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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吃大喝了一顿,方铮等人终于满意的拍着肚皮,在默棘连咬牙切齿相送下,大摇大摆走出了王帐,告辞而去。

“这突厥老头怎么那副表情?一点都不好客,吃顿饭而已,跟割他的肉似的,有这么痛苦吗?”方铮剔着牙,不满的朝后看着默棘连心痛的表情。

众将领在一旁附和:“就是,都说草原人最是豪爽,咱们怎么一点都看不出?这老头儿忒小气了,简直是突厥人中的败类……”

这帮将领包括方铮在内,都是属于“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那种人,良心都被狗吃了。

冯仇刀苦笑道:“元帅,你得看看咱们今儿吃了他多少粮食……你的两千亲军,每人五斤羊肉,一斤酒,这加起来就是一万斤羊肉,两千斤酒,默棘连营中存粮本就不多,哪经得起咱们这般折腾啊……”

方铮恍然:“难怪老家伙一副我把他家孩子扔井里的表情,原来他没粮食了……哎呀,罪过啊,今儿可吃了他不少,这叫我怎么好意思呢……”

众人皆盯着他,心中不免腹诽,你这不是猫哭耗子么?吃了他这么多粮食,就换了你一句假惺惺的不好意思?

方铮摸着下巴沉吟道:“……明儿我再带一万人来吃,每人五斤羊肉,一斤酒……”

众人皆叹服。

方铮奸笑道:“你们想想,如果把他的存粮都耗光了,他们粮食无以为继,只能再向我们伸手要,那个时候,嘿嘿,不怕他不老实听话……”

冯仇刀道:“元帅,你刚才说要去歼灭柴梦山所部,这话是真是假?”

方铮不满道:“怎么连你也不相信我?我像是那么不诚实的人吗?当然是真,十足真金,如假包换……”

冯仇刀瞠目道:“可是……你不是说过,危险的事儿,都让默棘连顶在前面,咱们跟在后面捡便宜吗?”

方铮笑道:“默棘连那老头儿精得跟猴儿似的,他要保存实力,绝对不会任由咱们摆布,所以呢,若要让他出力,咱们就得先出力,拿出诚意给他看,让他慢慢对咱们产生信任……”

“然后呢?”冯仇刀不解的问道。

“你们知不知道何谓‘温水煮青蛙’?”

众将一齐摇头。

“把一只青蛙放到冷水里,它会游得很畅快,如果在下面点上火,水会慢慢变热,但青蛙并不会察觉,它只会觉得温水很舒服,于是它仍然游得很畅快,因为它习惯了这种温度,待到水有些烫的时候,青蛙已经感觉到了不对劲,可是这个时候它便是想跳也跳不出来了,最后它只能在水里被活活煮死……”

众将领若有所悟。

冯仇刀沉吟了一下,道:“默棘连就是那只青蛙?”

方铮点头笑道:“那老家伙穿着绿长袍,戴着绿帽子,扮得跟关公似的,难道不像青蛙?”

“元帅,你到底有何深意?”

“很简单,两军结盟,刚开始,一些危险性不大,或者无关大局的小战,咱们不妨抢着干,让默棘连相信,咱们是真心为消灭默啜而来,从而让他对咱们产生信任,就像青蛙游在温水里,舒舒服服的游啊游啊……待到盟军与默啜决战之时,嘿嘿,默棘连就会突然发现,水已经沸腾,想跳都跳不出去了……”

“我要布一个局,一个决定华朝和突厥生死的大局,这个局不复杂,可身陷局中的人肯定看不出来,这是一种心理上的惯性,你们试想,若咱们万事争先,大小战役都由咱们抢着干,默棘连会不会对咱们产生信任?这种信任不容易建立,要慢慢积累,等到积累得足够多的时候,他就会觉得咱们是真心拿他当盟友,那个时候也许正好便是与默啜决战的时候,然后嘛,嘿嘿……”

方铮没再继续往下说,不过众将领却都听明白了,与默啜的决战,元帅已经设下了一个坑害默棘连的计,这条计策也许足够让默棘连倾家荡产,实力全无……

“我们与突厥人不可能成为朋友,这是两个民族的天性决定的,既然成不了朋友,我就不能容许他们实力壮大,这对我华朝不是件好事,这一战,我要毕其功于一役,彻底将突厥收入我华朝版图,确保几百年之内,再无强敌窥伺我华朝大好江山!”

