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中的阳光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196章 功夫再高,也怕菜刀,官道之色戒,风中的阳光,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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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经错过了要杀我的好机会。”

沈云在垫着脚尖,踩着零碎的衣服走来时,李南方忽然张嘴,打了个哈欠后淡淡地说:“所以我奉劝你,最好是放下菜刀。大家坐下来,友好交谈下,达成一致的意见。”

他的胳膊,明明还挡在脸上,四仰八叉的样子一动没动,沈云在走路的声音这般轻,又是怎么察觉到的呢?

这个疑问,只在沈云在脑海中转了个圈,随即消失了。

她才不管男人是何时醒来,又是怎么发现她要持刀杀人后,还能如此淡定规劝她的。

她只是在意自己的想法。

那就是杀掉他!

用他的鲜血,来洗刷他给她的侮辱。

轻叱一声中,沈云在纵身跃起,左手朝前,握着菜刀的右手高高举起,就像一只超级大的白色波斯猫,狠狠扑向了猎物。

她的扑击动作,一点都不花里胡哨。

但却很快!

这都是因为截拳道特别信奉“天下武功,唯快不破”的真谛。

她的扑击动作不但快,还有力。

厨房冰箱里,装有很多即食食品。

像火腿肠啊——以前,沈云在是从来都不吃火腿肠的。

因为每当她看到女人吃这东西,都会联想到东洋电影里那些女主特喜欢吃的东西,会让她觉得反胃。

不过现在她顾不上那么多了。

那个长时间摧残她的男人,相比起火腿肠来说,更让她感到反胃。

她毕竟是刚从被麻醉昏睡几天内刚醒来,本来身体就虚弱的要命,需要饮食来补充。

可汉姆重金采购的春天之药,却激发出了她的全部体能,促使她化身恶狼,差点把男人给撕成碎片。

长达很可能是数小时的抵死鏖战后,她的潜力体能也损耗的厉害。

能够站着走进厨房内,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当然得急需补充下饮食。

按照她这时候该吃流食,才是最好的。

不过她现在哪儿有功夫去熬粥,或者下面条啊?

唯有把一根火腿肠,就着纯净水,嚼成稀烂后,再用极慢极慢的吞咽动作,咽下去。

一根火腿肠下肚后,沈云在体力倍增。

这一点,从她娇叱着好像波斯猫那样扑向男人的动作中,就能看出来。

娇叱声未落,她已经重重跪倒在地板上。

虽说地板是木地板,可也有一定的硬度。

沈云在娇嫩的双膝,重重跪在上面后,发出“咚”的一声大响时,也肯定很疼。

但沈云在却不在意这些。

她只在意,抢在男人翻身坐起之前,一刀剁断他的脖子!

双膝跪地发出的咚声未落,沈云在左手就按住了男人挡在脸上的胳膊,右手高举着的菜刀,狠狠剁了下去。

李南方的脖子,很特么修长啊。

修长的脖子,能给试图剁掉他脑袋的人,提供最大的方便。

只是很可惜,这厮从来都是个小气鬼,宁死也不愿意给沈云在提供方便啊——

所以,沈云在那一记带着力劈华山气势的菜刀,狠狠剁在了地板上。

千钧一发之际,几乎是擦着李南方的脖子。

斩断了汗毛三两根。

这让李南方很是生气。

他明明已经婉转的警告过沈云在,让她坐下来大家好好谈谈了,她怎么却像聋子似的听不到,用相当野蛮的动作,斩断了他几根汗毛呢。

难道说,长相越是清纯的女孩子,就越是心狠手辣之辈?

你看这好好的地板,居然被菜刀剁上了一条深达足有五厘米的伤口。

这要是让邬玉洁知道了,还不得要求李南方赔偿啊。

李南方是他老板也不行啊。

老板是老板,房子是房子,两者岂可以混为一谈?

更让李南方气愤的是,沈云在一刀剁空后,不但没有意识到她正在犯罪,反而变本加厉的猛地拽出菜刀,再次娇叱着剁了下来。

目标,依旧是他及时闪开菜刀的脖子。

从她手腕一斗,菜刀就颤起数个幻影的动作中,李南方能确定她是个用刀的好手。

没有十年以上的苦练,绝对使不出这么凌厉的招式来。

好手啊,好手。

可再让人钦佩的好手,一旦成为要斩杀你的凶手,其形象也会大打折扣的。

尤其在你小看了好手——就像现在的李南方,发现沈云在居然比他小姨还要厉害七八分后,哪敢再装逼啊。

菜刀面前,装逼犯去死!

咚,咚咚!

一连串菜刀恶狠狠剁在地板上的发出的咚咚声,就像催命符那样,紧追李南方不舍。

最凶险的一刀,竟然是看向李老板胯下的那一刀。

差一点,就把那不穿衣服会碍事的一坨,给从中劈成两瓣啊。

沈云在发现李南方的大脑袋不好砍之后,立即对准了他的小脑袋。

卧槽,这还了得?

难道此时银牙紧咬好像疯子似的沈云在,不知道小脑袋对于男人来说,要远远大过大脑袋吗?

宁可脑袋掉了碗大个疤,也不能让小脑袋受损啊。

这是李南方的底线!

接连剁空的沈云在,此时状似疯狂的接连挥刀,对着他小脑袋连连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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