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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夜神有没有事,秦玉关不知道。
他只知道他有事了。
这么多年来纸醉金迷、不,确切地来说应该是荒淫无度的安逸生活,不但让他在武力值这方面没有进展,反而开始退步了。
遥想当年,小秦初长成,那是何等的豪放,威风,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残魄黑刺下,几乎没有三合之将。
再看现在,他只是从二十多米的高空跳到树上罢了,就差点让砸断的树枝,把子孙袋给戳穿,成为新世纪第一个年过四旬后,才转行的太监。
他倒不是不怎么在意当太监——但毫无疑问的是,他那帮娇妻美妾,肯定不愿意他当太监啊。
如果他说什么都得当太监,那群正值四十如虎的八婆,肯定会给他亲手织就一顶顶的大帽子,把他给压死。
所以为了不被绿帽子给压死,他唯有强忍着火辣辣的剧痛,与胡灭唐一起,把那个冒牌女侍应生堵在了一个死胡同内。
绝对的死胡同啊,三面都是高楼大厦。
鬼知道,京华闹市区会有这么没品的地方,好像早就算到今天会有人在仓皇逃走时,能跑到这儿来。
“嘶哈,老胡,你自己能搞定吗?”
老秦倚在胡同口,右手捂着裤裆,疼地直打哆嗦。
“不能。”
胡灭唐胸脯急促起伏着,这是亡命追踪半小时的结果,声音却很平静:“我最多也就是能和她两败俱伤。你忍心,等你包扎完伤口回来后,却只能看到我的尸体吗?”
“当然忍心,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是什么人。”
如果把老胡换成别人,听老秦这样回答后,肯定会被气的暴跳如雷,再也顾不上缉拿刺客了,先仗着身体没受伤痛扁他一顿再说。
不过老胡就是老胡,早就习惯了秦老七的卑鄙作风,直接把他这句话当做狗屁放掉后,皱眉扫了眼他的裤裆处,又回头看了看后面的环境。
老秦的裤裆处,已经有鲜血渗出来了。
看来这厮疼地打哆嗦,也不是完全装出来的。
毕竟受伤的地方,是男人最最脆弱之处。
老秦真要有个三长两短的,他那群如狼似虎的老婆,还不得疯了?
唉,由此看来,男人娶太多老婆也不全是好处。
猎狗追兔子时,慌不择路下的兔子,基本就是哪儿偏僻往哪儿跑,这也算是人之常情?
不管是不是,反正他们三个现在所处的地方,是人迹罕至的。
这个三面环高楼的胡同,其实是京华一处废弃的垃圾焚烧厂后。
焚烧厂刚建成时,可没想到城市扩展的速度这样快,只是找了个远离闹市的地方,就立即大干四化了。
垃圾场,就像火葬场那样,很少有人愿意来这儿。
尤其厂子后面,说是人迹罕至一点都不假。
不过这地方的环境倒是不错,老胡背后就是一大片的树林。
树林那边,就是一条东西走向的小河了。
这个深达一百多米,宽约四米的胡同,应该是垃圾场在没有废弃之前,专门从这向里运送垃圾的通道。
垃圾场废弃后,胡同连同焚化路大楼的大门,就被砖石给砌住了。
三个大楼,都高约数十米,生怕会有烟雾,灰尘冒出来,所以没有窗口,一水的青黑色水泥。
又因为是背阴,水泥墙上长满了青苔。
除非刺客化身为壁虎,或者鸟儿,才能从绝境内逃走。
就这种破地方,连人都没有,当然也不会有医院之类的了。
“唉,那你赶紧滚蛋吧。如果还当我是兄弟,来年就去我坟上多烧点纸。最好呢,多烧几个美女过去。话说这些年总是围着阿莲娜转,再好的菜,也有吃腻了的时候啊。”
老胡叹了口气,抬手解开了衣领,看向了胡同内那个背对着这边的刺客。
“我忽然有种感觉。”
秦玉关并没有马上走人,咧了下嘴巴:“咱们不在追杀她,而是,她故意引我们来这儿,干掉咱们的。”
对老秦忽然的感觉,老胡点了点头,深以为然:“你能看出这一点,也算证明你脑子里,也不全是小虫。”
对来自老兄弟的打击,老秦早就习以为常了:“你能确定,她就是那个魔头?”
胡灭唐沉声回答:“除了她之外,我不知道还能有谁,能用一根筷子,就把花夜神刺了个透心凉。你不行,我也不行。”
“我最讨厌你总是会说些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的哔话了。”
老秦用手轻抚了下裤裆处,皱眉说:“就不能说,等老子被担架抬回来时,你已经把她给搞定了吗?”
老胡淡淡地说:“不能。”
“可你上次告诉我说,魔头是个快要追上我帅的男人。”
“我好像忘记告诉你,昼男夜女,轩辕王生的话了。”
“毛意思?”
“意思就是说,轩辕王可以有时候是男的,有时候则是女的。”
胡灭唐刚说到这儿,就看到刺客缓缓转身,用相当难听的声音说道:“你们两个,知道的太多了。”
老秦马上就像发现新大陆那样,叫道:“胡老二,她在威胁你呢。”
“她也在威胁你。因为她说的是‘你们’。知道什么叫‘你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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