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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也有一些人的下处是例外,比如说鸨母的下处。鸨母靠着娼馆赚钱,自然舍得置下一份不动产了。而这份不动产既然是属于自己的,自己又迟早要养老不干的,那当然有好好收拾的动力。
花月阁的鸨母特意请红妃去她的私宅,也就是下处,名义上说是为了感谢她——前些日子花月阁做四仙会,红妃按照惯例又来关照。这可让花月阁的鸨母喜出望外,之前花月阁做四仙会,红妃都是来的没错。但眼下红妃身价又不一样了,还来不来,实在没底啊!
红妃照例来了,鸨母心里喜欢,同时也有借此进一步拉近感情的关系,就说要感谢红妃,请红妃一桌小宴。对方也是很用心了,请帖下的很早,安排的时间却很迟,这正是考虑到了红妃行程多,非得过一阵才能挤出空闲来。
红妃不看僧面看佛面,因为严月娇的关系,这种应酬式的小宴也应承了下来。左右现在夜深,她只当这和平日里歇息前,撷芳园里姐姐妹妹们的小聚玩乐一样就是了。
“娘子来了!脚下慢着,夜深天黑的,我给娘子打灯!”见严月娇将红妃带来了,花月阁的鸨母站在门前,从旁边养女手上接过灯笼,赶忙迎上来,十分殷勤。
“花妈妈别忙,您也小心脚下。”花月阁的鸨母姓花,大约是有什么病症,这两年胖的厉害,走两步也有一种喘气不上来的感觉。红妃看她脚下碎步飞快,就觉得有些心惊。
花妈妈接了红妃入厅,此时正在上菜,她就笑眯眯道:“说不准娘子甚时辰能脱身,肴馔只能灶上热着!”
一边说着,一边又请红妃上坐,红妃让了让,让不过,只能坐了——按理来说,红妃这个客人,一般是不能坐这个位置的,但红妃又知道,这是行院里头常见的事。行院里头有的地方最讲规矩,一丝一毫不能逾矩,有所谓‘末等饭,头等规矩’的说法。可有些时候又是最不讲规矩的,连大小尊卑都不论!
这也正常,行院这种地方,好多时候都将尊卑打翻在地了!在这里的女子被认为是最卑贱的人,而与此同时,能来此寻欢作乐的,却是统治阶级,而且不乏那些最尊贵的人儿。这个头没开好,后头还能讲究什么大小尊卑呢?
红妃如今在行院里,对于花妈妈这样的娼馆鸨母,那就是真正的女菩萨、女神仙,让她上坐根本不算什么!反而是红妃坚持不坐,倒让人家为难。
红妃坐了上坐,花妈妈则是拉着女儿和严月娇相陪——严月娇原本是不够身份相陪的,但因为她跟着红妃的姐姐学习眉眼高低,同时又在红妃做女弟子时就常和她一起出堂,给她助演。这种情况下,哪怕是因为香火情,红妃也格外照顾严月娇。
有红妃的照顾,花妈妈母女自然不再将严月娇当花月阁中一般小妓女对待,此时更是格外高看她了!
别的不说,如今厅中就有花妈妈的养女们布菜和表演歌舞。她们在花月阁中和严月娇是地位相当的,可这样却分出了高低不同。
花妈妈的私宅中,除了她们母女二人,以及伺候的奴仆,还有五六个养女在。这些养女有大有小,大的有二三十岁了,同花妈妈的女儿差不多大。小的才十二三岁,在花月阁中都未挂牌,只是跟着一些娘子行走,打打下手、学学东西罢了。
而所谓‘养女’,其实就是一个好听的说法,这些女孩子等于是卖身给花月阁了。
大周不兴卖身,最多就是写一个期限很长的租雇期,男子是如此,户籍管束格外严格的女子就更是如此了。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下面的人搞事情的时候终究是有说法的。
贵籍、良籍、贱籍,严防死守的其实是良籍女子向上、向下流动,导致当下统治基础之一的女子籍贯制度崩溃!但籍贯之内,玩一些‘小小花样’,相对而言就简单多了。
譬如贱籍女子,但凡是贱籍女子,她们不能像贵籍女子那样可以嫁个有官身的男子,成为任何一个人的妻子。也不能像良籍女子那样,背后有女司可以依靠,生下来的男孩儿也是从父的,有个说法。
这让贱籍女子过于‘自由’了,而在古代社会,是不能有这样自由的人的,因为那意味着不安定!
