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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自己仅需节衣缩食,与他人却可活命保身,她只能尽力吧!
慕冰玥不想他不自在,点点头转身进了厨房。
小顺子拿着荷包在原地站了好一会,直到小六子叫他,他才茫然回过神来,将荷包小心收起便跟着一起去帮忙了。
一个时辰后那些秀娘都散了,只剩下酒过三旬喝得正酣的一众文人。
众人诗兴大发,唤来侍仆,摆上笔墨。
王渊醉墨淋漓,连出佳作,众人慢慢聚拢品评。
生不逢时,一些有学之士因怀才不遇,所做诗作都有些低沉苦闷,而王渊的诗调高气峻,或如云崩雪涌,奇峭浪漫;或如明霞秀月,清丽璀璨。在想象的奇特、构思的精巧、语言的精辟等方面,极富独创性,别树一帜,只让人感到他的自信和渊博的阅识。
留一手亦挤上前来,摇头晃脑的念着上面的诗,周围围着的人,不由面露鄙夷之色。
谁不知这留一手,胸无点墨,心肝肺里装的都是银子,此番附庸风雅,纯属水仙不开花——装蒜。
留一手丝毫不理周遭的鄙夷之声,口中啧啧有声,连连赞叹,极尽谄媚之言。
王渊最是讨厌先敬罗衣后敬人的势利眼,丝毫不理会留一手的甘言媚词,腕下轻转,徐徐而书。
众人望去,只见上面写道:“头尖身细如米秆,论秤没有半毫分,眼睛生在屁股上,只认罗衣不认人。”
众人神情顿时微妙了,这王家公子真是个妙人!又齐齐嘲弄的望向那干瘪瘪的人。
留一手那堪比城墙还厚的脸皮,岂是他们这些软刀绵枪可以戳破的,只见他神色淡定如常,连眉头都未动一下,“王公子的这首小诗,通俗浅近,雅俗共赏,我等俗人能闻听公子大作实乃生平幸事。”这话说的极有水准,即拍了王渊的马屁,又贬低了其余的人抬高了自己。
王渊并未理会他的奉承,再次抬手在下面又继续写上‘绣花针’三字,众人恍然大悟,惊叹之于又忍不住发笑。
留一手面上却丝毫不露难堪之色,不由让人叹服他的脸皮之厚,倒是再未有人出言为难他。
这场酒喝到了临近傍晚才散,倒都个个乘兴而回,直约了改日再喝。
慕成杰也是喝得酩酊大醉,直到第二日近正午才醒。
慕冰玥听到正屋有了动静,忙端过早就熬好的醒酒汤交到怜儿手里,一起去了正屋。
慕成杰正揉着额头,见了俩人,忙笑笑。
慕冰玥推了推怜儿,怜儿上前递上醒酒汤,道“义父喝些醒酒汤吧。”
慕冰玥道:“叫义父太绕了,也不亲就叫爹吧!”
慕成杰好笑的看了眼自己女儿,抬头看了看怜儿,笑着道:“就叫爹吧。咱家没那么多规矩。”
怜儿赶紧应了,慕成杰接过碗一饮而尽,又还给怜儿,问道:“爹差点忘了,你曹爷爷还约了爹去喝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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