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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高见,无涯子道长……好饭量啊。刘海,再去准备一些香肉。”张成原本还想夸奖两句,但低头一看香肉只剩下半锅了。

天涯是一边吃一边聊,对于第一次吃狗肉就上瘾的天涯来说这个味道太香了,天涯的饭量原本就大,这点东西对他来说没有任何压力。香肉和烧酒太配了,吃下一口肉之后就想喝洒,喝完酒之后又感觉嘴的味道淡了,又想吃一块肉。

这个肉的做法是介于清炖和红烧之间,更多的是红烧,味道不淡却没有那么重盐。这个做法也让天涯非常喜欢,应该是清汤锅炖到八成熟之后再改红烧,而且红烧所用的汤也就是清汤锅里的,所以保持了原汁原味,还加上了红烧的口味。

张成刘海原本就好这口,所以这种做法也是他们自创的。只是没想到这位高人太能吃了,不但饭量大而且酒量大。原本两人吃一锅就够,现在已经下去半锅,两人都还没怎么吃……

“这就去,白天买了一整条狗,原本就没做完,无涯子道长喜欢就行,要是不够吃的话,咱们兄弟二人立刻出去偷一只也要让无涯子道长满意。”

张成道:“废话这么多,赶紧去。”

天涯也没介意,继续吃着锅里的香肉,面前已经摆了一大堆的骨头。酒好肉好,这晚上天涯过的倒是惬意。其实天涯感觉这样的生活倒也不错,一个人走南闯北略显寂寞,偶尔有人陪着喝酒聊天倒是挺舒服的。

很快刘海又端来一锅,顺便加了一些炭,吃狗肉锅的时候就是要烫,让锅里的汤汁一直保持沸腾的状态,这样吃起来更有味道。

一顿酒足饭饱之后,天涯满意的擦了擦嘴。张成和刘海感觉自己没吃多少,甚至连酒都没喝多少。

天涯也是第一次吃狗肉,当然新鲜。无论口味口感都是前所未尝,一时没忍住就多吃了一点。

天涯不是那种喜欢表面工夫的人,也从来不知道什么叫作客气。吃饭的时候当然就是比速度,谁抢得到谁有得吃。

当然,这也分跟谁。在这两兄弟面前天涯没有必要客气,他们对自己的印象无所谓。但如果双方调换一下位置,这两人是绝顶高手,而天涯需要他们指教武功的话……天涯对自己装孙子的功夫也是很有自信的。

吃饱之后,天涯便回房睡觉。与其它人不同的是,天涯喝多少都不会影响现在的工作,只是保护李弘茂的安全而已,只要对方不是功力比自己高出太多。

一觉睡醒之后,管家命人把饭菜送到天涯的房里让他单独吃,天涯在楚王府里的待遇仅次李弘茂,这也是他给天涯的特权。除了张成刘海之外,整个楚王府的人都以为李弘茂口味改了,喜欢男人。

天涯暂时在楚王府落脚,虽然与自己想像中的江湖生涯不一样,但天涯感觉挺满足,感觉这样的打工生活也应该体验一下才算是完美的人生。

……………………

金陵

李璟心情郁闷,如今寿州暂时还守得住,但因为刘彦贞这个草包竟然意气用事,将原本送至寿州的粮草和兵马全部在寿州之外。

说他是草包简直就是侮辱草包这个伟大的形容词,刘彦贞简直就是白痴。草包和白痴的区别就是草包还有救,傻子是彻底没救了。

即便刘彦贞的死讯传来也完全无法彻底消除李璟心中的怒气,真想把刘彦贞的尸体挖出来,然后再斩他一次。

不,斩他一次还不够,这种人就算是将他千刀万剐也对不起前线那些无故牺牲的将士,对不起这么多的物资粮草。那是多少百姓省吃俭用交出的赋税?这批物资粮草足够杀他千次万次的了。

虽然南唐江山姓李,但李璟自己都从来没有这么奢侈过,那是多少钱啊?刘彦贞那个混帐东西竟然将这些东西还有几千名士兵的性命白白的送给了敌军……气啊,气到杀人已经不足矣形容李璟的心情,他气的简直要自杀。

李璟也恨自己,为什么会把这个重要的任务交给刘彦贞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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