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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清晨,分风尘仆仆的林诺一行人,踏着破晓之光,来到了衡山城地界。
“方云,你带着本官的令牌,将衡山地界周边的锦衣卫都调动过来!”
入城前,林诺将自己的千户令牌交到了方云手中,对他下达了命令。
“大人是要将这衡山城中的江湖人士一网打尽?”
方云面色一紧,此次衡山派的刘正风金盆洗手,白道黑道中赶来的人物绝对不少,想要将他们一网打尽,哪怕是出动上千名锦衣卫,也未必能做得到啊!
“看情况吧,若是人手充足,那就一锅端了!”
林诺摆了摆手,“你带着手下赶紧去调动人马,我与平之三人先进城看看情况,到时你们根据我的命令再行动!”
“是!”
方云知道千户大人与夫人都是顶尖的高手,也根本不需自己等人留在这里守护,当下抱拳一礼,随后率领手下的锦衣卫向着衡山地界一处锦衣卫驻地赶去。
最近这段时间,衡山城中颇为热闹,不少身上带着各种兵器的江湖侠士从四面八方赶来,只为能参加那衡山刘三爷的金盆洗手盛典。
对于这种情况,衡山城上到县令下到普通守卫都视若不见,毕竟来的很多都是些罔顾王法心狠手辣之辈,只要别在城里闹得太凶,他们也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不敢随意招惹。
因此当腰佩长剑,身背长枪的林诺三人入城时,守城的士兵只是看了他们一眼,便直接放行,连问都没有问一句。
入城后,三人寻了一处名为回雁楼的客栈,将马儿安置好后,便在客栈内找了一处靠窗的座位坐下,叫了几个炒菜,开始自顾自的吃了起来。
连夜赶路,三人确实是有些饿了。
吃得差不多时,就在林诺准备外出打探一番那青城派的位置时,客栈内,突然进来了两个人。
一位是一身白衣,腰上配着长刀,看起来颇有几分俊朗之色的男子;另一位是长相颇为俊俏的小尼姑,只是此时这小尼姑一脸的泫然欲涕之色,似乎心里很是难受。
二人进入客栈后,那白衣男子便叫了不少的酒肉,随后开始一个劲的劝小尼姑吃肉喝酒。
那小尼姑越是推辞,那白衣男子便劝的越是起劲,在他看来,让一个尼姑破戒,似乎是件很有趣的事情。
而就在这时,客栈外再次有人进来,那人身材很是高大,一身青衣上下有不少血迹,径直来到了那白衣男子的桌子前,也不管对方是否愿意,直接坐下端起酒杯一口喝干了。
接着青衣男子再次斟了一碗酒,举碗向白衣男子道:“请!”
看到这一幕,林诺颇有种看电视剧的感觉,若他所料不差,那青衣男子,便是江湖浪子令狐冲,至于那白衣男子,则是令人所不齿的采花大盗田伯光了!
此时田伯光向令狐冲大拇指一竖,赞道:‘好汉子!’
而令狐冲也向田伯光大拇指一竖,赞道:“好刀法!’
商业互吹之后,两人都哈哈大笑起来,一同喝了碗里的酒。
林诺看着这一幕,神色顿时冷了下来,这声名狼藉祸害了不少良家女子的采花大盗田伯光,便是从这里开始被洗白的。
“不打不相识,咱们便交个朋友如何?令狐兄既看中了这个美貌小尼姑,在下让给你便是。重色轻友,岂是我辈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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