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讲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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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米,比金子还贵。
当时的菜,有价无市。
大家没粮食吃,没办法,为了能够活下去,他们就吃树皮,咬草根,吃得活脱脱的就是畜牲模样。
不过,就算如此,他们也是熬了下来。
但好景不长,很快,一些恶霸害怕树皮和草根被吃完,成群结队的守着,不让外人喝一滴水。
人们这下连树皮草根都没得吃了,饥饿让人类潜意识中最为真实也最为残酷的本性暴露了出来,那些原本还算良善的村民们突然性情大变。
那天起,开始了一个人吃人的社会,越善良的人就越难以逃脱“两脚羊”的命运。
那年,李米十岁。
李米的父母都是从小就干农活,力气特别大,也不争强好胜,别人不伤害他们,他们也就不会伤害别人,也就是这样的保护方式,让他们一家都陷入了无尽的灾难当中。
有一天晚上,一个强盗偷偷溜进来,估摸着是想要偷东西,被李米的爸爸抓了个正着,但是,在他三言两语忽悠下,李米的爸爸选择了放他一条生路。
可惜,当时那个残酷社会,哪里还有什么感动和真情,两个人的关系从来都不比一粒米强多少。
那强盗当时就拿着菜刀,当着李米的面,杀了他父亲。
他当时就躲在门后,又怕又忍不住的要去看。
他看见没有粮食的强盗抱着他爸爸着了魔似的疯狂的啃,那一刻,小李米的三观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等到那强盗终于反应过来自己杀了人这个事实的时候为时已晚,然后,他看见了当时只有十岁的小李米,他得杀人灭口!
小李米立马回神,正想要走,却被另外一个人牵着手就往外面跑。
小李米大惊,原来是自己的母亲!
两人最终也不知道是跑了多久,反正,他们活下来了,身后的那个强盗早已不知所踪,虽说他们自己也对自己不知所踪。
小李米的心像是做了过山车一般一上一下的,总算是平稳了。
但是,很快,他们意识到了一个十分悲惨的现实——他们跑到的这个陌生处,荒芜可怕,一丁点的食物也看不见,甚至水都没有。
人在没有水的环境下只能支撑三天不到。
第三天,两人已经精疲力尽,但实在是吃了没文化的亏,找不到东南西北。
两人在大漠中走着,走着走着,小李米的妈妈突然“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
“老天爷啊,你怎么能这样对我们啊……我求求你放过孩子好吗……孩子是无辜的,如果实在是没有食物了,我可以用我的血肉来给孩子们争取更长的时间!”
说时迟那时快,她微笑着将目光落在李米脸上,从自己没什么重量的包里拿出一把刀狠狠地往自己手掌刺画面。
霎那,血液就如同一条流之不竭的华夏龙,无比凄美。
妈妈一只手搭在李米身上,虚弱道:“宝贝,来……喝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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