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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骏马。
严华正骑着一匹通体玄色的乌骓骏马。
它的颈上的鬃毛像狮子般披散着,尾巴像风中芦苇那般飘扬。
他穿着绣着金丝的玄色衣袍,坐在马背上悠哉悠哉地看着绿油油仿佛阶梯般的稻田。
现在已有许多人在田中栽秧,戴着草帽,卷起裤腿,身上沾满了泥巴。
这里的人很辛勤,他们不愿等到夏季,现在只有二月初,他们就已开始劳作。
他骑马看着萌芽的万物,埂上的稚嫩得像是婴儿般的春草。
朝食,那些野花野草上还带着些潮湿的露水。
严华身后负着一把剑,一把檀木剑鞘,镶着七颗颜色迥异的宝石的剑。
剑长三尺,剑柄是用红木锻造,只是在他不断的摩挲下早已变得暗沉。
这并不是一把宝剑,在他记忆中不知有多少把剑比它锋利,比它精美。
只是它已陪了他十年,这把剑杀人无算,每次在紧要关头,他使用这把剑总是能逢凶化吉。
他曾听一人说过,对剑客来说,剑就是手臂的延续,而这把剑早就已经融入了他的生命。
中洲有一绝顶,五仙宗,十二派,三十六堂,他就是隶属于三十六堂的清剑堂。
堂有九舵,散于中洲各地,每舵有一位舵主,三位副舵主,他就是其中一位副舵主沈振安手下的一名杀手。
十七岁时,他凭借着悍不畏死的性格受到清剑堂一位打手的赏识,进入了清剑堂。
他兢兢业业地为剑堂做事,不敢有一丝疏忽。在他身边的人多半已经死掉,只有他侥幸存活了下来。
他终于爬到了高位,副舵主手下的三大刺客之一,一人之下,百人之上。
他成为了副舵主眼中的利剑,只要哪里有钉子,他就回去奉命拔除。
他有了金钱,名利,地位,他的生活变得奢靡。
只是人在江湖,生死难料。
他在奉命刺杀一位剑客时,被他一剑刺入了胸膛。
他足足昏迷了三日才醒过来,大夫说,这一剑离他的心脏只有不到三分的距离。
这道伤也给他留下了后遗症,每日都会心口疼痛,他也逐渐对死亡有了畏惧,剑也不再像以往那样具有威力。
沈振安对他说,你在我手底下干了这么多年,也该找个地方养老了。
他给了自己几百两银票,将自己赶出来清剑堂。
出了清剑堂,他想自己该到哪里去?他想起了那棵长着桃花的镇子,十七岁前自己就在那里生活着。
如今自己飞黄腾达,他想要让过往那些瞧不起自己的街坊邻居看看,他们眼中的无赖如今这般尊贵。
路边有一位老者,从田上过来歇着,拿着陶瓷小壶喝水。
严华驱马来到他面前,拉着马辔头,抽出剑,露出冷冽的剑锋,喝道:“喂,老头。”
那老者丢掉陶壶,惊慌地看着他的手中剑,问道:“侠……侠士饶命。”
“桃花镇在哪?”他凶神恶煞地问道。
在他的记忆中,这似乎是最便捷的审问方法。
老者惊慌地下到田里,向东指了指惊惧道:“就……就在东边。”
他满意地收起剑,安然向东边悠悠而去。
没过多久他就看到了那如瀑般的桃花,他牵着马,看着已焕然一新的街道。
十年过去,这里已改变了不少。
恰巧此时路上有一位卖糖葫芦的老者挡住他的道路,他一把将其踹倒,鲜艳的糖葫芦顿时滚落在地,像一颗颗珠子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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