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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还有一句话:搞艺术的,不一定有钱,但是一定有病,这是现在人通用的观点。

我要是生活在几十年前,肯定要被冠以“杠精”的名头,因为我觉得这句话也不对。

当一个人很少接触外界,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时,用曲子和歌词去表达未必不是好出路,加上我不进那个圈子,就避免了被病患同质化的可能,所以我觉得写歌很适合我。

好笑的是,我很安静,我的歌不安静。

我喜欢做电子旋律,像hoe,bass之类的,大多数比较欢快,我虽不能把旋律哼出来,但手脚没问题,因此写歌的时候总是一边记录,一边晃来晃去,用脚和手指打拍子。

那天我心情没被影响,听到两声鸟叫,又看见头顶空旷的高度,突然来了灵感,在天台内侧边模拟鼓点,边想混音处理。

声场逐渐拉大,频率降低,我一二三数着,想想好像渐入时插一点人声进去会亮眼一些,睁开眼睛正想记录,就见一个人影立在不远处栏杆边。

我第一个反应是,完了,平时偷偷摸摸疯癫的样子被看见了,可能要被嘲笑。

但陆桥之站在那里,脸上表情是一贯的冷淡,仿佛没有看见我的动作,只把注意力放在我整个人上,嘴里砸了一个字出来:“滚。”

哈,掷地有声。

不知为什么,我对别人的冷嘲热讽,乃至拳脚相加都可以忍受,但看见他那副冷冰冰的样子和俯视不屑的眼神,脖子处气管就哽着一口气,不上不下的,噎得慌。

令人泄气的是,我通过肖琪之口,知道他不是故意的,他就是这副高高在上的模样,好像不是针对我一个人。

我想了这么一通,时间耽搁了一会,他看着我皱了皱眉,“怎么还不走?”

天台是你家造的?我…算了我不和他计较。

抱着书走到楼梯口,余光看见门后角落好像有什么东西,我头往右偏了一些,看见一个沾了灰、颜色一块深一块浅的包裹。

直到走到教室,我才想起来,那团脏兮兮的东西好像是我用来给他止血的那件校服。

那时候我就反应过来他十分看重自己的领地的奇特行为特征了。

天台是他睡觉放风的地方,别人不许进;校服是他自己穿的,别人不许碰;秦伯是他的秦伯,我不能接近。

我坦然接受,掀开被子起床,洗漱稍稍耽搁了一些时间,出来后早餐已经在餐厅桌子上了。

陆桥之正坐在上位喝着一杯黑咖啡,另一只手拿着几张纸,目不转睛。

我无意看了一眼他的进食内容,见自己座位面前是豆浆包子,稍稍松口气,坐了下来。

豆浆应该是佣人刚端出来的,还冒着热气,我尝了一口,觉得不够甜,便给自己又添了两大勺糖。

期间嚼了两口包子,我盘算着陆桥之不与我说话,我不与他说话,堪堪维持表面和谐,两年应该一晃而过,很快。

可陆桥之这人仿佛半年前和半年后不是同一个人,昨天气得没吃晚饭,今天居然就能安然自若地与我说话。

他看都没看我,语气平淡:“按照协议上来,在别人面前,我们必须表演成伴侣间应该有的样子,但协议本身必须保密,并且你不许有别的心思。”

我愣了愣,反应稍微迟了一些,他就气不打一处来的样子,把手里的几张纸扔到我面前,“你有没有仔细看合同?”

协议这种东西,我不图你什么,反倒你图我,但我也没什么好图的,义务没有,哪有权力,所以等同于废纸,有什么好看的。

我心里这么想,但先揭穿他演戏的是自己,不看合同理亏的是自己,因此连骂他疑神疑鬼都来不及,嘴上回答:“没看…”

陆桥之冷冷地看着我,又把纸张拿走了,“行,就这样吧。”

我不知所以,捏着半个包子食不下咽。

他走到门口,大概是要出门上班了,关上门之前,撂下了一句:“有事找江明风。”

江明风昨天的确把他的手机号给我了,我存了下来,没准备拨出去。

这幢别墅里,有吃有喝有佣人伺候,秦伯还会找活给我干,我可以遵循协议,稍稍与他拉出点距离感,应该没机会有事。

不过却是江明风先给我打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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