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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胖揍江春一家已经过去小半个月了,陆顺美头上的伤都结痂了,得益于这段时间的好吃好喝伺候着,陆顺美比之前还胖了几斤。
江家虽说是个杀猪的,可在当地也算得上是有钱的,陆顺美被说给江妙当夫郎也是因为生的清秀、手脚又勤快,先前被原身磋磨了一段时间,整个人都显得干瘦枯槁,现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屋中静养,整个人也越发的白净秀美。
有了江春一家的前车之鉴,江妙现在天天窝在家里,很少有出去的时候,空闲的时候就教招妹练功夫。每天早起扎马步站桩打基础,可招妹从来没有喊过累,他知道上次就是因为自己不够强,所以爹爹和自己才会被欺负,但如果自己一直这么软弱,那么以后受欺负的地方不会少。
他想要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尊重可不是别人给的,而是自己挣来的。
陆顺美卧病在床,家里做卤肉和猪肉脯生意的人手不够,江妙又挑了两个年轻力壮、踏实肯干的年轻女孩来家里做短工。
江爹爹一开始还凡事亲力亲为的跟着干活,慢慢的也发觉自己根本比不上年轻女人,每天累就不说了,厨房就那么点地方,就那些工具,他用了那两个短工就用不了了,反而是他拖慢了进程,于是江爹爹每天的工作就变成了监督着家里的两个短工。
时光荏苒,这是江妙在这个世界过得第一个新年。
一家四口全部穿上了红色的新衣服,处处都洋溢着新年的气息,和往些年不同的是,今年的江家只有一片欢声笑语,没有了往日冷漠紧张的气氛。
江妙继卤肉和猪肉脯之后,又推出了肉松、香肠等产品,这地方毕竟只是个小镇,顾客的购买力度是一定的,虽然每天江爹爹和两个短工都很忙碌,但这依然满足不了江妙的需求。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兵,要想做生意,那索性就做的大一点。
这几个月江妙手里也攒了不少钱,她逐渐生出了开分店的心思。
正巧大年初二要回陆顺美的家,江妙心中有了个合适的分店店长人选。
这还是与江妙成婚这几年,陆顺美第一次这么体面的回去。
陆顺美手上带着江妙之前买的大金镯子,乌黑的头发挽成一个成婚的男人发髻,上面簪了一支垂着流苏的银制珠花,说话行动时,流苏也随着人摇曳着。他的脸本就白净秀美,又加上施了一层薄粉,用炭笔画了眉毛,口脂涂了嘴唇,更显得整个人眉眼如画。
江妙提着大包小包的礼品,陆顺美则是怀里抱着江招妹,许是冬天衣服厚重的缘故,只是这轻轻一番运动,陆顺美的身上就已经出了一身薄汗,整个脸蛋都红扑扑的,在一身喜气的红衣衬托下,更显出那健康的气色。
“招妹,快喊外公外婆,还有姑姑、姑父,你成文姐姐也在呢!”
陆顺美热情的让招妹喊人,可一抬头却发现一片鸦雀无声,家里的这些人都盯着自己的脸看呆了。
“你是顺美吗?你是不是走错门了呀,公子?”陆母揉了揉眼睛,然后正色道。
“我当然是顺美了,娘!就算你不认识我,你还不认识江妙吗?”陆顺美侧了侧身子,站在身后的江妙上前一步站在众人眼前。
“这是江妙没错!你不会是江妙新娶的小夫侍吧?”陆父记得江妙的样子,毕竟像她这样满脸横肉、五大三粗的人确实很少见,可自己的儿子他怎么可能不清楚,顺美唯唯诺诺的,断然不会有眼前的公子的周身气度。
“爹,我手腕上有块烫伤,是小时候做饭烫到的。”
“顺利头上有颗大痣,她小时候都不长头发!”
陆顺美一连说了几件小时候的事情,陆父越看越觉得面前的人像自己的儿子,“真是咱们家顺美,真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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