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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都宫,承光殿。
“大将军?”
闻天子钦点。董重浑身一震,猛回魂:“臣在。”
“蓟王上表,请立南嵎郡诸事。大将军,以为如何?”董侯居高下问。话说,久居帝位,纵年少青涩,不及元服,然亦兼得,老练沉稳。不可小觑。至于天子龙颜,渐不似先帝。此,亦是造化使然。为人臣者,万勿自疑。
“禀陛下,《越绝书》载:‘乌程、余杭、黝、歙、无湖、石城县以南,皆故大越徙民也。秦始皇刻石徙之。’故江东山民,又称山越。十万大山,‘周旋数千里,山谷万重,其幽邃民人,未尝入城邑,对长吏,皆仗兵野逸,白首於林莽。逋亡宿恶,咸共逃窜。’不服王化久矣。”董重有备而来:“故臣,窃以为。蓟王立此郡,乃为向化山民也。”
“善。”董侯欣然点头。南嵎郡,乃山民世代聚居之地。虽归于汉境,然正如董重所言,幽邃民人,未入城邑。不归汉治,乃属化外之地。蓟王欲立为一郡,自无不可。更何况,远在江东。为合肥侯割据,董侯亦无力顾及。既蓟王有意,顺水人情,何乐不为。
见董重对答如流,天子亦颇多欣慰。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若董重不堪此大任。即便天子有心扶持,亦徒劳无用。
天子亦识大体。金口玉言,“蓟王上表,南嵎郡诸事”。可知,蓟王表奏所言,绝非南嵎郡一事。余下“诸事”,譬如求赐大婚、求增筑王宫,诸如此类。天子皆可乾坤独断,毋需再议。
终归“蓟王无小事”。
天子下意识看向上公之位,却不禁眼光一黯。上公只剩太傅杨彪一人。而三公之列,亦缺曹司空。王太师,殒身殉节。谓“人死为大”,“盖棺定论”。虽因伏罪,未加谥号。然公道自在人心。“天子感恸,百姓丧气”。甄都朝野,为其抱不平者,比比皆是。唇枪舌剑,人言可畏。曹氏父子,如架火烤。更加曹太保,沉疴难返,时日无多。曹孟德,日夜衣不解带,守护在侧,亦是人子孝行。
然朝野,早为曹氏父子,一言堂。毋论曹孟德在与不在,如太保司直程昱、御史中丞荀彧,乃至满朝公卿,皆为其喉舌耳目。凡政令所出,必得曹氏父子首肯。无有例外。
唯涉及蓟王。天子毋需问计曹司空。此乃约定俗成,君臣默契使然。
朝议罢。公卿下朝。唯车骑大将军董重,安集将军董承,伴驾左右,未曾离宫。
移驾内宮御苑。群臣退避,只剩天子弄臣,中小黄门伴驾。
董侯气定神闲,与朝堂之上,判若两人。少年天子,无人顾命。周旋于权臣之间。虽不曾有性命之危,然终归受制于人。尤其王太师壮烈殉节。天子亲眼目睹,心中震撼,无以复加。蝼蚁尚且偷生。王太师,何以如此决绝。
更加,天子有意为王党脱罪。只需天子出声,王太师便可免死。为何王太师,却出言拦阻。莫非,只因不欲“欺君”?
“欺”,瞒也,凌也。
“大将军可知‘欺君病母’?”董侯忽问。
见董重目视。安集将军董承,这便躬身答曰:“典出文范先生。‘陈仲弓(陈寔)为太丘长,时吏有诈称母病求假,事觉,收之。(陈寔)令吏杀焉。主簿请付狱考众奸(主簿请求依法拷问),仲弓曰:“欺君不忠,病母不孝。不忠不孝,其罪莫大。考求众奸,岂复过此(《世说新语·政事第三》)!’遂,杀之。”
“主簿,因何请付,‘狱考众奸’?”董侯追问。
“主簿,或以为,诈病求假,罪不至死。”董承斟酌答曰。
“文范先生,何以不考而杀之。”董侯又问。
“如文范先生所言。欺君病母,不忠不孝,罪莫大焉,无以复加。”董承又答。
闻此言,天子忽落泪:“太师,汉室忠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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