环视众将领,方铮用一种从未有过的严肃表情看着他们,沉声道:“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各位将军,能不能让咱们的子孙后代几百年不受兵灾之苦,全靠各位鼎力一战了,拜托!”

众将闻言,纷纷面露激动之色,他们郑重向方铮抱拳行礼,齐声道:“听凭元帅调遣,末将愿死战以竞全功!”

若真如元帅所言,这一战能将突厥划入华朝版图,那绝对是一件造福子孙万代的大功,为了子孙们永远不再被突厥人劫掠杀戮,纵是拼了自己这条性命也值了!

“咳咳,你们都低调点儿,咱们还没出突厥人的大营呢,待会儿找个没人的地方,我允许你们向我五体投地的膜拜……”

众人一路交谈,很快便走到突厥大营的辕门边。

“你们是华朝人,为何在我突厥大营里?”一道稚嫩的声音在众人身后传来。

众人愕然回头,发现身后有个小孩正满脸严肃的盯着他们,虽然年纪幼小,但仍努力扮出一副威严的模样,看起来有点好笑。

“哟,这谁家的小孩呀?怎么跑到这里来了?”方铮弯下腰,笑眯眯的摸着小孩的头道。

小孩大约十来岁年纪,粉粉嫩嫩的,长得很是可爱,他似乎很不喜欢被人摸脑袋,将脑袋往旁边一偏,然后努力板起脸,稚声道:“我不是小孩!”

方铮和众将领乐了,方铮笑道:“好,你不是小孩,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默炬,你们是什么人?”

方铮挠头道:“怎么突厥人都姓默?太没文化了,取个名字都不愿动脑子,哪有我家方大爷,方二爷来得威风……”

默炬闻言气得小脸通红,紧紧捏着拳头,鼓着脸道:“我不姓默!我姓阿史那,我的名字叫默炬!你这华朝人才没文化呢!”

“阿史那默炬?哎呀,这名字真拗口……小默炬呀,你今年几岁啦?长得真水灵,哎,你到底是男是女啊?”方铮笑眯眯的问道。

默炬闻言如同受了天大的侮辱一般,挺起小胸膛怒声道:“我是男的!国师告诉我,我是草原上的雄鹰,翱于九天之上,绝不能像女人那样,一辈子只能当个小家雀儿……”

方铮似乎逗弄得来了兴致,闻言笑道:“你是男的?我看不太像,哪有长得像女人的男人?你得证明自己是男人才行。”

默炬急得小脸通红,激动的大声道:“你说,要我怎么证明?我能用弓箭射杀五十步之外的麋鹿,要不要我射一只给你看?”

方铮摆手笑道:“不用不用,杀生不好,咱们要慈悲为怀,其实要证明自己是男人很简单,你知道吗?男人和女人有一个很大的不同……”

“什么不同?”默炬歪着脑袋好奇道。

“男人撒尿是站着撒的,女人是蹲着撒的,而且男人有,女人没有,哎,小默炬呀,你有没有?”方铮的笑容邪恶得像狼外婆。

默炬小小的眉毛一挑,傲然道:“我当然有!不信我给你看!”

说着他一撩袍子,然后唰的一下褪下了袍子里面穿着长裤,露出了光洁的下身。

方铮和众将领忍着笑凑前仔细看了看,只见他大腿的根部,那个非常隐秘的地方,果然有一个小小的东西,像一条小肉虫般,软趴趴的垂在那儿,分外惹人发噱。

众将领一见之下,纷纷哈哈大笑起来。

方铮一边笑一边惊奇的叫道:“哇!好精致的啊!真真爱煞人也!”

默炬见方铮终于承认他有,不由露出得意之色,谁知这时方铮却做出了一个任谁也没有意料到的动作。

只见他拇指扣住中指,然后伸手在默炬的袖珍上弹了一下。

“啪!”

肉击声很清脆。

“真有弹性……”方铮又怜又爱的赞道。

众人沉默……擦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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