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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孙无忌,没爹没娘,唯一的亲人,可能就是一个山贼干爹了,在我小时候,还在襁褓之中的时候,就被人抛弃了,当初我在大漠之中,如果不是山贼老爹的出现,也许我早就交代了。
我老爹叫做孙山炮,我的名字是他从我随身的一块玉佩上发现的,玉佩上写着无忌两个字,这块玉佩是我最宝贵的东西,我想有朝一日,去找我亲生爹娘问清楚,为什么当初不要我。
老爹的名字也不是一般人能叫的,在人前他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山贼头子,在人后则是一个严厉的父亲,在这里大多数人都叫他孙老爷子。
此时此刻,我悠闲的翘着二郎腿,躺在这一块不宽的石板上,我的身边放着一个银壶,里面装满了美酒,还有左手边是一碟子小菜,里头花生肉片啥都有,我时不时抓一点放进嘴巴里,然后过上一口美酒,这日子过得甚是甜蜜。
我就喜欢这样的日子,一个人静静的带着,享受阳光,享受人生。
但是甜蜜之余,却来了一个不速之客,他是山贼头子的亲儿子,叫做孙欢,大大方方的身体有点相似扭在一起的面团,孙欢的块头颇大,头发却寥寥无几,手大脚大的他在打架方面却不是一个好手,他是我从小到大的兄弟,我虽然比孙欢小两个月,但是孙欢却叫我大哥,因为我经常帮孙欢出头打架,在毒龙寨,我是打架的好手。
孙欢气喘吁吁的跑到了我跟前,扶着膝盖,额头上全部都是汗珠,他用力抹了一下,朝着我骂道:“大哥,你怎么还有闲心在这里睡午觉啊,咱寨里头的二叔和三叔又吵架了,你他娘的怎不去劝劝!”
“这两个老匹夫,又在吵架了?!”我跳了起来,可惜了一瓶子好酒,被我不小心翻身的时候打翻了。
二叔三叔便是城寨中的二当家和三当家,平时就不和,已经成为寨里头的常事了,动不动就打架,当然以前都是孙老爷子亲自劝阻,自从我曾经不小心打死了一头巨狼之后,就由我出面解决这一切了。
“嗨,这次他们是为了杜城霓虹院里头的小翠争执呢,两人都要去捧场,可是就谁出头魁闹起来了。”孙欢叹道。
所谓的头魁,便是赏钱,谁赏钱第一,就可以与霓虹院里的姑娘共度春宵,这些年来,寨子里也是风平浪静,所以本来鸡毛蒜皮的小事,如今也变成了人们争执的对象。
平静的缘由是因为孙老爷子厌倦了打劫,索性采纳了压寨夫人的一个办法,就是按季节收取城内商家的钱财,孙老爷子称其为可持续发展,毕竟商人的钱是赚不完的,而这个办法,就确保了每年山寨收入了稳定。
别看毒龙寨是一个山贼窝,但是里头样样俱全,大到别院,小到丫鬟,应有尽有。
丫鬟大多是穷苦人家的女儿,为了给自己家里填补点家用,就来山寨里做丫鬟,而山贼们大多都是穷苦人家出生,并没有为难这些苦命女孩,相比之下,杜城的隔壁,被叫做梁城的地方也有一窝子山贼,打家劫舍,烧杀抢夺,闹得鸡飞蛋打,百姓不得安生,后来来了一批修行的弟子,将其连根拔起,下场极其凄惨。
而毒龙寨却是盗亦有道,如今的毒龙寨,有了前车之鉴,甚至还帮助百姓们捉拿小偷,小盗贼,深受部分百姓的爱戴,声望甚至压过了杜城的城主。
我听到了这一消息,就立刻起身朝着毒龙寨跑去,可怜孙欢一路跑来,还没来得及喝一口水,就屁颠屁颠的跟着我跑了回去,狼狈不堪,五官早就拧在了一起,凄凄惨惨戚戚。
半柱香的功夫,我终于回到了山寨,而山寨大院里,却是驻着一大群人,纷纷围观者两个当事人。
我挤开了人群,当即就看到了争得面红耳赤的两个人,两人鼓着腮帮子,活像是两只癞蛤蟆,怒视对方,仿佛就要张开嘴巴要吧对方给吞下去。
“无忌来了!”山贼小伙伴们纷纷让开了路,而山寨里的丫鬟们纷纷暧昧的看着我。
“是无忌少爷,好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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