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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欢冲他微笑,才发现他身边站了不少人,其中一个站在他身侧的刀疤脸的男子,十分凶悍,气势逼人。
另外有四个青衣男子,垂首恭敬,虽然看似平凡,但从姿态气质,就看得出是高手。他们正押着两个黑衣人,看衣服,应该是和黑衣男子一伙儿的。
“没想到天罗山庄的庄主竟会像土匪一样拦截别人的马车。”黑衣男子面露警惕。
天罗山庄?这是什么?
木逊身边的蓝衣男子冷笑:“动了我们庄主的人,还这么嚣张,你是嫌自己命太长了。”
庄主的人,是指她吗?沈欢忍不住有些怀疑。
黑衣男子有些紧张,额头有汗滴了下来,他低头抱拳:“家主并不知郡主与庄主认识,而且家主只是邀郡主做客,没有一丝怠慢。”
“说着些干什么,你快滚吧!”蓝衣男子十分不耐烦。
黑衣男子咬牙:“在下可以离开,还请庄主大量,放了我的兄弟。”
木逊看都没看他一眼,径直往沈欢的马车走去。
只见蓝衣男子一挥手:“还愣着干什么,动手!”
他话音刚落,站在两边的精壮汉子拔刀下挥,两只臂膀顿时滚落,鲜血四溢。那两名黑衣男子惨叫,几欲昏倒。
黑衣男子呼吸急促,双拳紧握,极力压抑怒气。
沈欢吓了一跳,放下车帘,不让钟灵钟秀看到。
只听到木逊突然停下脚步。淡漠的声音响起:“告诉崔晔,下次再举妄动,后果就不是他能承担的了。”
黑衣男子带着两名残疾的下属走了。
木逊来到马车旁:“要去哪里?”
沈欢摸着肚子:“我饿了。”
因为隔着车帘,沈欢没有看到木逊眼中一闪儿过的无奈。
马车再次前进,沈欢在马车里想起刚才一幕,不由叹了口气,今天这是怎么了。遇到两件流血事件。
她知道木逊不是普通人。但是两人之间一直有种默契,谁都不主动探寻对方的事情。
今天所发生的一切,让沈欢现在还有些恍惚。当她知道自己身边也有木逊的人时,不由得有种很微妙的感觉,形容不出,却让她不敢深入。
木逊与她看似是不同类型的人。他成熟睿智,淡漠冷然。她幼稚跳脱,懒散任性。但是两人骨子里何尝没有一种相似——天性凉薄,他对世间之事毫不在意,没有向往与激情。若不是有责任在身,想必了无生趣的生命在他眼中也可以随时可弃。她追求自由无束,讨厌人世纠葛。哪怕姬清玄对她万般折磨,她都没有憎恨。因为她根本不在意。
不一会儿马车停下来了,木逊把她抱下来,进入一家小店儿。
沈欢抬头看了眼招牌,竟然是张氏面馆,这正是第二期《长安旬报》美食专栏里介绍的小店儿。
小店儿面积不大,也没有雅间,但是干净清雅。
沈欢没有看到招待小二,也没有看到掌柜,竟然一个人影也没有,这是什么情况?
“我不喜欢人多。”身边的木逊平静道。
“那也不用这么干净吧,我们不点菜吗?”
木逊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已经点好了。”
沈欢坐在他对面:“怎么感觉你和陆璟一个德行。”
木逊幽深眼神瞟过来,沈欢识相的住嘴,然后笑道:“没想到你也看《长安旬报》。”
“闲来无事。”
“怎么样,有没有什么建议?或者你想看什么,可以给告诉我,我帮你走后门怎么样。”沈欢一副我照顾你的样子。
“胆大包天。”木逊淡淡瞥了她一眼,然后唇角微勾,“我想看《原君》,你行吗?”
为什么沈欢觉得木逊眼中有一丝调皮的意味,是她看错了吧……不对,刚才他说了什么?《原君》?
开什么玩笑?!
《原君》那是什么东西,那可是骂皇帝的文章。别看现在中央集权不够,但这也是封建社会,除了王与马共天下那段特殊的时期,哪怕是皇权再羸弱也有至高的权威,哪怕那些大世家再牛气哄哄,权倾朝野,他们也得好好的维护君主制,维护君主的权威,从而维护自身大地主阶级的利益。
一旦皇权动摇受到质疑,不用皇帝亲自动手,就有无数的爪牙将各种反动势力扑死在萌芽中。
“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曾不惨然…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视为当然……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
沈欢颇为不爽的的看着木逊:“你这人太阴险了,明知道我做不到还为难我。”
“这种话都敢说,你还有什么不敢做。”
“你还不了解我,我是有那贼心没那贼胆啊。”
木逊轻笑:“也是,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你了……”
这话说得,他可不就是最了解沈欢的人,甚至比沈欢自己还要了解,不但知道沈欢的前世,就连今生他也知道的更多。
正好这时,木逊的青衣手下端着托盘过来了,一碗鸡丁面,两碟儿小菜,沈欢闻着香气食指大动,拿起筷子开心道:“我要开动了。”
待沈欢酒足饭饱,木逊递给她一方手帕,沈欢接过擦嘴:“果然名不虚传,你不吃点儿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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