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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后期,“哥”已经用来称兄弟了,但很少用“弟”这个字。
即,老二喊老大为“大哥”。
但是,老大不喊老二为“二弟”,而是称“二哥”。为了行文方便,本书会用“二弟”这种叫法。
而在唐代,“哥”可以称父辈,也可以称兄弟辈,甚至用来可以称呼晚辈。例如,玄宗喊自己的爸爸为“四哥”,又喊自己的长子为“大哥”。还能用来自称,唐太宗跟儿子说话时,就曾自称“哥哥”。
前文的“老生”,也不是错别字,那也是年长者的自称,用法类似于“老身”。
再说“乡司”,五代和宋初叫“书手”,北宋中期叫“乡书手”,是专门配合里正收税的文书。几乎一个村就有一个,不拿工资,没有编制。
里正、户长(类似保甲长)被取消后,“乡书手”更名为“乡司”,变成县衙的秘书长,主要工作是协助主簿征税。权力渐渐扩大,主簿不在的时候,可以代替主簿安排工作。百姓家庭被定为几等户,也是“乡司”说了算。
但是,“乡司”权力虽大,却一直没有正式编制,有点类似高级外聘人员。
“押司”在徽宗朝中期,改名叫做“典史”,但在靖康前是混用了,到了南宋才主要喊“典史”。
“大婚”一词,是我用错了,已经更改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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