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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装潢考究,如果是自己家人进入现场,应该会换鞋。现场出现了只有较脏的鞋底才能留下的鞋印,问题怕是就没那么简单了。

我没再询问,穿戴好现场勘查装备后,沿着林涛画出的现场通道,走进现场。现场一楼一切正常,显得很平静,门口放着一双女士高跟鞋。我没再逗留,直接沿楼梯上了二楼。

二楼楼梯口是一个小客厅,摆着考究的茶几和小凳,茶几上还放着一组茶具,茶几的上方挂着一张结婚照,男的英俊,女的漂亮。我拿起茶壶看了看,是干燥的,但是没有黏附一点儿灰尘,说明她经常使用茶具,但案发前没有用。小客厅看起来简单却不乏优雅,看来这种小清新式的优越生活,很适合这种漂亮的有钱人。

小客厅的周围有三扇门,分别通往三个房间。其中两个房间的地面积蓄着灰尘,说明很久没有人进去过,也说明这个董监理没有请钟点工。

中心现场就位于二楼的主卧室,主卧室的门口有一个卫生间。卫生间的门和灯是关着的,显得很平静,但走进卧室,就看到了惨不忍睹的一幕。

房间不小,应该摆放着床、床头柜、梳妆台和电视柜,但是现在已经满目疮痍,一片漆黑。几乎所有的家具都有明显的过火痕迹,家具的外漆纷纷剥离,床头柜更为严重,表面已经基本炭化。

大床的床垫已经被烧得弹簧尽显,床垫上有一具尸体,大部分皮肤已经炭化,头发全无、面目全非。

“这太惨了。”我回想了一下刚才看见的那张美女证件照,叹息道。

“这个是生前烧死吧?”林涛问,“好像听说斗拳状姿势就是生前烧死的征象。”

斗拳状姿势,是在火灾现场中非常常见的一种姿势,形容的就是尸体四肢顺关节蜷缩,看上去像是在拳击一样。教科书上有一张斗拳状姿势的照片,和拳击的动作一模一样,因此我每次看拳击比赛都会觉得擂台上的两个人像是两具被烧的尸体。

“不。”我摇了摇头,说,“斗拳状姿势,其实是因为肌肉过火以后,发生变性,肌肉挛缩。肌肉缩了,但骨骼没缩啊,就会把肢体顺着关节蜷缩起来。不管是活人还是死人,肌肉遇火都会挛缩,所以斗拳状不能说明是生前烧死,死后焚尸也可以。”

“那,什么情况下,被烧成这个样子,还没有挣扎和逃离的迹象呢?”林涛现在对法医学知识越来越感兴趣,看来他是要多方面、全方位发展了。

“有很多种情况,”我说,“比如,死者喝醉了,或者死者在睡眠状态下,遇见了慢火。在死者还没有发现的时候,封闭的室内就产生了大量的烟雾和一氧化碳,导致死者晕厥。”

“哦,”林涛说,“是有道理,我好像听你说过,火场中的尸体,真正死于大范围烧伤而引起的创伤性休克并不占多数,更多的是被烟呛死的,或者是一氧化碳中毒。”

“那种死因不叫被烟呛死。”我暗窘了一下,“高温烟雾、炭尘进入呼吸道,引发呼吸道一系列反应,最终因为喉头水肿等原因而窒息,这叫热呼吸道综合征。”

“是的,是的。你那医学术语我怎么记得住?”林涛挑了挑眉毛。

“对了,你刚才问的问题我还没有答完。”我说,“烧成这个样子还没有挣扎,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死后被人烧的。”

“你怀疑是死后焚尸啊?”林涛说,“可是,会有那么巧合,正好赶上停电吗?”

我在卧室内转了一圈,地面上都是一些黑色的炭化的粉尘,还有一些消防队留下的积水。墙壁大部分都已经被熏得漆黑。这样的现场,想寻找什么痕迹物证,已经很难了。我看了看卧室中燃烧最为严重的床头柜附近,那里有一节烧焦了的电线。

“在封闭室内,助燃物不明确的情况下,我们通常认为燃烧最为严重的地方就是起火点。”我指了指床头柜,说,“这里有电线,看看下面的插座上,连了什么。”

