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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在从来都不相信命运。
如果每个人的命运真被上天注定,她也能通过努力,来改变某些让她不满的命运。
青年娱乐的创始人祖上数辈都是代代单传,到了她这一代后却只有她这个女孩子,为此她父母多次在暗中唉声叹气,说对不起祖宗,这就是命之类的话。
她在听到后心中相当不忿:“女孩子怎么了?女孩子就不能接受祖上创下的产业,并发扬光大了吗?”
为此,她自懂事起就努力去学习各种本领。
从幼儿园到大学毕业,她都是班级里学习最好的学生。
学习之外,她又练武,学演戏,插花,茶道等等。
总之,只要她所涉及的学科领域,她即便不是最好的那个,也是其间的佼佼者。
简单的来说,沈云在觉得自己无法让女人怀孕之外——男人能做的,她都能做到,并力争做得更出色。
也正是她的不懈努力,才让爷爷在她十五岁那年,开始重点培养她,希望她能带领沈家走的更远,取得更好的成绩。
这,岂不证明沈云在改变了命运?
但当沈云在以为已经把命运牢牢攥在手里,并奴役它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创造更多的辉煌时——在她“一觉醒来”后,李南方出现在了她身边。
她还是没逃过命运的嘲弄。
浴室内,冰凉的水浇在娇躯上,冷的她全身发抖。
她毫不在意,只是抓起香皂,拼命的在身上搓,希望能洗刷李南方带给她的耻辱。
“我会杀了他,我一定会杀了他的。”
也不知过了多久,沈云在才关上了淋浴,走到壁镜前望着里面那个女孩子,用力咬着唇,从牙缝内挤出了这句话。
她一定会杀了玷污她的李南方。
但不是现在。
因为她已经试过了,结果发现李人渣比她更强大。
幸亏杀掉一个人的方式,并不只能用菜刀。
还有许多许多能让那个男人死不瞑目的方式,依着沈云在的智商,她只要能完全冷静下来,就能在五分钟内,想到至少十八种能让他悲惨死去的方法。
当然了,过程肯定会漫长。
毕竟那会儿她的所作所为,已经足够引起李人渣的注意了。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彻底冷静下来的沈云在,举起右拳在空中晃了晃,裹上浴巾开门走出浴室时,脸色已经彻底恢复了该有的平静。
在迈步走出浴室的一刹那,沈云在忽然有了强烈的错觉。
她的生命,从此竟然变得多姿多彩了起来。
再也不像以前那样,除了学习就是工作,无论做什么都力争做到更好,试图打败所有的敌人,结果却把自己弄得身心疲惫之余,多次茫然自问:“我活着,难道就证明我不比男人差,甚至比男人更优秀吗?可这如果是生命的全部,那又有什么意思呢?”
这一刻,她有了为什么要活着的确定答案。
杀死,李南方!
杀死,汉姆。
她终于相信,以前在书上多次看到过,都被她嗤之以鼻的话,是完全有道理的了:“仇恨,也是真实生命的一部分。”
毫无疑问,沈云在要杀死这两个给她带来无尽耻辱的人,不是渴了喝口水那样简单。
需要她彻底冷静下来,制订一系列的完美计划,用一年甚至十数年的时间,才有可能达成心愿。
而要想实现这个心愿,那么逐步消除李南方对她的戒备,就是最关键的。
她要让他从她的脸上,看到“我已经认命了”的神色。
李南方肯定会相信。
因为绝大多数华夏男人,都会天真的以为,他们能用强大的身体,来彻底征服一个女人。
更可笑的是,华夏好像还有个女作家,说过一句名言,让男人奉为金科玉律,大意是男人征服女人,是通过阴、道。
“好吧,你已经通过我的阴、道,征服了我。”
沈云在心中嗤笑了声,随手关上浴室门,抬起头时,脸上也恰到好处浮上了沮丧之色。
她以前在首尔大学时,曾经参加过学生会举办的各种协会。
其中就包括演戏。
本来,女人天生就是最好的演员,更何况沈云在家的事业,就是在演艺圈内呢?
在演戏这方面,沈云在具备极高的天赋。
她记得很清楚,大学老师都曾经说,她不去当演员还真是可惜了。
所以沈云在有一万个信心,当李南方看到她满脸的沮丧后,肯定是心中得意,以为通过她的阴、道,把她给征服了——对她的戒心,当然会急速下降了。
“来,看看我的脸色吧。”
沈云在心中默默说完这句话后,却微微楞了下。
她已经拿出连奥斯卡金奖得主都甘拜下风的演技了,却没人欣赏。
李南方不在客厅内。
原本一片狼藉的客厅内,此时也已经被打扫的干干净净,家具整齐。
当然了,家具上被菜刀砍过的痕迹,不会消失。
“没想到这个人渣,还是个做家务的好手。呵呵。”
沈云在嘴角微微挑了下时,就听到厨房内传来快乐的口哨声。
口哨的旋律有些耳熟,好像是华夏一首经典老歌,叫什么《妹妹想哥泪花流》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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