所以,贱籍女子的自由只是表面上的自由而已,她们也得像贵籍女子有个丈夫、良籍女子有女司一样,挂靠一个‘单位’——像红妃这样的女乐,她们就是挂靠在了教坊司。哪怕是将来退籍了,不做女乐了,教坊司一般不会再管她们了,关键时候这个挂靠单位也能发挥意想不到的约束力。
女乐终究是少数,大多数贱籍女子别说女乐了,就是地方官伎也做不到啊!所以她们一般都是在地方衙门那里单独挂一个‘伎户’,这和士农工商一样,代表的是一个身份——在衙门那里挂了‘伎户’,既是为了方便管理她们的流动,也是为了收税。
她们这一行是有‘花捐’的!
‘伎户’中自家开门做生意的,被称为散户,其中也有高级的,比如张采萍。但更多的还是不入流的,年老的、外貌条件格外差的,没人愿意接受她们投奔,这才自家开门做生意。
‘伎户’为了行事方便,往往会找一个娼馆投奔。娼馆不仅能帮她们带客源,提供场地等等,还能替她们应付官面上的事。就比如说花捐吧,她们若是散户,就得直接和负责此事的小吏打交道,少不了被欺负。要是栖身娼馆,这些事就有娼馆代理了。
而娼馆里的女子么,大抵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自家身体,来搭灯的,这种最多。她们来娼馆就是借娼馆的地方做生意而已,所以娼馆管不着她们,只会收她们一定数额的租房钱(也有的会拆账分成,分成比例会事先有说清楚。拆账分成的这种,能得到娼馆更多帮助,帮着介绍客人什么的)。
一类是典身体的,这种一般是急要用钱,问娼馆借了一大笔,偿还的方式就是典租自己的身体。典和一般的租还不同,假如一座房子要典,往往开价要远远低于正常售价。典房子的人花了钱,说定典的时间,比如说十年吧。十年之后,若是房主人可以拿出原来的典房子的钱给房子现在的居住者,就可以赎回房子,若是不行,房子就属于别人了。
所以,典身体的女子,一般会和娼馆说定一个时间,长则四五年,短则一两年。典身体的期限内,她们必得在娼馆做生意,挣的钱要上交一个说定的数额。等到期满,她们则拿出典身体期间攒的钱,赎回自身,赎身金就是当初借的那个数字。
最后一类就是养女了,养女的母亲在其还很小的时候,就将其租雇给鸨母,时限非常长,一般是五十年。这不算是卖身,但和卖身也没什么分别了——当然,这种花样,只可以通过娼馆来做,娼馆做是民不举、官不究!可一旦有人利用这种方式占有很多女子,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律条就像薛定谔的猫,那种时候不发挥作用,这种时候就发挥作用。
养女母亲的做法无疑是杀鸡取卵,这年头贱籍女子只要能长大,能挣到的钱都是远远高于给鸨母做养女的。但事情很多时候就是这样,一文钱难倒英雄汉,眼前就差这样一笔钱!
花妈妈私宅里的养女,都是这么来的。
总结起来说,贱籍女子们就是被圈在固定的区间内,看似自由,实则很多事都定死了!
至于说贱籍女子可不可以不操持卖身的生意,答案是不可以。贱籍女子这个身份就决定了她们必须得做这个!当然,她们也可以消极怠工,开业也当没开业,但这种人很少的。要问为什么,只能说没法子,需要生活啊!
她们是贱籍女子,做别的工作根本没有机会!人家见她们是贱籍女子,就默认她们要出卖身体了,别的工作根本不给她们倒是等她们年老之后,可以做做娘姨、婆子的活儿,但那也只能在贱籍女子的圈子里,外头‘正经人家’是不会要她们的。
而像红妃这样,从母亲那里继承了一笔不算少的遗产,再加上自己算是有头脑,总可以养活自己的,能不能脱离贱籍女子的生活呢?也不可以有些贱籍女子就选择了不过贱籍女子那种生活,那很难,因为周围的人都在逼着她们做贱籍女子‘该做的’。
她们就算能养活自己,也得面对不断的骚扰、偏见、欺侮当她们放弃了,回归贱籍女子的生活了,这些事反而没有了。就像《西西里的美丽传说》一样,女主角拒绝每一个男人,坚持做一个好女人时,所有人都逼迫她、辱骂她、说她与男人有染。
而当她真的做了妓女了,女人们没话说了,男人们都来讨好她。
女主角太美了,当传说她死了丈夫之后,又美又穷的她,被想要得到她的男人认为怎么可以不做妓女!被那些嫉妒她,认为自己的丈夫、儿子被她勾引的女人认为,她就是妓女。
这世道就是这样荒唐!不是你想如何活就如何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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