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人十八子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二百三十三章 对葡人的五条禁令,明末小进士,楚人十八子,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袁方认为陈达年有点杞人忧天了,居袁方所知,此时的葡人在香山澳进行防御性的建设,那是为了抵御倭寇的侵扰,而且之前已经有了与大明共同抗击倭寇的事实。
袁方有这个自信,因为目前在香山澳的这些葡萄牙人,已经不是葡萄牙的代理人了,他们存在着与大明本土人的共同利益,否则的话也不会与大明共同抵制葡萄牙总督的到任。
自去年成功驱逐从葡萄牙派来的总督之后,现在的香山澳与原历史已经不在一个轨道上了,这里已经不受葡萄牙势力的影响,而是一些唯利是图的葡商与地方府衙的矛盾左右着香山澳的发展。
但是这些葡商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他们总是千方百计为获得最大的商业利益做出违法违纪和伤害百姓的事情,对于这样包藏祸心的歹人必须给予严惩。
过了两天,袁方把佩德罗召来县丞衙门问话。
“佩德罗拜见总督阁下!”
袁方端坐在高堂之上,两旁陪坐的是李元庆和陈达年。
袁方没有与佩德罗客套,他他举起一叠状纸严肃道:
“佩德罗先生,你一直强调你们的人没有违法违纪,现在我已查明,我手上的这些人已经严重触犯了我大明的法律。一件件一桩桩,人证物证确凿。”
佩德罗欲上前接状纸,袁方却没有给他,而是把一叠状纸放回案台上。
“这些状纸还要交给捕头去办案,你就不必看了。今次请你来是要告诉你,如果你是真诚的要与大明合作,就要拿出诚信出来,按照我们大明给你们制定的法律,你们先进行自查,严办不法之徒。”
佩德罗低下头承若道:“我一定按照大明的法律严查!”
一旁的陈达年问:“大明为你们制定的法律还记得吗?”
佩德罗答道:“记得,记得。共有五款:一,禁止畜养倭奴;二,禁止买卖人口;三,禁止番船于外洋湾澳停留;四,禁止接买私货;五,禁止擅自兴建土木。”
袁方道:“你回去先按照这五款进行自查,我们能否继续进行合作就看你自查的结果了。”
佩德罗道:“我一定给总督阁下一个满意的答案。”
李元庆问:“佩德罗先生,你们在我大明的领土上兴建炮台,建造军营,这算不算擅自兴建土木?”
佩德罗辩道:“这些军事设施都是为了防倭所用,而且也得到过你们前总督的同意。”
袁方道:“既然已经建好了,而且也得到我们的同意,我们就不深究了。但是,从现在起,不能再增加建设项目,否则我们按照第五款对你们进行处置!”
“我们一定照办!”
“回去吧!”袁方挥挥手。
“总督阁下,告辞!”
佩德罗离开后,袁方想到一个问题,他问李元庆:“我上次来的时候要购买红夷大炮而不得,这些番人建炮台,他们的大炮从何而来?”
李元庆答道:“回禀制军大人,在我们香山澳有一所炮厂,番人所建炮台的大炮,都出自于香山澳炮厂。”
袁方问:“炮厂可以生产红夷大炮吗?”
李元庆答:“这个就不清楚,我从没具体过问。”
“走!”袁方站起身来,“带本督去看看。”
李元庆给袁方泼了一道冷水:“制军大大,炮厂不在我们的掌控之下,这个厂是番人所开。”
袁方不高兴了,训斥道:“就算是番人开的,也是在我们的地盘。”
市舶提举司同提举洪志旺劝道:“制军大人息怒,那个炮厂属下去过,没什么好看的。如果制军大人对炮厂感性趣,不如我们自已建一座炮厂,这样的话我们想什么时候去看就什么时候去看。”
提举段瑞春瞥了下属一眼:“你说得倒轻巧,你以为想开炮厂就能开的呀?”
洪志旺道:“如果条件充许,说不准我还真开了呢!”
袁方对洪志旺的话颇感性趣,问:“你具备何条件?”
洪志旺答:“回制军大人,我有人。”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