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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东生之所以能够保住三百余亩良田家产,亦是因为龙编府学生员身份和他的荫监资格。国子监监生的社会地位,比现实世界华国80年代大学生还要吃香,不仅毕业就有公务员岗位等着,商会等民间组织也争着聘请国子监培养出来的优秀学生。再说,魏东生混荫监监生圈子混熟了,随便求救一些父辈权势尚在的高官子弟,就能肆意吊打那些贪图三百余亩良田的恶狗。
闲话暂且不说。
魏东生降临时间点,一年一度的国子监入学考试刚刚结束,一群赶考者正在焦虑等待成绩。而魏东生等有荫监资格的生员,则在国子监入学考试之前就得到了国子监的入学通知书,都已提前获得监生资格。闲着无事,魏东生遂漫步街道欣赏交趾藩国魅力。
第三世魏东生逝世于交趾藩国,彼时交趾乱民口服心不服,丛林山间到处都是土著乱贼余孽。交趾藩国的戍卫士兵人人都带刀背铳,稍有懈怠,就有可能被土著乱贼刺杀。
所幸时间最能消弭仇恨,1443年到1456年,1465年到1483年,交趾局势渐渐稳定。
魏东生注意到,交趾藩国竟然引进了种姓制度。
说到种姓制度,它和分封制度一样起源于魏夏王朝第二任皇帝魏安昊。彼时,魏安昊与侄子魏修文争夺皇位,前线战场一溃千里,南洋诸岛也风起云涌,可谓危险到了极点。为了稳定魏夏王朝在南洋诸岛的统治,为了抵抗一神教胡安教的侵袭,魏安昊骇然引进了婆罗门教(印度教)。当然,就像佛教在中国的本土化,魏安昊也基于国家利益需求大幅度删改婆罗门教的教义。
然而,种姓制度却被魏安昊刻意保留了。
魏夏版本种姓制度,第一种姓是祭祀阶层,类似婆罗门教的婆罗门,他们掌握教义的解读和审判;第二种姓是士族阶层,类似婆罗门教的刹帝利,掌握国家的政治、军事、经济;第三种姓是以农、工、商为代表的三民阶层,类似婆罗门教的吠舍,是支撑王国政权的平民阶层。
祭祀阶层和士族阶层的人员都是以唐人族群为主的顺塔王国统治阶层,三民阶层也是以唐人族群为主的平民阶层或者说中产阶层。南洋诸岛土著,除了少数需要拉拢的部落酋长,全部贬为类似婆罗门教首陀罗的第四阶层。
种姓制度的苛刻在于血脉隔离。
魏安昊改良版婆罗门教,允许祭祀阶层、士族阶层、三民阶层有限转换,但是转换条件往往非常苛刻,根本没有普遍意义。相反,血脉隔离则影响深远,以人数最多的三民阶层和首陀罗阶层为例,三民阶层的女儿嫁给士族阶层,子嗣晋位审查状态的准士族阶层,意即他或她能够终身坚守教义,他或她和血脉后代才会被视为士族阶层一员;三民阶层的女儿嫁给首陀罗阶层,子嗣立刻滑落到首陀罗阶层。
又譬如宗教隔离,魏安昊参考中国宗教现实把婆罗门教和佛教、道教等融为一炉,仅仅敌视对南洋诸岛威胁度最高的一神教胡安教。宗教隔离政策规定,不管是祭祀阶层,还是士族阶层、三民阶层,凡是公开信仰异教并拒绝忏悔者,统统贬为地位连首陀罗阶层都不如的贱民。种姓制度的这种血脉隔离和宗教隔离,不仅刻意地压缩当地土著的生存空间,还竭尽全力阻滞其它宗教的侵袭。
魏安昊引进婆罗门教推行种姓制度,主要基于政治利益等考量。因此,在没有土著矛盾的中原诸省,魏安昊不但拒绝引进婆罗门教反而刻意限制婆罗门教的传播。婆罗门教义也委婉规定,除了少数非佛非道非儒的异教徒,中原诸省百姓最低也是三民阶层。
婆罗门教的缺点和优点都非常明显。
魏东生第三世逝世之前,除了南洋五藩国是婆罗门教的基本盘,领地同样有土著矛盾的燕国和乐浪国都拒绝皈依婆罗门教。皇室设置交趾行省及分封交趾藩国早期,也都没有在交趾推行婆罗门教。
但是,魏东生暂时离去的18年时间,交趾藩国显然有了较大的变革。
典册记载:1467年,即第三世魏东生逝世后第三年,交趾藩国皈依婆罗门教,南洋五藩国向交趾藩国派遣大量祭祀,辅助交趾藩国建立与婆罗门教休戚相关的种姓制度。
种姓制度要比魏东生想象的厉害。
南洋五藩国祭祀以华夷之辩甄别交趾土著属性。考虑交趾五百年前曾是中国传统疆土,凡是面貌类似诸夏者或自视为诸夏后裔者,皆判定为第三种姓三民阶层;凡是面貌与诸夏迥异者或敌视诸夏后裔者,统统划分为首陀罗阶层。一次简单的血脉甄别,意料之中诱发了交趾土著的内部大分裂,被甄别为三民阶层的交趾土著慢慢成为交趾藩国的拥护者。
经过十余年持续不断的种姓甄别和宗教审判,交趾土著的叛乱度直线下滑。
待魏东生第四次降临时,交趾土著叛乱风险骇然已经可以忽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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