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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国演义》写的真好,这尤其是刘关张之的情义真是让人羡慕。”

“是啊,关二爷耍了一手青龙偃月刀,忠肝义胆,帅呆了。”

“你们就知道打打杀杀,看看人家诸葛孔明,一人便可抵挡千军万马。”

“这算什么,诸葛孔明想要抵挡千军万马,那也需要兵马的,我吕布往那一站,千军万马谁能挡的住?”

“三姓家奴有什么,我忠肝义胆的关二爷才是最厉害的?”

“放屁,一个厉害的军师,可是能影响整个战局,他吕布又怎样,怎么可能比得过我诸葛孔明?”

“关二爷厉害!”

“有谁想过我周郎,三国第一美男子!”

“呸,小白脸,我常山赵子龙,长坂坡百万军中护送幼主,杀得个七进七出,我说什么了吗?”

几个书生在街上吵了起来,立刻就引来街上行人的注意,读过历史的人,听他们在谈论三国人物,便没有在意,不懂这段历史的人,在听他们说的内容,但是,大部分的人都是在看热闹。

在得知是在说一本名叫《三国演义》的书之后,一阵好奇之下问了出处,一时间,这本书就火了。

墨染尘不知道他的工作量即将变多,还在默写三国后面的内容,已经过去两天了,他还没有默写完,因为字数实在是太多,他可不像古人一样,没事就能写个几万字不停,墨染尘写个超过千字的检讨,能要他的命,遥想当年,在学校,每次语文考试都要写个千八百字的作文,也不知道是哪个杀千刀的发明了作文,他是恨死那家伙了,现在的墨染尘只是觉得发明毛笔的人很讨厌,因为用毛笔默写,让他效率更加底下了。

墨染尘在西市买了几片鹅毛,想要做鹅毛笔,结果发现这玩意,写一下就要沾一下墨,比毛笔还麻烦,也许是自己做的不好,他打算找机会让人试试做些炭笔,这个时候,昨天,他发现在印刷厂有人就用一块磨成棍子的炭在纸上书写,想来,要是过个几十年,说不定炭笔就直接诞生了,那个时候,应该是武则天时期了吧。

默写的时候,发觉时间过得很慢,但其实,时间早已悄悄溜走,写完了两三章,墨染尘三心二意之下,一下子就发现肚子在抗议,便出门去吃午饭。

程处默见墨染尘离开,便马上来到柜台,他早就知道墨染尘写的就是《三国演义》的下册,想要提前看,结果人家不让,只好偷偷过来看。

卧龙凤雏得一可安天下,程处默看到庞统来投靠刘备,就觉得他不用再像开始那么憋屈了,现在一龙一凤都在自己手上,还担心什么,直接干就完了,结果,庞统还没怎么样,刚出来就挂了,好奇了这么久的凤雏,就这?

马超大战葭萌关,关云长单刀赴会,程处默看到处,仿佛自己也是战场上的英豪,一时间,他恨不得现在就去边境,与将士们一起并肩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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