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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130.克丽斯嘉小姐

回程的路途颇有些颠簸,赫尔墨斯航空公司是学院控股的集团,而卡塞尔学院毫无疑问在对交通工具的要求上完美继承了密党的风格。

除了那些已经腐朽的大人物,致力于屠龙事业的混血种们还是热衷于更快、更大、更结实的交通工具,比如校长的那辆专属湾流“斯莱普尼尔”。

赫尔墨斯航空公司旗下的所有飞机自然都沿承了这种彪悍的风格,通常不会因为天气原因而延误,速度也快过同类飞机一半左右,只是为了达到这种目的,它们的噪音简直让人难以入眠,同样也很难抵御强烈的对冲气流。

路明非登上飞机之后就戴上耳眼罩塞上耳塞睡着了。和公猪尼奥之间的对抗倒并没有让他有多么劳累,但接下来师姐和夏弥拖着路社长参加了剩余两天的狂欢节,女孩们都精力充沛很有些意犹未尽,路明非却觉得自己疲惫不堪,几乎要瘫软在那辆汉高先生的阿斯顿.马丁车上。

按照计划白皮书的规定,完成委派任务后学院专员就该立刻回学院执行部总部述职,不过这次针对公猪尼奥和他的犯罪集团,学院在校内实行了全员自愿报名模式,参加行动的学生数量很多,龙学社、狮心会和学生会几乎全员报名,后来校方不得不规定人数上限。

但即便如此,这次也有超过四十个学生参与行动,这些年轻的混血种们兴致勃勃正准备大展身手,结果得知他们要对付的堕落混血种已经伏诛,都有些茫然。

这种感觉就像勇士们兴冲冲地跑出新手村准备打魔物升级击败魔王拯救世界,结果走到村口大老远就见着一人提着魔王的脑袋回村了。

学院做了很多套准备,他们仔细研究过公猪尼奥的作战能力,认为这是个在极限状态下能爆发出超A级水准的家伙,再加上里约热内卢是他的老巢,也没准备第一次见面就逮住他。

结果路明非不讲道理,一个头槌把人干翻了。

这让校方也有些头疼,学生们出都出来了,总不好公费旅游一圈又回去吧,就重新发布了任务,要求由参与行动的学生们组成小队,清理掉里约城内公猪尼奥的残余势力,并且解救那些被抓捕的野生混血种。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路明非被校长放了假,由女孩们拖着在里约逛了两天。

耳朵里嗡嗡作响,路明非觉得自己的太阳穴微微发痛,大概是趴着睡的时候压迫到了眼球,微微睁眼视线有些模糊,整个世界都伴随着蜂群般的嗡鸣在颠簸。

他拍了拍自己的脸颊,努力地睁开眼睛,只觉得两肩都有些酸痛。

路明非小心翼翼地转过头,夏弥靠着他的右臂,诺诺靠着他的左臂,肌肤都素白,呼吸匀净,趴着睡得很沉,睡觉的姿势像是两只小小的猫儿。

“她们醒过两次,夏弥小姐从空乘那里要了一杯热牛奶和两片烤过夹黄油的面包。”最里面有个清冷的女孩声音响起。

那个叫克丽斯嘉的女孩穿着卡其色的呢子大衣配很紧身的牛仔裤和黑色长筒高跟靴子,纤细修长,腰肢好像盈盈一握,小腿紧绷笔直。

克丽斯嘉单手托腮靠着舷窗,狭长的眼角微微挑起,像是锋利的长刀,视线却越过她与路明非之间的诺诺落在路明非仍有些朦胧的眼睛上。

这是个很有些生人勿近的女孩子,这几天一直跟在路明非的身边倒是安安静静,有点像零,看谁都冷冷的。

她大概上飞机之后就没有休息过,也没有挪过窝,这时略显疲倦,金子似的阳光落在那张脸上,居然呈现透明质感的苍白,苍白中又渲染着一丝红晕。

这位克丽斯嘉小姐在路明非心中的美女排行榜中绝对能排进第二梯队,很有股冷冰冰的御姐范儿,不知道为什么又有点蠢萌蠢萌的。

“师妹是只猪嘛。”路明非朝着克丽斯嘉挤了挤眉毛。他知道师姐和师妹其实都醒了只不过是在装睡,夏弥的脸颊红扑扑的,像是成熟的果子。

坐在窗边那个体内有一半印第安血统的女孩有一双明亮的宛若群星的眸子,她的年龄比起路明非来大不了多少,也就不到二十岁的样子,性子却清冷,冷得像是竹林深处的清潭。

克丽斯嘉是在七年前被公猪尼奥从美国的印第安人保留地带到巴西里约热内卢的,刚来到这座大城市的时候,她还是一个脏兮兮的黄毛丫头,什么都不懂,对一切都感到好奇。

自称公猪尼奥的小个子男人绝不是什么好货色,却也给了克丽斯嘉最优渥的生活环境、对她进行了最基本的素质教育,有时候这家伙在外面嗑了药就回来发疯,用蘸水的长鞭抽打他那些负责生活起居的奴仆,每当这个时候就只有克丽斯嘉能够阻止他。

