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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烈的左腿有一块指甲大小的皮肤已经溃烂了,阿烈知道,他的身体也被核暴污染所伤,他如果不走,等待着他的只有两个结局。
一个是全身溃烂而亡,这是最好的结果,另一个就是被人发现之后吃掉。
是的,是被人吃掉,他的两个朋友就是这样死的,他们被那些饥饿的人偷偷的杀死吃掉了。食人者声称,这些人早晚都会死去,既然这样,为什么不能让他们这些没有食物的人果腹。
阿烈亲眼看到有一个失去孩子的母亲找到孔胜,说她的孩子被人偷走吃了。
憔悴的孔胜只是叹气:“可怜的孩子,他出生在了一个不该出生的世界!”
阿烈觉得,自己的命运要自己掌握,他不想等死,更不想被人吃掉,他在孔胜宣布解散命令的前几天,已经一个人离开了天岭山。
十年过去了,真武星球又成了一个碧水蓝天的星球,食物也不那么的短缺,人类开始了新的繁衍。
阿烈已经长成了一个大人,他穿着用树皮做成的衣服。阿烈的面目英俊,虽看着身体有些单薄,但两只眼睛让人看上去,很是精神。
阿烈在这十年的流浪中,倒也学习了不少的本领,比如他跑的很快,在逃命的时候,他能跑过一只豹子,他的速度在人类中是很惊人的。
阿烈可以几天不吃不喝,但如果有了食物,他能吃四五个人的饭量。
除了跑的快,能饿,能吃之外,阿烈还学会了一些野兽的语言,他能和野兽沟通,如果在那些猛兽情绪好的时候,阿烈甚至能骑在它们的背上。
阿烈十年没有和人说过话了,他的人类语言几乎已经忘光了。他的笑很迷人,但他只是对着丛林中的野兽笑。
看到人影,他就会急速的跑开。
想到他两个朋友被人吃掉的往事,他就会很怕,他怕人而不怕野兽,野兽是他的朋友,但人不是。
这一天,阿烈被人捉住了。和他被一起捉到的,还有一头老虎,当时他正骑在老虎的背上悠哉悠哉。
捉住阿烈的人是一个相貌很美的女孩子,正是她指挥着她的下人将阿烈和阿烈骑的那一只老虎捉了下来。
女孩子叫做任红,她的父亲是一个部落的族长。
孔胜解散了原大陆的人类,让他们各自求活,三年后,所有的人都又聚焦到了他的身边,那时的孔羽已经快要不行了——他想尽快的恢复自己金丹境界的身体,心急之下,走火入魔。
在孔胜临死之前,他做了以下的安排:
人类组成部落,部落可以按家族关系,亲近关系或者自愿的关系组建。部落三年进行一次比赛,以求人类快速的进入到修真时代。
部落按孔羽的遗愿成立了,三年中,近十五万人,只剩下了八万左右,这近八万人组建了二十个人类部落,大的部落人员能上五千,小的部落不到一千。
任红的父亲管理着一个近五千人的部落,他们是这方圆千里内的第一大部落,这个部落的名字叫做黄龙。
这一天,黄龙部落的大小姐任红带回来了一人一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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