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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明辙顿了顿,接着说道:“我不得不承认,在这方面我们国家已经开始退步落后,我知道贵国没到重大的节日,又或者儿女结婚,都会穿自己的民族服饰,而在我们国家已经很少,甚至都见不到属于我们自己的衣服了。”
“甚至现在有的愚昧的年轻人,看见汉服竟然会认成和服。”
“不得不说,这是我们工作的失职。”
校长先生若有所思,问道:“那么作为文化参赞,你的有需要做些什么呢?”
“很多,多到我自己都不知道该怎么入手。”季明辙看着校长先生说道,“但五千年了,我们的文化依然还在,那么我想就算再过去五千年,汉文化依然会在。”
“凭什么呢?”校长先生问道。
“因为骄傲。”季明辙说道。
“骄傲?”校长先生不解。
见季明辙不再说话,校长先生随即便又陷入了沉思,作为高官之后,家门显赫,这位校长先生自小便接收着最好的文化熏陶和教育,长大之后便出国留学,甚至在中国呆了很长一段时间。
他是个感性十足的男人,所以才会热衷于这些看上去有些古板老套的东西。
“我到过很多贵国的大城市,不只是首都和大家都知道的那几座城市。”校长先生感慨说道,“还有很多古老的地方,我都去过。”
“如果季参赞要问我感想是什么,那就只有两个字震撼。”
回想起记忆当中,那些恢弘的殿宇群,那些闻名遐迩的名山古迹,那些透着无数岁月沉淀的味道,让校长先生颇为赞叹。
“我到过无数地方,去了无数值得去的城市,但唯一令我折服的,便只有贵国的那些宝贵财富。”
“岁月那么可怕,竟然也没有消磨掉那些人和物,我真的很震撼。”
季明辙的拇指和手指轻轻相互揉搓着,不动声色,这种时候千万不能说话,一定要淡定,一定要装逼,这种时候不装逼,简直浑身难受。
校长起身,领着季明辙走到书桌前,摊开一张宣纸,熟练的磨墨,握笔,看着自己的半成品说道:“老子的《道德经》只有区区五千字,十二岁那年我就能全部背下来,但是到了现在,我依然写不好。”
校长先生把毛笔递到了季明辙面前,对他说道:“张秘书对我说过,季参赞一手漂亮的毛笔字,是整个大使馆前所未见的。”
季明辙觉得自己今天就是出来装逼的,多年苦学,寒窗苦读受尽苦难,不就是为了像今天这般随性洒脱的装逼吗!
校长先生已经临摹到了第四章,季明辙接过毛笔蘸了一下墨汁,顺着写了下去。
道冲而用之,或不盈。
渊兮似万物之宗。
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
湛兮似或存。
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
季明辙一边背诵,一边书写着,校长先生用的是楷书,那么季明辙既然也用楷书。
两者相比,鲜明对比立刻显现了出来。
直到一张宣纸全部写满,季明辙才停了下来,一旁的校长先生肃穆的看着季明辙手下的那些字,再看看开头自己写的那些,相比较之下,自己的字就跟爬虫一般狰狞难看。
待季明辙搁下了毛笔,校长先生这才鼓起了掌,赞叹道:“漂亮,真是漂亮除了我认识的几位书法大家,我再也没见过还有谁能写得出像季参赞这样好的字。”
这位校长先生是汉文化的忠实拥簇,尤其喜爱书法和美食,对于他来说,能认识一位写的一手好字的朋友,绝对要比教育厅给他颁发一个什么名誉头衔要来的快活的多。
季明辙从小就被训练适合与各种高端人才沟通交流的各种技能。
所以他会钢琴,会书法,还会很多很多的东西。
不仅要做到会,还要做到好。
起初季明辙发誓自己是拒绝的,因为那种生活真的很苦。
低头仔细看了那张宣纸许久之后,校长先生才直起了身子,看着季明辙诚恳的说道:“有机会一定请季参赞来我家看看,我的父亲也是一位书法爱好者,收藏了不少名家大作。”
“一定。”季明辙点头答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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