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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明白了就好,我跟你爹还能害你?放心吧,你爹早就带着康子去孟家送礼感谢了,那些粮食够他们一家吃个一年半载的,从今以后你们也算是谁也不欠谁。”
张文华想到这儿,就更是庆幸林爱云没有一门心思钻牛角尖。
她很感激孟保国救了自家闺女,但是这人啊,都是自私的,一码归一码,她不可能因为救命之恩就随意将爱云嫁出去。
孟家实在不是个好去处,六口人挤在小小的两间泥巴房里,连个落脚地都没有,看上去寒酸极了。
家里来人了,也不知道招待,康子父子两在他们家待了那么久,甚至一口水都没喝上。
风源村一整个村子都穷,更别说在里面讨生活的孟家了,那是穷得叮当响,饭都吃不饱,男的还好,女的一个个瘦得跟猴似的,瞧见他们送过去的粮食和礼品,那两眼放光的模样,恨不得马上抢走,藏起来。
要是爱云嫁过去了,可想而知会过什么样的苦日子。
孟保国这个人,张文华也托人打听了一下,虽说是个老实正直的好小伙,生得高大端正,干起地里的活计也是一把好手,是他们村叫得出名字的出色后生。
但是耐不住家里穷啊,靠着那几亩地,自家人能吃饱都是难事,更别说养活媳妇和子女了。
俗话说的好,女不低嫁,这孟保国属实配不上自家爱云。
爱云打小就生得水灵,皮肤白皙似雪,巴掌脸,樱唇琼鼻,头发跟抹了发油一样柔顺滑亮,十里八村就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姑娘,还是个文化人,浑身的气质不俗,光站在那儿就够赏心悦目了。
不光长得好看,性格也好,鲜少跟人红脸闹矛盾,谁见了,都只有夸的份。
他们林家不说家大业大,也有几十亩良田,每年除了保证自家的吃食,还能卖钱,收益颇丰,存下的银钱够一家人过十分富裕的日子了。
说句实话,张文华就没想着把闺女嫁到村里,那些大字不识的糙汉子怎么配得上!
“就知道你们对我最好了。”林爱云将脸埋进张文华的脖颈里,眸底闪过一丝冷光。
孟家那个火坑,这辈子她是再也不会主动往里面跳了。
幸好回来的时间点正恰当,这个时候,她还没有一意孤行,为了恩情和所谓的爱情,违背家里人的意见,倒贴去嫁给孟保国。
只是令她头疼的是,由于她最近在家里闹得有些凶,死活要嫁给孟保国的事情被邻里听到了,在村子里产生了些许风言风语。
虽说没有实质性的证据,只要她不承认,也没有多少人会相信事实的真相,但是这年头,姑娘家的名声比天大,要是被坏了,可是大事。
从刚才李桂娥过来明嘲暗讽,便能看出一二。
想到这,林爱云便把这事给张文华提了一嘴,想要商量一下对策。
闻言,张文华眉头皱起,沉吟片刻道:“这点我也早就想到了,等晚上你爹回来了,我跟他商量商量再做打算,你先别哭了,眼睛都哭肿了,快进来,我给你煮了面条,趁热吃。”
“好。”林爱云终于破涕而笑,她没想到居然还有再次尝到张文华手艺的一天。
“以后发生什么,也不能不吃东西,这样伤的是自己的身子……”
“我给你倒点儿热水,抹把脸再吃。”
这会儿不管张文华说什么,林爱云都没有不答应的。
最是春风吹得远,人间无处不生暖。
院中种了两三棵梧桐树,今年开花尤其早,像是一串串风铃在灰蒙蒙的晨间轻轻摇曳,淡淡的紫,淡淡的香,犹如飘渺的梦境一般,朦胧却清晰。
淅淅沥沥的小雨透过微开的窗,落在白皙的脊背上,曲线优美的肩颈裸露在外,晃晃悠悠,在昏黄的灯光下泛着盈盈如玉的光,不多时,颊边便浮现出丝丝薄红,紧系着心弦。
长长的睫毛忽闪,美目流盼,声音极细又极软,砸在萧城心里,透着嫩嫩的甜意。
可是正当他想开口说些什么的时候,面前女人的脸倏然变得模糊,随后一股隐形的大力将他从中硬生生剥离开来,虚幻和现实互相交错,绘就成一幅杂乱的画作。
“妈的。”萧城从梦境中回过神,大口大口喘着粗气,手臂搭在额间,上面密密麻麻的虚汗打湿皮肤,令他厌恶地皱起眉头。
缓了好一会儿,才算是真正从梦境当中脱离出来。
活了快二十年,身处于萧家这个大染缸里,萧城什么样的场面没经历过?什么样的烂事没处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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