我和林涛合力挪了挪床头柜,露出了一旁的插座,插座上插着一个漆黑的充电器,看形态,应该是一个被熏黑了的苹果手机充电器。

我们连忙在床上的灰烬中扒拉了起来。

没有发现也算是发现。我说:“可以肯定,这附近的灰烬里没有手机零部件。要么就是充电器上没有连手机,要么就是手机被人拿走了。”

“我倒是觉得吧,案件逐步清楚了。”胡科长说,“很多人有不好的习惯,就是把充电器长期连接在电源上,不拔下来。这样容易引发火灾。我觉得,停电的时候,死者可能已经入睡了,等重新来电后,因为充电器附近的电源产生火花,导致附近的易燃物,比如床单啊、枕巾啊什么引起燃烧。等死者意识到起火时,她已没有挣扎的能力了。”

“有可能确实是这样的,”侦查员说,“刚接了电话,调查到死者当晚六点独自到一家酒吧喝酒。”

“我来啦。”大宝的声音响彻整个现场。不一会儿,他就从一楼走上了二楼。

“我简单快进看了看小区监控。”大宝说,“死者是被一辆奥迪TT送到小区门口的,然后独自进小区,奥迪TT就离开了。”

“几点?”我问。

“九点五十一分。”大宝说,“然后死者就摇摇晃晃地往单元门方向走,这里的门禁系统是刷指纹的,但是101这个单元门是个监控盲区。”

“也就是说,死者可能喝醉了,到了家直接睡觉了。”我说,“醉酒状态,就不好说了。”

“你说会不会是有人在她进门前胁迫了她啊?”大宝对监控盲区放不下心。

我摇摇头,从地上捡起一双烧焦的鞋底,说:“她换了拖鞋。哪有胁迫受害人,还让受害人换拖鞋的?”

“不管怎么样,赶紧去殡仪馆吧。”胡科长说,“再晚,我们就真的要干到天亮了。”

“我留下来继续看痕迹。”林涛说,“你那边有什么情况,来个电话。”

“那我留下来看电路和监控吧?”大宝最近对电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我点点头,和胡科长、王法医走下了楼梯。

“胸口怎么会有一个创口?”我用纱布擦去死者胸口已经炭化了的衣物碎片,说。

“尸体在遇火后,会导致皮肤收缩,一旦超过了张力限度,就会产生皮肤创口啊。”胡科长说。

火灾现场的尸体,有时会出现很多疑似外伤的痕迹,引起死者家属的误会。比如胡科长所说的情况就很常见,死者家属会认为死者被他人用锐器所伤。再比如,死者死亡后,因为高温作用,颅骨会发生骨折,硬膜外会出现大血肿,让人误会成死者头部生前遭受过重物打击。其实不然,这是火场尸体上常见的现象,被我们称为“热血肿”。

“如果是张力过大引起的创口,应该是沿皮纹方向。我总感觉这个创口不是沿着皮纹的。”我说,“可惜皮肤烧灼得太厉害了,一来无法看清楚皮纹方向,二来看不清创口内部有无生活反应存在。如果是死亡后皮肤缩紧引起的创口,肯定不会有生活反应。”

“讨论那么多没有用。”胡科长笑了笑,说,“解剖了以后,搞清楚是生前烧死还是死后焚尸,一切都一目了然了。”

早在三国时期,吴国某县县令张举就曾经通过烧猪的实验,来分辨生前烧死和死后焚尸。“张举烧猪”这一次成功的现场实验,被后人广为传颂。辨别生前烧死和死后焚尸主要是通过死者呼吸道内是否存在“热呼吸道综合征”以及烟灰炭末来判断。现代科技还可以通过死者心血中的一氧化碳含量检验来予以分辨。

要检验死者的呼吸道,法医通常会采取一种被俗称为“掏舌头”的办法来进行。法医在联合切开死者胸腹部皮肤、取下胸骨后,沿着死者的下颌下缘切开肌肉,然后从下颌下掏出死者口腔中的舌头,然后一边用力下拽,一边用手术刀切开连接的筋膜。这样的办法不仅可以完整取下舌头、会厌、喉头、食管、气管,往下继续分离,甚至可以取下全套脏器。

这样的方法,在需要病理检验时,是最为方便的取脏器方法,在无须病理检验时,很多法医并不使用,以免给在一旁见证的死者家属或见证人过大的心理刺激。

火场中的尸体,皮肤因为过火而变得十分坚硬,分离皮肤对于法医来说是一件力气活儿。我们把死者的胸腹腔完全打开之后,三个人已经挥汗如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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