚满20岁。个头不高,脸色有些苍白,衣着单薄,看上去非常瘦弱。如果你不了解案情,是很难将眼前这样一个弱女子和杀人嫌疑犯联系在一起的。
对于一个年轻的女子来说,这应该是一个拥有很多梦想的季节。属于这个年龄的,应该是和人生最可炫耀的青春和梦想联系在一起的。属于这个年龄的,是一个女子生命中花枝招展的季节,是一个女子在生活中享受着宠爱,被自己的家人们刻意庇护,无忧无虑的季节。
以爱与关心的名义,将一个人送上不归之路,是人性中最不可原谅的悲剧。那些本应当庇护与关心她的亲人们,却将她引入了一条人生的错误道路。一步错,步步错。年轻的她迈错了一步,便偏离了原本美好和幸福的轨道,在不知不觉中陷入了难以摆脱的痛苦,最终走向了罪恶。
因为家庭贫困,她未能读完中学就辍学了。这比起没有进过一天学堂,在公共厕所前不知往哪抬脚的她的母亲来说,她还是算幸运的。在一天一天琐碎繁重的劳动连串成的日子里,在汗水掺和着泪水的岁月中,她的心底里还藏着一个幸福的希望。她希望有那么一天,自己能穿上新娘艳丽的嫁衣,光彩照人,体体面面地嫁给自己的意中人。
这是一个平凡的女子能够拥有的不多的憧憬中,最能让她心动的憧憬。这种憧憬鼓舞着她年轻的生命,让她不辞辛苦地年复一年地在田间劳作。她期盼着有个好收成,能尽早改变家庭的穷困。她不辞辛苦地远走他乡打工赚钱,期盼着能改变自己愚昧无知的生活。她期盼着再不能像自己的母亲那样,一辈子都足不出乡,如井底之蛙般的过完一生。
尽管她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但生活并非如自己憧憬的那般轻松和美好。在特定的现实环境中,她付出的汗水和泪水,没有给她带来自己憧憬的想要的生活。她没有足够的技术和知识来支撑自己的希望,只能在最简单的重复劳动中获取微薄的收入。
有一天,她正在一家建筑工地上和同乡们一起运送材料,母亲托人捎来口信给她,说是自己病倒了,家里的农活没人干了,让她不要在外面打工了,抓紧时间回家。她牵挂着体弱多病的母亲,便找到老板结清了工钱,匆匆赶回了家里。
当她疲惫而慌乱不安地赶回家中,却见她的母亲正在和邻居们开心地大笑着,她们在聊着村里一个老光棍的笑话。她望着没有任何生病迹象的母亲,心里顿时产生了一团疑云,以为一定是带信的人搞错了,是故意拿她开玩笑,心里便很是气恼。
母亲看见她回来了,连忙拉着她的手回到了家里,笑嘻嘻地告诉她,已经给她找了一门好亲事。她这才明白,母亲并没有生病,只是找了个借口把她诓骗回来了。
她看着满脸喜色的母亲,没有生气,也没有抱怨,她从小就习惯了逆来顺受的。她和自己的母亲一样,从来也没想过要和命运抗争,似乎不知道对不公平的事自己有权利生气,也有权利拒绝。但她毕竟还很年轻,还有很多的梦想,她还是如实地告诉母亲,她并不想这么早就成亲。
“我不嫁,我还没到结婚的年龄呢,妈妈,你是忘了,还是糊涂了?我现在才过了十八岁,还没有到二十岁呢,拿不到结婚证的。你为什么要让我嫁人啊?”她知道结婚是要达到婚姻法规定的年龄的,这是她能找到的唯一的理由。
母亲却不依她,满脸不高兴地说:“不要拿什么法不法的来和我说话,不拿结婚证有什么事?隔壁的二丫头不是也没拿结婚证吗?她不是也过得很好吗?丈夫能挣到钱,她过得比哪个差了?女人总是要嫁人的,不如趁自己年轻,还可以挑一挑。”
母亲一边拿起扫帚,把自家养的那群土鸡往屋子外面赶,一边开导她说:“你一个农村里的女孩子,生下来就是在土里刨食的命,飞不上天的。”在母亲的眼里,她和家里养的这些土鸡的命运是一样的,是要靠自己来找食的。
这些土鸡们,每天天一亮,它们就从笼子里被放了出去,它们或奔向草地,或奔向更远的地里,用它们的两只爪子在地里扒拉着,寻找着各种小虫子或其他零碎的食物喂饱自己。它们不是凤凰,也不是天鹅,它们上不了天,因为它们没有能够上天的翅膀,它们的翅膀只能够勉强让它们飞到低矮的树叉上,它们只能安心地过着地上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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