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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3章 陛下你可不能学杨广

这商人平时跑浙江到福建路线,因为福建田少,缺粮,经常把这边的粮卖到福建。

现在三十万石粮只要七折,当然高兴啊。

他买的时候也不知道是这些人偷朝廷的,等扬州火烧粮仓的事发生,才知道是大事不妙。

但商人钱都赚了,粮也卖掉了,自然也不敢吭声,反正有官员在前面顶着。

此事参与人极多,还有大量脚力,车夫,共分五个晚上,搬了五次才搬空。

整个运粮时间用了两个月,每隔一段时间来搬一次。

每人每晚得到二贯钱。

因为参与的人多,导致事后想来举报的人很多,但朝廷只奖励了第一个来的船员。

这船员得到五百贯外,另按粮价一半,奖励了二十万贯,奖励当天,朝廷组织马车上街,让其站在马车上,马车后面拉着二十万贯钱和会子,一路游街,给整个扬州看看,沿途还敲锣打鼓,震惊扬州城,接着又陆续去了各县,全部游街一边。

这船员也相当郁闷,但没办地,朝廷要求的,而且允许他蒙着脸,所以他也不是很怕,就是事后,要赶紧带着钱跑路。

另六户人家中有五户陆续被抓,其中有户人家很聪明,也没和其他人说自己去哪,带着家人远走高飞,分到了一万贯钱,朝廷一直没有抓到他。

事后朝廷支出四十万贯,船员二十万贯,钱保山二十万贯,但一点也没损失,还有血赚。

虽然卖出的粮食是找不回来,但相关官员常文才等被满门抄斩,查没家产,朝廷大概在这些人身上回血几万贯。

然后是负责收粮的商人家,被满门抄斩,只有举报他的亲戚船员活下来。

他当时极不服气,但全勇问他,为什么你知道是朝廷被偷粮,不第一时间举报?如果是你举报,就是你立功,商人无言以对。

朝廷在这商人家里查抄得到十数条大船,田产,豪宅等,约值五十万贯。

这样就回血了五十多万贯,还赚了十几多万贯。

参与的部份重要人员都是被全家砍了,钱保山因举报有功,还官升一级,从原本户房主事的吏员,晋升当地县尉,从吏变成了官。

但他还是在广陵县当官,当地官场的人相当鄙视他。

先贪默,接着举报亲戚和上官,一下暴富不说,还当了官。

但钱保山洋洋得意,那又如何,老子现在有钱又是官。

这件事让大宋天下官员都知道一个道理,以后千万不要犯错,如果犯了错,记得第一时间举报,做第一个举报的,肯定血赚。

另有参与运粮的大量脚力和马夫,每人收到的钱全退了出来,仗责十下,算是轻饶。

扬州案破了没多久,官方消息还没传到广东,广州粮仓案就有人主动举报了。

朝廷又是杀了一批相关人员。

这两件案子这么一破,大宋上下估计以后没人敢这么干了。

要么有通天的本事,伱一个人卖粮,凡带上两个人干这事,都得担心对方反手一个举报。

朝廷在这件事后,六户百姓中有一户一直没抓到,赵与芮这时开始准备身份牌的推广,以后一地迁移到另一地,必须要到两地衙门都报备,凭路引才行。

现阶段做为统治阶级的工具,管控人员还是必须的。

全勇对钱保山也极为不满,此人先贪后举报,连亲人也没放过,但升官发财,简直不配为人。

皇帝赵与芮好声劝他:“就得这样,让所有人看到人心的险恶,让其他想人贪的人不敢去试人心,老朱仅靠杀人是治不了贪的。”

“必须要挑动百姓斗百姓,让他们自相残杀,没有什么贪污是治不住的。”

全勇不知道老朱是谁,但皇帝说的话,肯定有道理,这以后大宋可就看不到有什么粮仓被烧和被盗的事,没人敢再试了。

当然,这次全勇在外面呆了大半年,也查出很多问题。

比如损耗,还有以旧代新。

像明朝时,各地官粮运到京师的都是名正言顺的损耗,“因人为和霉变,运输自用等都算”,故当时地方官员持盖有印章的空白帐本到京师再据实数填写帐目,老朱认为先印而后书是欺君罔上,这就是明朝有名的空印案,老朱一怒之下,前后杀了上万官员,几乎把明初的官员杀空了。

