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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下午,一则由大理寺流出的消息瞬间震惊了整个京城,同时也引起了比‘不知火舞’还要更加浩瀚的轩然大波。
消息称,以向佑为首的官少爷们酒后失德,在打晕了与之发生龃龉的齐家少爷齐霄之后,又奸杀了一位途径路过的农家少女。
酒醒之后,他们后悔莫及,因内疚过度而选择了跳崖式的畏罪自杀。
白菜可以乱拱,话可不能乱说。
有证据吗?
当然有!
据负责检验男尸的仵作称,那四尸上残留着不少的尚存酒气,明显是属于豪饮所致。此外,在齐霄的后脑勺处,也寻到了一个由钝器所伤的鼓包。这样前后一串,也就联系起来了。
那,对于奸杀的说法,有无证据可鉴?
也有!
据负责检验女尸的稳婆称,受害女的身体有明显的受侵征象,因此可以断定,其生前必然遭受了严重玷污。
至于畏罪跳崖的说法,当然是大理寺卿傅仁义的个人臆断。
现在的他,只想尽快寻个说得过去的籍口快速结案,免得自己更加地里外不是人。
如此级别的重案,刑部自然也不能落下,忙于第一时间赶去了现场勘察。
可是,他们又能察出个什么结果来呢?
现场处那位被齐霄所射杀的汉子,早已变成了湖中鱼虾的营养口粮,就连现场留下的那滩血渍,也被齐家的护卫们给洗干净了,查与不查,结果都是一样的。
值得一提的是,在齐家护卫展开善后工作时,竟意外遭遇到了归来寻主的敌方扈从,由于对方誓死不降,最后只得展开无情屠戮。如若不然,还能增加一些有利于己方的相关人证。
最后,一个头两个大的刑部尚书,也心照不宣地采用了大理寺寺卿所下的结论。
不然,他又能如何呢?
这么一来的话,此案就可以盖棺定论了。
四少虽然有罪,但却已经畏罪自杀。齐霄虽然受到了一些侵犯,但却不是致命伤害。
不如就这么着?
于是,于现实中直接上演了一出,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貌似圆圆满满、天衣无缝。
然而,原、被告两方却都对此表示不服。
殷俊据理力争道:古人有云,养不教,父之过。所以,必须要追究其家人的养不教之过。
教出如此逆子,还有脸站在朝堂之上?换作是我,早就一头撞死在南墙算了!哼,居然还恬不知耻地嗷嗷狂吠,真是枉读圣贤书!
赶紧地,卷铺盖卷辞官致仕得了!
以兵部尚书康煜为首的老家伙们先对判决抗议说:犬子死得不明不白,不彻查不足以明事实!单凭一女尸就予以直接定性,这实在是太武断、荒谬了吧?老夫有理由怀疑,这是一场居心叵测的蓄意谋杀。
至于是什么理由,他却没有明说。
总不能,把犬子非常怕死,绝不可能自杀这种说辞抖搂出去吧?
在表达完了质疑后,九门提督又对殷俊的辱骂做出了回应:一个曾被扶桑倭寇绑架过的人,有什么脸面讽刺别人?别说是撞死南墙了,要换做是我,早就一抹脖子慷慨殉国了。
常言道,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
可想而知,闻信后的白面首会是多么的暴怒!
不过,怒归怒,却不能因怒冲昏了头脑。
殷俊一边和他们打着嘴炮,一边等待着黄飞的回信,只要能把那个姚宏远给找到,案情就有可能出现反转。
到了那时,可就不由得这些老匹夫们多狂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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