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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几天,也就是那个照片出来后,再问她,她就说看见了一个可怕的怪物,上半身是狼,有利爪,咬死了她的男伴。
可是死者的身上,没有咬痕,只有“抓伤”。
目前这位女士的伤还没有痊愈,奥尔准备天亮后去见见她。
问题三,受害者的身上有两种不同的伤口,一种伤口破碎杂乱血肉模糊,一看就是被动物啃咬撕扯的,另外一种伤口就比较干净明了,那是一道道的“抓痕”,比如最后两起案子里的五位受害者。
前一种伤口的受害者集中在七八月,九月开始就没有了,且受害者的身份大多是郊区农人、流浪汉这一类极其贫困的穷人。后一种的死者都是城市里的有产者——有房有工作,从九月到现在的受害者就都是这样的伤口了。
把这两类受害者归在一起,因为八月几位受害者的身上,出现了两种类型的伤口。
这被当地的警察解读为,一开始狼人只会用嘴咬,后来他学会了用爪子。但不对啊,之前的死者身上也不是没有抓痕,只是更浅,也更短,就像是真的野兽,比如……野狼或者大型犬。
“凶手带着条狗之后进入城市带着狗不方便”
奥尔当然很仔细地翻阅了最初几位死者的案卷,从他们的受害位置,居住地,生前交往情况,工作情况,家族情况,等等各方面分析,没发现他们的任何共同点(这些哈勒姆警局倒是都仔细查询过了)。
所以这就引来了问题四,这位连环杀手在作案初期就已经有着极强的计划性了这不是个新手,他是从其他地方来到哈勒姆的
所以,得去最初的几个凶案现场看看,如果是随机选择受害者,那么凶手很可能是在附近窥视了一段时间。虽然案件发生距离现在已经最短的也有四个月了,很多痕迹应该都消失了,但总得去找找,万一呢
六点半,天亮了,昨天晚上没发生新的案件,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另外昨天白天的两件事也有消息,被盗的家具找回来了。也找到那位名叫劳瑞彭科托的前猎人,现雇佣兵了。
被盗家具这件事有些乌龙,因为……是警察局的自己人干的。
找不到失主的赃物,以及死光了找不到继承人的遗物,就都归警局或收归当地政府所有。索德曼这样,哈勒姆也这样。
温特森家一家四口人都死了,他们家就像哈勒姆的九成九居民一样,都是在火车开通后来到这儿的外来户。没人知道他们过去是从哪儿来的,更没人知道他们还有没有血缘上的亲属,那他们家的所有财产,自然就该收归哈勒姆镇所有了。
按照法律,这样的产业本该等上几年再说的。可按照哈勒姆警察的规矩,这种中下阶层的灭门案,他们的财产镇政府是不会过问的。而这些财产的大头当然归警局的高层,可零头则归普通警察。
比如温特家,他们的房子和裁缝铺的股份,卖掉之后归警长和副警长们。房子里的家具和首饰,随普通警察处置。
所以……这次他们就按照规矩给处置了。
早晨警长来跟奥尔说这件事的时候,脸涨得通红,并且全程不敢和奥尔对视。
“都一样。大家都一样的。”奥尔只能这么说。
东西要回来也没用了,那些带着血迹的物证,床单被褥扔给了二手服装店,能洗的已经洗干净了,不能洗的就剪裁掉肮脏的部分,至于家具在卖给二手家具店后当然也都清洁一新了。
至于那位前猎人……
“我比切克先生晚到,我知道他已经带着人追下去了,所以我能做的,就是把小本恩从路灯上弄下来。说到这件事,原本我一个人就能妥善地处理的,可其他人也都拥了上来,那些笨手笨脚的家伙,还有人刚摸到肠子又扔了,结果把肠子弄断了,弄了我一手的大粪!”
