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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怒汉》正式全国上映,其实最初的时候,李易对内地这边的市场并没有用太大的把握。</p>
别看点映的时候,好像好评如潮的样子,可是记忆之中《十二公民》同样的在上映前的点映也是好评如潮。</p>
可是结果呢?</p>
还不是折戟沉沙。</p>
但是结果却大大出乎了李易的预料,也许是因为这段时间,这个话题正好被炒热,所以哪怕内地并不是陪审团制度,可是大家似乎并不陌生的样子。</p>
毕竟,港岛的确是陪审团制度。</p>
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得益于港岛港片对内地观众的影响,所以让大家其实对这种制度虽然并不是说那么的清楚,但是却也不算陌生。</p>
所以,《十二怒汉》虽然并没有大爆,但是票房却也足够让人眼红了,而同样的关于这部电影的讨论渐渐地随着电影的扩大放映而开始剧增。</p>
有意思的是,《十二怒汉》在内地被讨论最多的,并不是陪审团制度,或者皿煮啊之类的,反而是“偏见!”</p>
《电影周刊》的周清泉就专门针对“偏见”和“理性”写了一片长评。</p>
“《十二怒汉》被讨论的东西很多,但是在这里我想说的是,从这部片子里面看到的,处处都存在的“偏见”!</p>
而事实上,整部影片,整个陪审团讨论的过程,在我个人看来,其实是一场理性和偏见的较量。</p>
从电影的开篇,其实就已经开始点题了。</p>
一位身穿黑色西装的商人,进入陪审团房间的初始就拉着一位眼镜男发表自己的意见。</p>
“我差点就睡着了。”</p>
“律师们说的话让我很火大,凶手是谁真的太明显了。”</p>
“我觉得现在的孩子得吃点苦头,才不敢惹麻烦。“</p>
这是一个早已在心中给那个男孩判了死刑的人,他并不关心案件本身,别人说的任何理由将很难改变他的初衷,为讨论的艰难反转埋下了伏笔。</p>
我们不明白为什么他为何会有这样笃定的看法,他好似对孩子颇反感。</p>
他被安排在拍摄景框的中央,占据着画面的主导地位,墙壁上装饰的斜线营造出一种紧张的动态感,强调出这个男人无法冷静的内心。</p>
只有那个人,那个站在窗边,望着窗外的建筑,抽着烟,沉默思考的人,给这燥热密闭的环境带来一丝清凉,为剧情的反转带来一丝转机,也为那个可怜的男孩带来一线希望。</p>
在第一轮投票时,只有他选择了“无罪”,所有人顷刻炸锅。</p>
其实他并不确定男孩是有罪还是无罪,虽然所有的证言和证据都指向男孩是杀死自己父亲的凶手。</p>
他选择的理由是:这条判决攸关一个十八岁的年轻人的命运,我只觉得我们该给他一个机会。</p>
礼貌儒雅的微笑,不急不徐的解释,体现出他的冷静、良善和耐心。</p>
陈伟杰演了那么多电影,但是在这部电影里面,他的角色尽管连名字都没有,但是却由衷的令人赞叹。</p>
两个人,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为讨论激烈的展开吹响了号角。</p>
“偏见”可以算是一个人潜意识当中由于经验等因素形成的对事物的认知。偏见在我们每个人身上都十分普遍,因为我们的大脑无法随时随刻地进行深入的思考,提出独到的见解。我们已经习惯于用各种标签来定义各种各样的事物,这也是偏见的一种,我们离不开偏见的同时也在依赖着偏见为我们做出的决定。但是,也正是因为偏见的存在,许多真相被蒙蔽,无数人因此而蒙冤,本片就很好地说明了偏见的缺陷之处。</p>
其实《十二怒汉》的案件本身就带给了大家一种理所当然的会有的偏见,数小时前的儿子与父亲争吵,数小时后父亲就被杀害了,并且有人在案发现场见到了儿子的身影,儿子原本就经常忤逆父亲,平日作恶多端,又是从小生活在贫民区,被罪恶所长期熏陶。仅凭这点描述我们就会认为这个儿子一定是个恶贯满盈的残暴之徒,是他无可救药地杀害了自己的父亲。这样的想法几乎是不经思考就浮现在了脑海中,这就是偏见在自我认为无意义的事情上节省脑细胞的方式。正是这样的偏见贯穿了整个庭审过程,如果不是那位陪审员提出了异议,我们可能一辈子就会对这样的认知坚信不疑。</p>
事实上,在现实当中,我们其实同样的存在着类似的偏见,网络上随处可见的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键盘侠,他们总是通过网络获取了一定的信息,然后就开始根据自己的想法推论出一个自己认为的可能的答案。</p>
其实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何尝不是一种偏见?</p>
刚开始十二位陪审员在房间内的主流想法是:那个男孩一看就是凶手,物证人证确凿,还有什么可谈的,实在是浪费自己的时间,还不如去做些更有意义的事情。估计观看这部电影的大家也是这么想的吧。</p>
我们来剖析一下,我们为什么问题不经脑子就能有结论了呢?就因为自己认为这件事不重要,一个乳臭未干的小毛孩去死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这样想法很可悲,一个人满脑子都是利益,自然需要偏见来填充想法,失去了人所本有的感情,那只是个十几岁的孩子啊,年纪轻轻就因为你的几个随意的偏见就要被剥夺生命,难道心里就不会有丝毫愧疚的吗?如果那个孩子没杀人呢?所以那位提出异议的先生才会大骂那位大汉是杀人狂、刽子手,没有一点人性。</p>
这方面我极度赞赏这位能够在众人认定男孩有罪的时候为男孩的生命争取机会,他身上所展现的出的正义、坚定、善良等人性的光辉最终拯救了那个原本必然被判有罪的男孩,这可算是一个奇迹。</p>
讨论过程中,黑色西装的商人已脱掉了外套。</p>
他也丝毫没有改变他的想法。</p>
“那孩子是个危险的杀手。“</p>
“我知道那孩子只有十八岁,但他还是得付出代价。“</p>
如果说前面的镜头让我们不至于对“孩子“这两个字敏感,那这里的镜头已很能说明他的偏见:只是因为那是个十八岁的孩子,那是个被认为危险的孩子,那是个被指控杀了父亲的孩子。</p>
他并没有因为他是一个孩子,而给予这件关乎性命的事情更多的耐心和关注,反而迫不及待地想给这个孩子定罪。这是在没有完全弄清事情真相之前,就先入为主、被自己潜意识的偏见所影响而做出的毫不负责任的举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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