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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疯子走之前的那天,我穿了男装,同他勾肩搭背地逛牡丹阁。
牡丹阁是长安最有名的花楼,照他的说法,这是在去那鸟不拉屎的南疆前最后的享受。原本他是不乐意带着我这个拖油瓶来的,奈何他老子管他的零花钱管得紧,他手里连买缠头给姑娘的钱都没有,而我正好有大堆过时的首饰看着生厌。
于是我当了我的首饰供他买美人一笑,作为交换,他带着我去男人们的销金窟里开眼界,看看那里的尤物究竟有怎样的手段,能让天下男人一边唾弃一边暗暗地心向往之。
一拍即合。
和周疯子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觉得很自在,因为在他的面前我不用费心扮演一个贤良贞德的大家闺秀。估计他也一样,因为他和乱七八糟的女人搞出了私生子的时候不必担心他的未婚妻子——也就是我——会一哭二闹三上吊,更不必担心我会向他那个古板又独裁的将军老爹告密。这就是他认识我已经大半年却还没有厌倦的原因,以他对女人的新鲜感最长只能保持一个月来看,他这回对我,可真是相当长情了。
“辰儿,我不想走,不想去南疆,我舍不得你……”他喝了两杯酒,望向我的桃花眼里就带了一点迷离。
如果他说这话的时候,怀里没有抱着一个妖娆的女人,或许我会感动几分。
他不想去南疆,纯粹是因为那里没有美女和美酒罢了。
我勾唇笑了笑,给他出主意:“你不想去,就狠狠心摔断自己一条腿,你家老头还能硬拖着一个伤兵上前线?”
周疯子认真思考了一会儿,悻悻道:“不行。要是让他知道我是故意摔断的,他会把我另外一条腿也打断。”
周疯子有个凛冽的名,叫锋,刀锋的锋,还有个文绉绉的字,叫飞白,指一种类枯笔的书画笔触,他老爹希望他文武双全,继承周家的荣光。可惜事与愿违,待周将军终于赢了长达十年的战争回来,发现十三岁的独子已然在周夫人的溺爱之下长歪了。
在周疯子气走了第二十七位私塾先生之后,周将军终于无可奈何地接受了儿子不求上进的事实。眼看周疯子快要及冠,但除了一个人模狗样的皮囊之外半点可取之处都没有,将军一思量,决定把儿子带往边疆。一来,可以磨练他浮躁的性子,二来,也是替他及早建些战功,以对得起“将门之后”的名声。
当然不用周疯子亲自上前线。
“拼命的事小兵们上,功劳我这个小周将军占大头。”他信誓旦旦地跟我保证,“辰儿,你放宽心,我只不过去混几年功勋,定会全须全尾地回来娶你。”
隔天周将军领着大军开拔,几乎半个长安城的百姓都去城门外送别他们心目中的英雄。我家老头子自然也不甘落后,早早就派人占了最好最醒目的一个位置,催促着徐家上下盛装打扮去为未来亲家送行。
连随行的仆人都换上了精神的新衣裳,我那同父异母的哥哥徐寅却固执地不肯脱下一身粗麻孝衣。
我装扮完毕准备上车的时候,老头子正对着他大动肝火:“人人都祈愿周将军凯旋,你穿着孝衣去为将军送行,算是什么意思?!”
那时候十五岁的哥哥还不善于掩饰情绪,他往我这个方向恨恨地瞪了一眼,冷声道:“母亲尸骨未寒,若连我这个儿子都不为她戴孝,她真是死了也不能安稳。”
居然瞪我?我故意嬉笑着朝他做了个鬼脸,款款地提着我鲜艳的新裙子踏上马车。
不安稳就不安稳,大娘活着的时候我没怵过她,如今人死都死了,我还怕她不成?称她一声大娘已经算是给她面子了,败在我手下,那个老女人白长了那么大的岁数。
最后那天徐寅没有去为将军送行,他把自己关在房里,一整天都没有出来,摔碎了手边所有的东西。
或许是看出哥哥对我的敌意,怕我们兄妹抬头不见低头见会激化矛盾,又或许是出于对结发妻子的愧疚,老头子早早地把徐家在外地的分号交给他打理,让他提前尝到了操纵大宗银钱的滋味。
说实在的,哥哥去了外地后,我还颇为想念他。如今这宅子里,也只剩下他有理由、有胆子跟我直接叫板了。自从上回老头新置的舞姬被我逼得跳了井之后,后院里的女人见了我就战战兢兢地绕道走,跟见了只母大虫一样。
有人见过我这样娇俏的母大虫么?冤枉,我真冤枉。
我同周疯子的婚事一拖再拖,南疆写了信来表达歉意,署名是周飞白,我却知道,那一笔龙飞凤舞的好字是他爹为了面子找人代笔的。我亲眼见过他打的欠条,写的字跟狗刨似的,还不如直接按个手印来得清爽干净。可怜我家老头还把他的信当作宝贝似的供起来。
因为有哥哥在外面打点,老头子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家里,我溜出去玩的机会大大减少,他的姬妾们又不敢陪我“玩”,我天天只能练练字,绣绣花,无趣得要死。这时候我有些后悔,要不是八岁那年假装鬼上身吓得陈姨娘小产,我现在就能有个五六岁的弟弟或妹妹让我玩了。
除开无趣之外,我还觉得很遗憾。那一年我十五岁,身体已经长开了,面容如同含苞待放的海棠花般姣好。正是一个女人最美丽的时候,我却被关在深宅大院里,无人看得到我徐徐绽放的亮丽。
所以你可以想见,当老头子带了两个嫩生生的男孩子回府的时候,我有多么兴奋。
两个男孩,都是十一岁,一个叫振西,一个叫望北,前者被分去书房当差,后者被安排去向老师傅学茶艺,以预备当一个茶僮。
当时正巧我也在老师傅那学茶艺,望北入门比我晚,我就戏称他为“小师弟”。可惜他跟个闷葫芦一样,只知道埋着头一门心思学习老师傅教导的东西,逗他十句,他也难得有一句回应,全然没有少年应有的朝气和顽兴,无趣得紧。
还是振西性子活泼一些,也会看人眼色,总是小姐长、小姐短地殷勤伺候着,甚得我的欢心。本来我念他年纪尚小,打算养两年再下手,可那日无意间撞见他在吃我留于茶杯沿上的口脂,就提前将他拐到了床上。
年纪小有年纪小的好处,头一桩就是非常听话,十分乖顺,让他怎样做就会怎样做,不像周疯子,欢好的时候就真的跟个疯子一样,不使他尽兴就不能停止,也不顾我当时只是十三岁的小身板而已。
有时候想想,我和周疯子在这点上倒是蛮一致的——我们都喜欢年轻的身体,还来不及成熟的、一口咬下满嘴酸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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