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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会将麾下的五万骑兵分为了三部,前部一万人,由许仪率领,后部一万人,由胡烈率领,中部三万人,由他亲自统率,这样分开,就能避免军队过于扎堆拥挤,有利用行军的效率。
不过为了避免被敌人所分割包围,钟会下令三部人马之间,最远的相隔距离不得超过十里,这样不管是前部还是后部,一旦遭遇敌袭,其他各部的人马也可以很快增援过去,毕竟十里的距离对于骑兵而言,根本就算不了什么,须臾即至。
钟会排出的这个阵形,也可以算是一个比较脱节一些的一字长蛇阵,如果并州军来袭的话,击首则尾应,击尾则首应,击腰则首尾皆应,只要并州军敢出现,定然会被无情地绞杀在这个骑兵战阵之中。
尽管钟会此前并没有率领骑兵军才作战的经验,但钟会对骑兵战法却不陌生,毕竟不管那种战法,一般都是触类旁通大同小异的,骑兵不同于步兵的作战方式,其特点便是更快更迅速,往往是战斗才刚刚开始便结束了,所以骑兵的作战常常是速战速决。
司马师将这么一支骑兵部队交给他,让他担任的就是开路先锋的角色,很可能到达常山郡之后,便会和并州军的主力骑兵遭遇,这将会是一场硬仗。
当然,司马师也没有指望钟会的前部人马就能将并州军给全歼了,他给钟会的命令是,一旦遭遇到并州军的主力,一定要想尽一切办法将并州军拖入到战局之中,而且司马师将会亲率大军进行包抄,依靠兵力上的优势将并州军包了饺子。
对于司马师这样的安排,钟会并没有任何的异议,如果这个计划得到实施的话,确实相当的不错,但是钟会也清楚,战场之上的形势,往往是瞬息万变的,为将者,当临机权变善于谋划才是,一昧地拘泥于计划,食古不化,往往才是最危险的。
果然战局的发展出人意料,原本根据斥侯的侦察,钟会认为只有在赶到常山郡之后,才会遭遇到并州军,但没想到刚刚赶到赵国的高邑,在其东北方向上,就突然地杀出一支并州骑兵。
这支骑兵恐怕一早就埋伏在了高邑一带,等到司马军经过的时候,他们突然之间就杀了出来,来势凶猛,拦腰便将许仪的前部人马给截断了。
打伏击的是并州军骁骑营的一部人马,领军之将不是别人,正是文钦之子,年仅十七岁的文鸯,但见他白衣束甲,骑了一匹火红的赤焰马,手持一杆亮银枪,当先一骑,有如旋风一般,就一头扎入到了司马军的战阵之中。
文鸯是埋伏在一片山林之中的,这片山林,正好处于一块高地之上,距离司马军行军的大道,也不过才两三里的距离,文鸯的速度何其之快,当司马军意识到敌袭的时候,文鸯就已经率领着骁骑兵冲入到了司马军之中。
司马军的行军速度并不太快,为了和后续的步兵部队保持一定的距离,钟会的前部人马一直是压着速度的,所有的战马都是缓辔而行,不急不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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