前猎人对被叫来问话这件事,并不紧张惊慌,他很轻松地应对着,还能吐槽。
“您认识死者吗”
“认识。我认识那条街上的大多数人,我被雇了两个月,如果不是出了这件事,我应该还能继续在那干下去。可惜了,妮塔大婶的奶酪熏肉三明治很好吃。”
“小本恩为人怎么样他有没有和人发生过矛盾,有没有仇敌”
“这个我不太清楚,不过我知道小本恩快结婚了,那天他未婚妻赶来了,那是个好姑娘,看见他的样子就吓得晕了过去,醒来后就嚎啕大哭,可真可怜。”
奥尔感觉……这家伙没说实话,可是到底什么地方说谎了,却又没办法指出来。甚至把他叫来问话这件事本身,也只是他个人的怀疑,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他和凶手有联系。
“十分感谢您在那天所做的一切,未来我们还需要您能够出面作证,所以,近期请您不要离开哈勒姆。”
“哦。”前猎人看着奥尔,露出假笑,“我当然会留在哈勒姆的,毕竟我也没地方能去,不是吗”
“就这么让他走了吗,蒙代尔警官”
“找人跟踪他。”奥尔说,“分两组,一组在明处,一组在暗处。即使两组都被他发现了也无所谓,就说是保护他的。”
“是要逼迫他吗”
“是的,虽然这么明显的招数可能对他没什么用。对了,请叮嘱跟踪他的警察们,个人的安全第一。就算跟丢了他也没关系,或者说,跟丢了他对我们是好事。因为接下来,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以这家伙和狼人案有关为名,通缉他了。”
“您说得对!”被迫放走前猎人的警长一开始还有些郁闷,但听奥尔这么说,立刻高兴了起来。
白天换班的摄影师塔尼挑了挑眉,在罗森伯格塞给他的记事本上记录了两笔。
接下来,奥尔要去第一起案子的案发现场看看。他走出了警局,天边的一块云飘过,奥尔觉得这云彩好像是狼耳朵啊……
一对黝黑的狼耳朵抖动了两下,变成大狼趴在奥尔枕头上的达利安从被子下面钻了出来。他从床上跳到地板上,伸了个懒腰,四只黑乎乎的狼爪变成了人类的手与脚。
四十分钟后,穿戴整齐的鱼尾区警局局长啃着大块的猪油渣走进了他的办公室。他的办公桌上放了一个沙漏,这是奥尔离开的第二天,他轮休又不想回家,就跑去白砖大道闲逛,在一家店铺的橱窗里,他看见了沙漏。
一粒一粒的沙子很细小,但看着它们,至少知道时间是在流动的,无形的时间瞬间变得有形。
所以他就买了个一小时的大沙漏回来,看着沙漏的流淌……
蒙代尔孤儿院,孤儿院大班的孩子们正在操场上活动,他们都是十二岁以上的。正常的孤儿院里,这种年纪的孩子很少,更正确地说,他们在正常的孤儿院里已经不算是未成年的孩子了,他们都已经被送(买)走了。
不过在蒙代尔孤儿院,这些孩子也没谁真的没心没肺地疯玩,无论男女,他们大多都在织毛衣的同时,嘴巴里念念有词,背诵新闻的是在练习文法,背诵乘法口诀的是在练习数学,背诵街道名称的这是在未来成为马车夫做努力,还有背诵《圣典》的,背诵曲谱的,最强悍的是在背诵法律的……
总之,孩子们没有一个闲着。
一位男性的身影走进了孤儿院,他身材高挑,穿着昂贵的长大衣,披散着黑色的长发,头戴复古的高筒礼帽,翠色的双瞳和红润的唇,他有着一张极其俊美的脸,俊美到可以用“美艳”来形容,但谁都不会错认他的性别。
但更奇怪的是,这么醒目显眼的一个存在,可无论是孤儿院里的孩子们,又或是孤儿院外边例行围观的大人们,好像没人看见他。
男人走到了一位背诵《圣典》的男孩边:“你是光明的信徒吗,孩子”
“谁会相信那个狗屎”正在背诵的男孩中断了一个单词,在回答之后,又念出了单词的下一半,而且他低头编织着毛衣,眼神也专注在手里的编织物上,没有任何偏移。和他坐在一起的朋友们也依然在各干各的,没人多看一眼那个男人,也没人对同伴的怪异表示出好奇。
“那你为什么要背诵它”
“因为我要进入神学院,我要当一个神父,然后让我教区里所有的信徒,都成为‘蒙代尔的孩子’。”
男人挑了挑眉毛,翠色眼瞳里的兴趣感变得浓郁。
“你们要为他传道吗但我听说他不喜欢这样。”
“先生所不喜欢的,是我们从信仰一个伪神,改为信仰他。他不希望任何人放弃自我,将神祇视为至高无上。‘蒙代尔的孩子’信仰的不是他本人,而是他的观点。我们也只有这么说,先生才能允许我们信仰他了。
不过,我们也理解先生的意思。他不希望我们从一个坑里跳出来后,再跳进另外一个坑里。但是,我们过去信仰那个伪神,和现在信仰他,意思是不一样的,我们知道他并非全知全能,他也是一个人类,可是,我们就是信仰他。
信仰他不会伤害我们,信仰他做出的一切选择,都是为了我们。这类似于对母亲或父亲的信仰,只不过,他比真正的血亲,更值得我们信赖。”
“假如……他让你去死呢”
“我会去死的。”
“可你所相信的他,难道不是一个不会伤害你,为了你好的人吗让你去死还不算是伤害吗”
“是的,所以当他让我们走向死亡时,也必定是无奈的且必须的选择,而我们也只有遵从他的选择,才不会让惨事发生。而且,我相信他不会让我糊里糊涂的死亡,他会为我们解释清楚,所以,到时候我们必定是坦然且含笑地踏上死亡之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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