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旎安柒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四十八章老子恨不得打死他!,诡秘死亡,冬旎安柒,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亦或是为了模糊他与刘妍的关系,从而误导警方查案方向?
还有,如果刘鹏说的是真的,那么宋桥的qj罪应该是板上钉钉的事儿,怎么就轻描淡写的放过了呢?
周文晟将所有的疑问都记录在了随身携带的便签本上。
而后,他从文件袋里拿出了第二份资料——宋桥的问讯笔录。
时间:2012年6月15日22时52分于23时58分止
地点:湖大南路派出所
询问人姓名:马胜利
记录人姓名:徐文
被询问人姓名:宋桥
民族:汉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年龄:20岁
文化程度:大学本科在读
现住址:湖州大学男生宿舍8号楼401
问:为什么来派出所?
答:打架了。
问:和谁打架?
答:室友刘鹏。
问:为什么打架?
答:误会。
问:宋桥!老实点!你手机里的数据已经送技术部进行恢复了,你最好说实话!
答:警察叔叔,真的是误会……
问:那你详细说说,是什么样的误会。
答:真的是误会……我就在宿舍偷偷看了个小视频,就被刘鹏误认为视频里的人是我跟他姐姐,还没等我解释,我就被他一把薅下床了……
问:宋桥,你小子在这儿撒谎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你好好想想,想清楚再说!
答:是……是……视频里……是我和刘鹏的姐姐刘妍……可我们是自愿的!不是刘鹏认为的qj!
问:具体说说!
答:我……我跟刘妍是一个星期前认识的。上周她来学校看刘鹏,但不太熟悉我们学校的路,就需要有人去接一下。当时刘鹏陪他女朋友在图书馆查资料,所以就让我去帮他接一下刘妍。一见面我就被刘妍的成熟干练吸引了,然后我就跟她表白,但她说我是她弟弟的同学,比她小太多,不合适。她还说刘鹏对她很依赖,她怕接受了我的感情之后,刘鹏会生气。但我真的太喜欢她了,就要了联系方式,之后就不断地给她发消息,跟她说我喜欢她一个星期后,她约我见的面,然后我们就发生了关系……
问:才认识一个星期,你们就发生关系,这速度太快了点儿吧!
答:这……你情我愿的事……还有时间限制吗……
问:你拍摄视频,女方知情吗?
答:不……不知情……但我真的只是留着自己看,问没有传播……
问:那也侵犯了隐私权!
答:警察叔叔……我这是第一次……我不知道啊……我就是太喜欢她了,想留着在见不到她的时候看看……我真的没有传播啊……我马上删除行不行……
问:视频的事以后再说!我再问你一遍,你跟刘鹏的姐姐到底是什么关系!
答:男……男女朋友关系……
问:我提醒你,你所说的一切我们都会去查证,你在这里撒谎,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答:警察叔叔,我们真的是男女朋友关系……
问:好。刚才你去验了伤,刘鹏打掉了你两颗牙齿,属于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此你有没有什么诉求?
答:同学一场,算了。而且那两颗后槽牙本来就是龋齿,早晚都是要拔掉的,这一下还省了拔牙钱了。就别处理他了吧。
问:你确定?
答:这还有啥确不确定的,我跟他姐姐谈恋爱,这以后要是成了,那他就是我小舅子,充其量我们这就是家庭纠纷,您高抬贵手,算了吧。况且也就两颗龋齿,没必要的。
问:具体情况我们调查后,会考虑你的诉求。你以上所说的是否实话?
答:是实话。
问:还有没有要补充的?
答:没有。
以上记录看过,和我讲的一样。
宋桥
2012年6月15日
轻伤二级!
都够判刑的了!
可宋桥却放弃了对刘鹏的追责!
这是周文晟没想到的。
要知道辅导员再晚去一步,宋桥很可能就被刘鹏打死了!
可即便是这样,宋桥依然放弃了对刘鹏追责!
为什么?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