有些时候克丽斯嘉都要以为男人大概真的把她当做自己的妹妹了。

公猪尼奥甚至曾经慎重地考虑过要让这个甚至还没有成年的女孩来为自己分担帮派里的事务,可惜克丽斯嘉对那些事情都不感兴趣。

她对公猪尼奥也谈不上有什么感情,虽然这家伙有时候会让她叫他哥哥,她也会照做。

有一件事情克丽斯嘉一直藏在心里没有告诉过任何人,那件事情连公猪尼奥也不知道。

七年前尼奥和他的帮派追杀一个胆敢私吞他们货物的亡命之徒到克丽斯嘉所在的小城,在那座城市里蹲守了两个月的时间,找到了那个不守规矩的家伙并杀死了他。

可那个人其实是克丽斯嘉的亲生哥哥,他会黑掉那批货物是为了能给克丽斯嘉攒一笔离开美国的钱,他看书里说荷兰是一个很美的国家,生活节奏很慢,治安也好,人们接受最优良的教育,不会再有人说克丽斯嘉是怪胎。所以他就执拗地想带克丽斯嘉去荷兰,去阿姆斯特丹。

哥哥是整个家族里唯一一个能够让克丽斯嘉感受到爱的人,她的母亲和其他的家人会鄙夷她,会恐惧她,甚至会在有些时候鞭笞她。

只有这个没上过几天学没念过几本书的哥哥会护着克丽斯嘉,哪怕被妈妈赶出族群,整个印第安人保留区都再没了克丽斯嘉的位置,哥哥也会和她一起去外面的城市,为小小的女孩找一个同样小小的藏身之所。

很小的时候,母亲用鞭子抽打克丽斯嘉的时候哥哥就会扑上来死死地抱住自己的妹妹,他那时候蜷缩起来把克丽斯嘉整个包裹起来,像要用自己的身体筑起一座高墙,咬着牙被鞭子抽打也不发出一丝声音。

愤怒的母亲看到哥哥这样做,也就没有再继续抽打下去的心思。后来克丽斯嘉被赶出族群,哥哥也义无反顾地和她一起离开了那个常被人们称为家的地方。

他们相依为命,跋涉荒原与密林,来到了新墨西哥州的一座小城。可哥哥没有读过书,又是印第安人,没法在城里找到一份体面又能养活两个人的工作,就进了帮派,干起了违法的勾当。

不过克丽斯嘉知道哥哥从来不会去参与帮派的违法狂欢,他从不会和其他的混混们一起去参与盗窃或者抢劫,这个有些憨憨的大男孩子通常负责的事情是充当帮派的打手。

直到今天,克丽斯嘉仍然会记得七年前的那个雨夜,她和往常一样回到家中,血腥的味道就像是风一样扑面而来,眼前的一切让女孩忘了说话,也忘了尖叫,她只来得及扑上去抱住哥哥无力瘫软在地上的身体无声地痛哭。

她从不会哭出声音来,因为妈妈很讨厌听到哭声,以前克丽斯嘉挨打的时候如果哭出声来,妈妈就会揍得更狠,所以她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克制自己的哭声。

可在见到那个如高山一样一直站在她面前为她遮风挡雨的男人浑身是血无力地匍匐在地上的时候,克丽斯嘉从未有哪一刻像此时那般如此痛恨自己的母亲。

她恨那个女人剥夺了自己哭出声音来的权利,好像这样她的悲伤都无处宣泄了。

使哥哥变成这副模样的罪魁祸首是他腹部的一道贯穿伤,那是被某种子弹击中之后留下的创口,一片焦黑、血肉淋漓,腹腔中大概有五分之一的脏器已经彻底被损毁,能够活着坚持到克丽斯嘉回到家中简直就是一种奇迹。

多少次的深夜梦回让克丽斯嘉至今仍旧记得哥哥握住自己的、逐渐冰冷的双手。

他说克丽斯嘉你不是被诅咒的孩子。他说克丽斯嘉你一定要爱自己啊,只有爱自己的人才会被别人爱。他说克丽斯嘉很抱歉,我不能再陪着你长大了。

他的声音越来越轻,越来越模糊,他的瞳孔逐渐涣散,眼神变得逐渐失去焦距。

克丽斯嘉还是在无声地痛哭,眼泪大滴大滴的落下,她的喉咙深处仿佛刀割一般的疼,可就是发不出一点声音,巨大的悲伤像是狂风一样扑面而来。

当哥哥真的死去的那一刻,克里斯嘉觉得自己好像终于能哭出声来了,她于是嚎啕大哭起来。

克丽斯嘉是个很懂事的孩子。她明白从那一天起这个世界上唯一爱她的人也死去了,就死在她的面前。

那个人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克丽斯嘉你要爱自己啊。

于是克丽斯嘉穿走了那件带血的、哥哥最喜欢的长风,从抽屉里拿走了哥哥用来防身威慑敌人的左轮手枪,又敲开了家里的墙壁挖出了哥哥埋在里面用纯金锻造的精致匕首。

锻造这把匕首的黄金是哥哥用他黑掉公猪尼奥的那批货卖的钱换来的。

他说等以后克丽斯嘉要嫁人了他就把这些黄金卖掉,在荷兰或者俄罗斯再或者德国给她买一栋很大很大的房子,让克丽斯嘉再也不用在这个世界上亡命地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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