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人不要脸,则无敌
迷途小书童L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54章 人不要脸,则无敌,让你卧底,没让你嚣张到当大佬,迷途小书童L,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第54章 人不要脸,则无敌</p>
“胡搅蛮缠就想将这事撇过去?有这么简单?”</p>
张嚣的脸上呈现出愤懑不平之色,怒声道:“那是不是说,我们尖东的人,以后也可以随意去洪兴的地盘,辱骂洪兴的人,甚至直接将他们卖去钵兰街,让他们去尝尝当牛郎的滋味?”</p>
“兄弟们,以后这财路不就来了吗?”</p>
“吼”</p>
“啪啪啪”</p>
迪路等人率先响应,怪叫连连。</p>
文拯国华甘地和黑鬼的人也马上附和,掌声如雷,气势如虹。</p>
陈耀等人的脸色变了又变。</p>
洪兴的人气势低落,如丧考妣。</p>
局势,被张嚣三言两语便轻易逆转。</p>
理字,彻底占据。</p>
“你才是在胡搅蛮缠,你身边那妞借了我们大佬的钱,我们去收数有什么不对?”</p>
就在此时,基哥的手下愤恨站了起来,扬声说道。</p>
张嚣斜睨他一眼,对过眼神,确认是自己揍过的人,便好整以暇道:“说到这个,我倒要大家掰扯掰扯一下了,大家都是江湖中人,对江湖之事了如指掌,我倒是想问问,借一万不到两个星期,结果要还五万,合理吗?还有天理吗?莫非洪兴的人就可以肆意妄为,随意打破行规?这摆明了是在哄抬行价啊!再这样下去,你们就准备门可罗雀,生意都给了洪兴算球了!”</p>
原本在看热闹吃瓜的人不禁皱眉,眼神不善的盯着洪兴的人。</p>
贵利,是帮派社团的大头盈利之一。</p>
九出十三归,也是行规。</p>
或许有人会收到离谱一些,但像洪兴这样的,借一万不到两个星期,却要还五万的,绝对不在多数的行列里。</p>
真按张嚣所说的,恐怕他们以后的生意都不用做了,被洪兴独揽过去得了。</p>
一个人不到穷途末路,是不会借贵利的。</p>
洪兴的做法,等于是饮鸩止渴,将经手过的客源赶尽杀绝,不留给其他同行,这样的绝户之计,谁能接受?</p>
一番话,瞬间便掀起了吃瓜群众对洪兴的仇视。</p>
破坏行规者,人人得而诛之!</p>
“伱!”</p>
说话的人垭口无声,无言以对。</p>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有什么不对的?反倒是你跟你那妞串通在一起,坑了我们大佬,引诱我们到尖东,这摆明就是一个陷阱!”</p>
基哥的另一个小弟又站了起来,竭尽全力辩解,顺便坑一下张嚣,引导大家的思路。</p>
张嚣瞥了他一眼,再次对了眼神,确认了是自己揍过的人,便好整以暇的说道:“笑话!在你们踩进尖东之前,我跟阿细根本素未谋面,那天纯粹就是巧遇而已,反倒是你们,仗着自己是洪兴中人,有洪兴撑腰,就横行霸道,什么都不让人说就要把我卖到钵兰街,我只不过是正当防卫,替自己出头而已”</p>
“谁信你!今天大家都看到你带着她过来,你们现在的情况,还不是掩耳盗铃?”</p>
基哥手下愤恨道。</p>
张嚣挑挑眉,笑眯眯道:“大家都没少听过英雄救美,美女以身相许的故事吧?以我这样英俊潇洒,名声响亮的青年才俊,在英雄救美之后,被美人青睐是件很正常的事情吧?不信的话,可以问问琛哥,以琛哥的地位,总不会为了这点小事说谎吧?当然,你们还不信的话,也可以去找人证,若是我有一字一句说谎的话,就算我输!你们呢?我刚才所说的,敢承认吗?是不是当着我的面,辱骂过我?”</p>
韩琛的嘴角抽了抽。</p>
迪路等人差点没捂脸兴叹。</p>
基哥的人咬牙切齿,却无法反驳。</p>
不要脸,则无敌啊!</p>
但无可否认,张嚣这丫的确实有张好皮囊。</p>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