但这么杀也是没用,明朝后期运粮,还没出京师就少了一大半,路上损耗更是打底以四分之一,甚至三分之一计。

所以说这历代皇朝大小官员干这种事很得心应手的。

现在大宋朝运粮当然也有损耗。

朝廷有时拨粮,假设从临安拔到温州,运粮二十万石,以三十条船计,每船按大小分派船员脚力。

通常每人每天是一百文钱,加两斤粮。

然后路程有顺风逆风,临安到温州最慢以十五天计。

这个损耗原本是固定的。

你有一百个船员,每天消耗多少粮,都是固定的。

而且每次出发前,朝廷会给每条船给予部份肉菜,都是固定的消耗。

但就这样,有地方弄出了霉变,意外落水等各种事故。

然后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必须是最慢的天数。

比如临安到温州实际可能开了五天就到了,他非得按最慢的开到十五天。

于是在元贞元年十二月,朝廷又出新政,进行了改制。

假设从临安到温州,以后运粮二十万石,离岸是二十万,到岸也是二十万石,一石都不能少,霉变,落水,都是运输人员的问题,运输承包给民间商人。

朝廷运上船前,承包商人也在现场查验,做好防水和防霉工作,除非翻船,肯定不会落水。

承包商有把握就接,没把握就不接。

朝廷每万石按路程,给三百贯到七百贯不同的工钱。

此时按粮价,七百贯也就五百多石,相当于损耗百分之五最高。

即朝廷给商人钱,商人帮忙运,运不好是赔钱的。

但运的好,可以赚钱。

宋朝最大的运粮船可以装万石,是北宋神宗时期出来的第一艘‘万石船’,之后到南宋和元朝,基本最高是八千九千石,低的是一两千石。

宁波“天一阁”藏书《海道经》记载,元朝“延祐以来,合造海船,大者八九千石粮,小者二千石。”

但这类大船毕竟少,赵与芮的大宋在内江上主要还是以一两千石为主,海上可以达到三千石甚至五千石。

后期明朝主要是五百到一千石,但明朝的一石比宋朝要重,清朝时运粮多用平底沙船或浙江蛋船、三不象船,大的可载粮二、三千石。

各朝粮船大小各有不同,但都会计算损耗。

现在赵与芮不这么干,老子不给你算损耗,给你运二十万石出京,到了地方还得是二十万石。

这样商人们就要计算能不能赚钱,会不会亏本,才决定可不可以干。

商人们用两千石船运一下,大概只需要十五个船员,一万石即六十个船员。

五天内的路是三百贯。

每个船员每天一百文,五天支出才三十贯。加上伙食费约四十贯。

然后重头是脚力费,这六十个船员搬货下货,一万石平均每人要搬两趟,三百多袋,按大宋现在收费,每袋是十文钱,加上装填辛苦费,大概要支出一百二十贯。

商人整个付出约一百六十贯,每运一万石粮,能赚一百多贯。

所以有些商人就可以考虑干这种事。

另外在超过一个月的行程中,朝廷还会和商人另外商量补贴,总之赵与芮这边的损耗保证,不管有多远,都在百分之十以下。

他们的海船现在运到海叁威那边,绕过高丽行程超两个月,运二十万石粮,付出的费用都不会超过两万石粮价,并且只支付钱银,到了海叁威还是二十万石粮。

而且这样承包之后,商人也有监督作用。

商人在临安接粮二十万石,是要签字画押的,你要像明朝一样,刚从仓库出来,到码头就变成十万石了,商人们不接啊。

这种运到其他地方,是要被砍头的,少了十万石,还不查抄他满门。

漕运在历朝都是官办,赵与芮在进入元贞二年时,改为民间承包运输,朝廷省心省钱,又省粮。

同时,为保障商人利益,保证让他们能安心干这行,朝廷从商人中选出愿意专门经营这行的,和他们签定合同。

十年起签,上不设限,你家要是愿意,一百年干这个都行。

只要你不通敌判国,不造反作乱,朝廷不能随意更改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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