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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制的调酒罐在他欣长白皙的手指间上下飞舞,好象有了自己的灵魂。

就在这时,一个脸上有着硕大刀疤的拾荒者走了过来,重重靠在吧台上,带着浓重的鼻音说:“听说你这里有种叫炼狱之初的酒很够劲!给我来一大杯!”

年轻人没有动,而是说:“一千个金币。”

“嚯!”佣兵夸张地叫了起来,说:“我的耳朵没有听错?一千个金币!!我这是在喝处女的鲜血吗?好吧,既然来了,我总得试试,看你这的酒是不是有你说的这样好!小子,老子没金币,但是可以用这个付帐,只要你敢拿!”

啪的一声,拾荒者掏出一把500,重重拍在吧台上。

500里面已经填好了子弹,随时可以射击。而枪柄上包了厚厚的铁皮,上面还沾着发黑的血渍,以及其它一些说不清是脑浆还是骨髓的污垢。这把沉重的500,显然不光能够轰击,枪柄也是威力巨大的凶器,说不定使用的次数还更多。

酒吧里一下子安静下来,许多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佣兵和年轻人身上。

年轻人已经调好酒,慢条斯理地分完杯,然后把双手都放在吧台上,看了一眼那把500,淡淡地说:“看在这是你吃饭家伙的份上,我可以算它值六百个金币。你确定要用它抵帐吗?”

佣兵眼角抽动,上身缓缓前倾,靠近了年轻人,直到两人鼻尖都快要碰到一起,才说:“要是我不付帐会怎么样?”

年轻人完全没有动,依旧以平静的声音说:“那我会轰爆你的脑袋。”

佣兵死死盯着年轻人的眼睛,在那一黑一红的眼眸中,看不到任何波动,就象两潭无底的深湖。佣兵又低头看了看年轻人的手。那是一双干净得异乎寻常的手,完全没有老茧,肌肤细腻得让人难以置信,一点都看不出有干过粗活或者是进行过修炼的痕迹。

年轻人的手就放在吧台上,这个位置很尴尬,离哪里都有些远,就算他在吧台下的巴雷特好象也来不及拿。

佣兵的眼角不断跳动,不知为什么心中寒意越来越浓,汗水忽然就滚滚而下。这是荒原生存的野狗对危险本能的感觉。

佣兵突然讪讪地笑了几声,把500收了起来,然后掏出几个金币放在吧台上,推到年轻人面前,说:“呵呵,我只是开个玩笑!玩笑而已!我身上就这些了,你看着随便给我点什么,只要能够让我把自己灌醉就行!”

酒吧里忽然又有了生气,许多酒客遗憾地叹着气,觉得没能看到一场好戏。

佣兵中最强壮凶猛的龅牙六哈哈大笑,说:“刀疤冯,我早就说过,就凭你这点德性也想找事?!”

“是啊,一看就是个新来的。”

“妈的,这家伙还挺聪明的!可惜没看成好戏。这里已经好久没出人命了,唉!”

“哦,敢在默面前找事的家伙都已经死光了吧?”

酒客们议论纷纷。既然没有好戏可看,他们的话题很快就转到了女人和吹嘘自己的本事上。

吧台后的冷傲天仍然是面容平静无波,收起刀疤冯那几枚铜子,然后兑了一大杯烈酒,连同之前的调酒,用一个大得离谱的盘子托着,送到了佣兵的桌子上。

吧台后,冷傲天一动不动,又坐得像个雕像,也不知道在发呆还是在沉思。这是他标志性的动作,没有需要他干活的时候,千夜就会变成酒吧的一部分。

忽然在酒吧里唯一的钟响了起来,冷傲天抬头看着钟。

“整整五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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