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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尔口中的“绿皮耗子”,其实是一个充满“勇气”的地精商人。

也许,称呼他为哥布林,知晓的人会更多一些吧。

商人愿意为了十倍的利益铤而走险,这个地精商人格尔便是如此。

走投无路的地精商人格尔,拖着一口烂铁锅来到黑铁食人魔部族,然后扬言——

要么你们这群蓝胖子买下我这口铁锅,要么就干脆把我扔进锅里给煮了!

……

食人魔虽然勉强也算是“智慧种族”。

但是,由于过于简单的大脑结构以及一天二十小时处于饥饿状态,其它四小时处于极度饥饿状态的深渊肠胃,导致大陆上很少有人愿意和他们进行交易。

就是有些胆大包天的商人,成功进行了几次物资交换,用一些极其廉价粗糙的货品武器,换来了大量食人魔劫掠而来的金银珠宝,摇身一变成为了大富翁。

最后,也往往被记性极差的食人魔,一时兴起顺手烤了吃掉。

毕竟,在食人魔的眼里,每个种族的家伙都长得差不多。

不过,这个地精商人很幸运,因为他遇见了戈金。

戈金成功地将这个自暴自弃的地精商人,从他自己背来的那个大锅中,或者说,是从自己族人的手中,将他解救出来。

戈金,买下了他的锅……

在很久以后的史学家记述中,食人魔之王戈金与传奇地精商人格尔的这次见面,被载入史册,并被描述为……

“黑暗暴君与地下皇帝的第一次邪恶交易。”

……

“我的朋友,我的上帝!能够再一次见到你,真是我的荣幸,我仿佛都已经闻到了金币的芬芳……”

地精商人格尔真的是打心底喜欢面前这个小食人魔戈金。

格尔觉得,如果自己是个女的,那么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嫁给戈金。

这不单单是因为戈金让他从一无所有重新变成了坐拥百万黄金的富商,更重要的是,嫁给了戈金,他就可以接触到黑铁部族那近乎无底的库房宝藏!

而至于戈金曾经从族人口中救下了他,格尔早就忘了。

……

戈金小心检验着货物。

虽然,到目前为止,格尔还没有拿过残次品来欺骗戈金,但是,地精商人的富有聪慧和他们的狡诈贪婪一样出名。

为了利益,地精商人连性命都可以不顾,更可况其它的东西?

“盐巴、香辛料这些,都还算可以。”

戈金伸出手指,在白色晶体的盐巴中搅拌起来,他确认下面的盐巴也与上面的拥有同样品质之后,此继续道——

“不过,我需要的大号武器、铠甲,你一件都没有带过来……”

看见戈金话锋突转,地精商人格尔顿时就慌张起来了。

“不不不不不……我最好的朋友,请相信我,金币在上,我愿意起誓,那些适用于食人魔使用的武器,一般的铁匠铺根本打造不出来!”

看着面前的地精商人不断地慌乱解释,戈金其实并没有特别生气。

食人魔可以说是魔魂大陆上先天条件最好的战士种族之一了。

他们强壮、他们坚韧、他的无所畏惧……

甚至不需要经过严格的战士训练,只需要吃饱喝足、自然成长,一个成年食人魔,就是天生的杀戮机器。

而更为可怕的,是这些杀戮机器,拥有着近乎无限再生的自愈能力!

除了一些特殊武器以及攻击元素魔法之外,食人魔所受到的伤害,都可以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

但也正是因为如此……

或许,还要加上食人魔糟糕的名声以及更糟糕的食谱。

几乎是所有的大陆种族,都拒绝向食人魔出售武器铠甲。

而食人魔愚蠢的头脑以及巨大的体型,也使得他们不可能自己锻造武器,或者使用劫掠的人类商队的“小型”武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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